丁澤
人功雖未及,地力信非常。
不任耕耘早,偏宜黍稷良。
無年皆有獲,後種亦先芳。
嫵撫盈千畝,青青保萬箱。
何須祭田祖,讵要察農祥。
況是春三月,和風日又長。
“盡地力之教”李悝,也作李克、裡克,是戰國初期魏國著名政治家。李悝的生平事迹,已難确知其詳,隻知道他曾受業于子夏弟子曾申門下,作過中山相和上地守。使他在曆史上留下永久名聲的,是他任魏文侯相時在魏國的變法改革。在《史記》和《漢書》中,都有李悝變法以“富國強兵”的記載。在經濟方面,“盡地力之教是李悝的主要主張。李悝把國家掌握的一部分荒地分給農民耕種, 使一些沒有土地的農民獲得了土地,轉為自耕農,而國家也因此得到什一之稅(農民收入的十分之一) ,增加了财政收入。李悝認為田地的收成和為此付出的勞動成正比,付出的勞動多,收獲的也就越多,反之亦然。李悝已經認識到糧食價格與人民生活的關系,知道糧貴則對士民工商不利,谷賤則傷農,善治國者必須兼顧士民工商和農民雙方的利益。他指出五口之家的小農,每年除衣食、租稅和祭祀等開支外,還虧空四百五十錢,這就是農民生活貧困和不安心于田畝的原因。如果遇到疾病死亡、水旱天災和國家額外征收的賦稅,農民的生活就無法維持下去。農民處于生活上都無法保障的狀況下,隻有采取“盡地利"的辦法,來增加生産,滿足生産者最低的生活需求。那麼怎樣“盡地利之教”呢?《史記》 中有簡略的記載,大緻是說,谷物的耕植須采取多種經營方式,有的作物如受自然災害,還有其它作物可以收獲;耕地要深,除草要勤,收獲時要如防備寇盜那樣快,以免作物遭受損失。這些無疑是十分寶貴的農業生産技術的經驗,對于提高農業勞動生産率有很大的作用。
平籴法
為了穩定統治秩序,李悝推行平籴法。李悝把豐年分為三等,畝産是常年的四倍為大豐收,标準是一個五口之家,種田- -百畝,可收六百石;畝産是常年的三倍為中豐收,百畝可收四百五十石;畝産是常年的一倍,則為小豐收,百畝可收三百石。除去農家常年生活水平消費二百石,大、中、小豐年都有餘糧,多則四百石,少則- -百石。國家收購糧食要根據豐收的情況,大豐收購糧三百石,中豐收購二百石,小豐收購一百石。李悝把歉收也分作三等,比常年減産三分之一為小饑荒,百畝能收一百石;減産半為中饑荒,百畝能收七十五石;減産五分之四為大饑荒,百畝隻收三十石。在好年成由國家平價收購糧食,用以備荒;壞年成則以平價出售,借以平衡豐年和荒年的糧價。他提出要根據歉收的狀況出售糧食:小饑荒平價賣出小豐收年景購進的糧食;中饑荒平價賣出中豐收年景收購的糧食;大饑荒平價賣出大豐收年景購進的糧食。按照這套辦法,不管好壞年成,糧食的價格總是平穩的。李悝的平籴政策所要解決的重點問題,是現實的谷物價格的騰貴,所以他着重豐年收購以備荒年抛售,從而才能壓低谷物價格。此法的實行,極大地促進了魏國農業生産的發展,使魏國因此而富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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