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的人關注“交警”“消防員”這種為大家默默奉獻的工作人員。
“藍朋友”和警察們一樣,哪裡需要哪裡出現,大家可能會覺得,這麼無私的工作,肯定是公務員吧?
可是那些年紀輕輕20歲的小夥子,大學都沒畢業的年紀,怎麼考公務員呢?
今天我們就來聊聊,消防員是一個怎樣的工作編制?
隊伍改革,重新劃分
一個消防隊伍,可能會有文職工作人員、出任務的專職消防員、還有進行指揮工作的領導人員。
所以我們把消防隊伍可以劃分為3類:消防指揮員、消防員、專職消防員。三種不同人員,編制完全不同。
幾年前,國家隊消防隊伍進行了一次非常大的改革,将這個隊伍從武警序列剝離出來,組成新的體制: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劃歸應急管理部管理。
這個綜合性的消防救援隊伍,又分為消防救援隊、森林消防隊兩類。前者由應急管理部下屬的消防救援局管理,有消防總隊、支隊、大隊。後者由森林消防局垂直管理。
工作内容,從隊伍名稱就可以看出來有何不同。一個負責城鄉火災救援,另一個負責森林火災撲滅。
此外還有一個叫作地方專職消防隊的,由地方政府管理,為補充性力量。
工作相同,編制不同
在這個國家綜合性的消防救援隊中,工作人員主要分為兩類:消防指揮員、消防員
消防指揮員,基本都是以前公安消防部和武警森林部隊的警官,有職位、有地位。改革後,這些人仍然擁有公務員的行政編制。
按公務員法進行管理,享受公務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主要晉升的兩個方式,是管理指揮路線和專業技術路線,授予消防救援銜,有自己的晉升等級。
消防員,也是公安消防部和武警森林部隊的,不過是戰士。改革後的他們不屬于公務員。
嚴格意義來說,消防員是被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的總體規劃的,但是是定額編制。名額就這麼多,誰來誰有編,人走編制不會走。
二者的區别就是,指揮員的編制屬于個人,去哪都是公務員,即使換工作,也是換一個機關單位,仍然是公務員。
消防員的編制屬于單位,編随崗走,單位有50個編制名額,那就有50個人會享受編制。單位被撤銷了,那所有消防員都将面臨失業的風險,相比起來保障性更差一些。
現在消防員也有消防救援銜,有晉升等級,工作滿16年後可以成為高級消防員,而且退休之後依舊保留消防救援銜。
而且,在國考當中,還會對在職的消防員有定向招聘,專門提供消防指揮員的崗位,讓他們報考。除此之外還可以挑選一些優秀業務骨幹進行提拔。
這兩種人最終的而發展都會非常不錯。
還有一類專職消防員,沒有編制,采取勞務派遣的方式,到消防隊工作。
他們沒有消防救援銜,也就沒有發展空間。而且工資待遇也不會非常高,基本上就是當地的最低工資标準。
在專職消防員結束服務期限後,也沒有任何的安置工作,沒有生活保障留給他們。
他們是相比較前兩者而言,最慘的一類消防員。
所以很多年輕人、退役士兵等等,都想着報一個消防員的工作。
那就要擦亮眼睛,看看這個工作是否是有編制的,如果是沒有編制的,其實犯不上去冒險。
但不管是哪種消防員,都是值得我們尊敬的、可愛的人!
今日話題:你知道消防員的工資待遇怎麼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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