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北京3萬元的房子,在經過了17年的通貨膨脹後,價值直接暴增至了1135萬元。
這原本是一件可喜可賀的事情,但是對這個房子進行交易的買賣雙方來說,卻是一件糟糕透頂的消息。
這個位于北京柳各莊村的宅基地,最開始是屬于北京一位名叫于泊的大叔的,可是在2001年的時候,他為了換取現金,将這個宅基地賣給了來自四川且與自己同齡的何大海。
原本這一筆兩家歡喜的交易,可是随着這個宅基地面臨拆遷,并且房價暴漲,于泊卻一度想将這個宅基地收回來。
這對于原本能夠全權享受這份利益的何大海而言,無疑是将自己的“命”丢掉,因此,兩人也就爆發了長達2年的财務糾紛。
節衣縮食20年,房價暴漲,突遇拆遷
整個事件要從2000年何大海一家從四川剛搬到北京說起,因為何大海的兒子雙耳失聰,同時家鄉又沒有足夠的醫療資源給予兒子治療。
所以何大海決定将四川家鄉的房子給賣掉,然後帶着這些現金前往北京定居,以便尋找更好的醫療資源。
在緣分的牽扯下,何大海憑借着賣房所換取的現金再加上自己多年積攢下來的積蓄,在2001年花費了3萬元現金,購買下了于泊手中這處530平方且位于柳各莊村的宅基地。
衆所周知,當時的房價并不算高,所以3萬元買下530平的宅基地已經是非常合理的價格了。
當時國内的整體經濟也并不是很富裕,所以3萬元對于普通家庭來說,已經算是很大一筆開支了,換算成現在的現金金額,足足有100萬之多。
花費大價錢買下一處住所後的何大海一家,原本以為能夠很快找到救治兒子的辦法,可是何大海夫妻二人本身并沒有什麼文化水平。
他們來到這個陌生的大城市,既沒有殷實的背景也沒有多餘的資金,隻能幹着苦力換取低微的工資。
窮困潦倒、節衣縮食的日子一過就是十幾年,在這些年裡,何大海兒子治病的費用一直占着開支的大頭。
除此之外,何大海夫婦根本沒有多餘的閑錢去做更多的事,更别說換一處條件更好地住處了,所以這些年何大海一家一直都生活在這個偏僻的宅基地裡。
原本不再對富有生活抱有期望的何大海,突然在2018年時,收到了一條讓他興奮到徹夜無眠的消息。
2018年,位于北京市順義區的區政府,針對河東地區展開了拆遷項目的實施,這也是該地區第一個棚戶區改造集體土地的拆遷項目。
此次牽涉其中的住戶足足有1547家,而讓何大海感到興奮和高興的是,他曾在于泊手中買入的這個宅基地,同時也是他生活了17年之久的地方,正是這1547戶拆遷住戶中的一戶。
按照當時的拆遷費來計算,這就意味着何大海将要得到高達1135萬元的巨款。
購買并且住了近20年的房子竟然不屬于自己經過了2年時間的處理,當初1547個住戶已經有1546戶人家完成了簽約騰房,可是這兩年裡,一直都有家“釘子戶”沒能完成簽約和騰房,這戶人家自然就是何大海一家。
将這個偏僻的宅基地給拆遷掉,何大海自然是百般樂意的,但是即便他再怎麼樂意。
他都無法通過合法程序,對這個房子進行拆遷售賣,因為這麼多年來這個房子的戶主名一直都不是他。
自己掏了錢買了這個房子,并且跟自己的妻兒在這裡住了這麼多年,為什麼這個房子突然就不是自己的了呢?
那這個房子到底是屬于誰的呢?
其實當何大海所住的房子被列為拆遷戶後,它的前主人于泊就知曉了這個消息。
設想一下,标價3萬元賣出去的東西,經過了十幾年後突然暴漲幾百倍,這個情況對于誰來說都有些難以接受,更何況是對于沒有接受過什麼素質教育的于泊。
按照正常的情況,簽了合同并且轉賣出去的房子理應是屬于購買者的了,可是于泊卻拿出了一份相關部門提供的判決書。
判決書上表示這個宅基地的交易違反了房屋交易相關的法律,所以這份房屋買賣合同是無效的。
事實上,這并不是于泊第一次想要贖回,在2011年的時候,于泊就有過将這個宅基地給贖回來的念頭,隻不過當時因為他自己的原因,這份交易最終不了了之了。
對于經曆過中國飛速發展那些年的人來說,他們深知這段期間裡,中國一線城市的房價上漲的有多快、有多猛,而2011年時,何大海所購買的那處宅基地,它的價值也是上漲了20倍之多。
從于泊将宅基地賣掉算起,已經過了十年之久了,當初于泊将宅基地賣掉後,就搬到了隻有90平米的小房子裡住。
因為在他看來自己一家人住這個90平的房子剛剛好。可是伴随着于泊家裡的人口越來越多,漸漸他這90平米的小房子裡住進了他家上下共三代人。
這也使得原本略顯空曠的房屋變得格外的擁擠起來,那時的于泊對于之前賣掉宅基地的行為,第一次有了後悔的念頭。
在那個年代,他們購買東西簽合同一般都是采用的書面協議,并不會去走法律程序。
何大海購買于泊的宅基地時,也是采用的書面協議,所以在法律以及檔案上,這處宅基地戶主的名字一直都寫的是于泊的名字。
而于泊也是想到了這一點“優勢”,當即就向法院起訴了何大海,想以此拿回自己這個宅基地。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表示,何大海和于泊當初簽下的那份書面協議并沒有法律效益,也就是說于泊有權利拿回這處宅基地。
既然有了法律的維護,為何于泊沒能成功的拿回宅基地呢?
在當時,公正嚴明的法官表示,于泊想要拿回宅基地的所有權是沒有問題的,不過他必須要按照當時的市場價,支付相應的費用給何大海。
根據當時北京的順義區的房價,這個宅基地能夠賣到70多萬元,所以于泊想要拿回宅基地,必須要先向何大海支付70多萬元的費用。
對于法官的第一條判決(書面協議無效,于泊有權拿回宅基地),于泊自然是喜聞見樂的,但是對于法官的第二條判決(拿回宅基地的所有權,必須先支付相應的房價),于泊确實感到極為不服。
按照當時北京的房價,70多萬元很難在北京買到一處像樣的住所,可是還沒等到何大海開口拒絕這個交易,于泊就表示自己無法支付70多萬的費用。
但是他願意花費當初的成交價3萬元将這個宅基地給買回來,同時于泊還表示自己之前也算是給了何大海一家10年的宅基地免費居住權。
可是法院判決的事情并不會這麼輕易被更改,雖然不清楚當時于泊是否能夠拿出70多萬來贖回宅基地。
但毫無疑問的是,他當時沒有選擇這麼做,也就等同于他放棄了贖回宅基地的機會。
與何大海一家争鋒相對,最後慘遭法律“潑冷水”時過境遷,這個宅基地的價格暴漲到了一千多萬,為了從中獲取利益,于泊再次幹起了讓何大海一家苦不堪言的事情,來到宅基地裡宣示主權,聲稱自己應當得到拆遷費的絕大部分。
面對于泊的無賴,何大海頓時有種氣不打一處來的感覺,因為在當初購買宅基地的時候。
何大海一家非常相信于泊,雖然雙方隻是自己寫了一份書面協議,但是當時于泊将房産證交給何大海,并且非常肯定的表示自己永遠都不會要回這套房産。
可是此時于泊卻出爾反爾,甚至還絲毫不考慮這樣做會對何大海一家帶來多大的損失,這無疑是要将何大海一家給逼上絕路。
倘若失去了這個宅基地,家境本就貧困的何大海一家必然會無家可歸,留宿街頭。
所以面對于泊的無賴,何大海一家隻能選擇賴在宅基地裡不走,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利益。
何大海一家不搬走,于泊也無法強行動粗,所以他就在言語上不斷刺激何大海一家,甚至還放言道:“你們老家的房子不也賣了嗎?你也去要回來不就有地方住了。”
何大海一家根本不理會于泊的言語,他們知道,想要維護自己的利益,隻能在這裡跟于泊耗着。
于泊對此也不急,因為在他看來,房子在這裡跑不掉,而且自己是這個宅基地實際擁有者,房産證上面寫得清清楚楚的。
所以到時候政府等不及了,肯定會想辦法處理這些問題,即便要給予何大海一家賠償,那也必然是小部分金額,而作為房産實際擁有者的自己,必然是得到拆遷費的大部分。
過度的自大使得于泊很快就遭到了相關人士的反駁,順義區住建委征收拆遷管理科科長杜建春對于于泊的言行做出了表态。
他指出,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效力的兩個會議紀要及問答》表示,針對房屋拆遷利益糾紛且合同無效的案件,賣房承擔主要責任。
這個規定也就标志着于泊應當承擔這個案件中的損失,同時無法從中獲取金錢利益。
于泊對于這個突然出現的“程咬金”感到氣急敗壞,轉念之間,他想到了另外一個從中獲利的辦法。
正常情況下,拆遷的賠償分為兩個部分,一是賠償金,二是安置房。
于泊心想,既然沒有辦法得到巨額賠償金,那就從安置房下手,畢竟安置房的申請是有條件的。
于泊表示,自己作為柳各莊村的集體組織成員,有權利享受到拆遷後分配出來的安置房,而何大海他們隻是“外來客”,雖然在這裡居住了二十年,但是他們沒有資格享受這份賠償。
面對于泊的叫嚣,杜建春再一次讓他認清了現實的殘酷,杜建春表示,于泊在20年前确實是柳各莊村的集體組織成員。
但是在他當初賣掉這個宅基地之後,他的戶口就遷出去了,現在他和何大海一樣都屬于“外來客”,沒有享受安置房的資格。
2年相争,一切終歸塵埃落定雙方在這場利益紛争上僵持了足足2年的時間,期間雙方在法庭上發生過無數次火花碰撞,不過所幸的是,這場沒有硝煙的戰争終于在2021年迎來了最合适的結局。
經過多方的調解,于泊和何大海一家最終在法律的作證下達成了利益分配協議。
根據高院《會議紀要》規定表示,何大海名下并無其他房産,出于政府為了改善民生而建設的初衷,何大海一家更有資格得到安置以及更多的現金補償。
根據當時土地拆遷後的安置面積置換率計算,何大海所住的宅基地能夠置換的安置房面積為宅基地原有面積的70%,也就是說原本530平方米的宅基地,能夠得到371平方米的安置面積。相關增值利益的70%應該劃分給買房人。
其次是貨币補償部分,這方面的補償囊括了分戶、裝修、搬家等多個項目,共計254萬元。
其中有三項與宅基地有關:“宅基地區位補償價”、“空地獎”和“合理利用獎”,合計為127.4萬元。
這部分貨币補償,也應該采用三七分,30%即歸于泊,70%歸何大海。剩餘項目對應的補償款則全部歸何大海所有。
在法院的合理分劃下,于泊得到了38.22萬元的拆遷補償金,以及111.3平方米的安置面積,而何大海一家則得到了215萬元的補償金,以及259.7平方米的安置面積。
于泊和何大海兩家對于法院的分配也再沒有表示出什麼不滿,畢竟法院一直都是秉承着公正嚴明的态度辦事的。
在利益糾紛上絕對不會偏袒任何一個人,當然,對于那些更需要幫助的群體,法律自然會毫無保留的伸出援助之手,給予其庇佑。
站在于泊的角度上去看待整件事情,一個以3萬價格賣出去的房子漲到了1135萬元,任誰都會内心感到不平衡。
雖然于泊為了得到利益,在行為上确實做得有些不招人待見,但倘如換一個人站在他的位置上處理這件事,未必能比他好多少。
這個事情反映出來的不單單是房價暴漲這麼簡單,這同樣标志着我們國家在這20年裡經濟發展的有多麼迅速,随着國家越來越繁榮昌盛,居住在國内的百姓在未來的生活水平也必然會越來越好,從而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國泰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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