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1020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制度(按建築法規定,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1、施工許可證的适用範圍:房屋建築及附屬、裝修裝飾及配套管線等、基礎設施施工;2、不需要辦理施工許可的情況:限額以下小型工程(30萬以下、300平方米以下)、搶險救災工程。3、實施開工報告制度的建設工程:國務院規定應當審批開工報告的重大政府投資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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