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海澱法院刑事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的法官助理宋小盟。今天我想記錄一次非同尋常的“放人”。被告人是一名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而他的釋放時間恰巧是在此次疫情防控期間。
我從老家返京後,按照要求進行了14天的居家觀察。2月17日,是我上班的第一天,師父秦碩說了一句話:“小盟,咱們是不是有個未成年被告人要到期釋放了?”
“是的,25号就是刑滿釋放日。”
2019年12月27日,17歲的張大虎(化名)因尋釁滋事罪被海澱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刑期自2019年7月26日起至2020年2月25日止。
按照正常程序,我們隻需要與看守所辦好執行手續,實際放人由看守所負責。但是這次不同!師傅說,“小盟,把他父母的聯系方式找出來,我要聯系一下他的家人,咱們把他從看守所接出來直接送回家。”
海澱區看守所在海澱區溫陽路上,張大虎的家在豐台區青塔,相隔30多公裡,而且交通不便。我明白,師父不想讓孩子自己回家,因為可能有風險。師傅撥通了張大虎父親的電話。
喂,是張大虎的父親嗎?
是的,你是哪位?
我是海澱法院的法官秦碩,就是之前審理孩子案件的法官。
哦,法官,您好。
是這樣的,張大虎這個月25号就刑滿釋放了,你現在還在北京嗎?
在北京,我和他媽媽都在,沒有回老家。
那太好了,現在疫情風險較大,25号上午我們會從看守所把孩子接出來,然後開車送他回家,你們到時候來小區門口接下孩子,一會你把地址告訴我。你們不用來看守所了。
太謝謝法官了,謝謝法院,謝謝政府。
2月25日上午8點30分,我和師父一早驅車來到了海澱看守所,辦理好交接手續。10點20分,看守所的大鐵門開了,走出來一個男孩,他看到我們有點懵。
張大虎,你還記得我嗎?
記得,你是秦法官。
是的,今天是你刑滿釋放日,因為疫情的影響,我和你爸爸媽媽都說好了,我們開車送你回家,他們在家裡等着你。
謝謝法官,太讓我意外了,剛剛我還想着怎麼回家呢。
你穿這麼少不冷嗎,早知道給你帶件大衣過來了。
法官,沒事,我不冷。
走,咱趕緊上車回家吧,爸爸媽媽還等着你呢。
一路上,為了緩解張大虎的緊張,師父和他聊起了他的生活。
張大虎,猜猜你媽媽今天中午給你做啥好吃了。
應該有我最喜歡吃的酸辣土豆絲吧
回家有飯吃的孩子最幸福,回家要和父母好好談談,把之前的不好習性改了,重新開始,好不好?
法官,您放心,我今後都跟以前那麼些人斷絕往來,出事後隻有爸爸媽媽給我送過衣服,存過錢,我以後肯定改了!
以後有什麼打算,準備幹點啥?
準備跟着爸爸媽媽過幾年,再學個汽修,以後好好生活。
挺好,記住,做你想做的事,才能把事情做好。
這算是一次額外的法庭教育吧,幫他開始新生活。
11點40分,我們來到豐台區一小區門口,師父撥通了張大虎父親的電話:“我們已經到了,你們過來接他吧,對了,他沒有穿大衣,給孩子帶件大衣。”
十分鐘後,張大虎的媽媽抱着一件大衣和爸爸跑了過來,張大虎急着下車,擁抱了自己的母親。
“孩子就交給你們了。疫情期間,注意做好防護,家裡還有口罩嗎,還有什麼需要我們幫助的嗎……如果今後有事可以随時給我們打電話”,孩子的母親竟一時哽咽,不停地說“太謝謝你們了,太感謝了”
目送一家三口離去後,我們回到了單位。看着桌子上張大虎案的卷宗,我有些恍惚,這是一個案子,也是一個活生生的人,我們可以按照法律流程完成審判工作,也可以用心感受一個孩子和家庭的真切需要,這就是少年法官有溫度的審判!
供稿:北京海澱法院
文字:宋小盟
圖片:曹曉穎
編輯:李婧怡 謝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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