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工作或旅行的需要,很多孕媽媽也會需要乘坐飛機️。但是孕幾周才能做飛機,做飛機又需要注意什麼呢?
小編特地整理了國内九大航空關于孕期乘坐飛機的一些規定和要求,給孕媽媽作個參考。
孕媽媽乘機須知:
☑️通常孕32周以内(長榮28周),按一般旅客運輸。建議帶上圍産手冊。
☑️孕36周(國航、深航、吉祥、春秋35周)以上,多胎孕32周以上,航空公司一般不予運輸。注意回程時的孕周狀況。
☑️孕周介于以上兩者之間的,通常需要開具适宜飛行的醫療證明。
☑️盡量避免孕早期出行,此時胎寶寶尚處于不穩定期。孕中期相對安全。孕32周以後要防止早産。
☑️部分國家或地區對孕婦設有入境限制,建議購票前與當地領事館确認該國(地區)的具體要求。
溫馨提示:
✔️盡量選擇靠近過道和衛生間的座位,方便活動和上廁所。飛機進入平飛狀态後,可以在無颠簸時在過道适當走動。
✔️安檢門的輻射較小,一般不會造成不良影響。也可和工作人員說明情況,要求人工手檢。
✔️因航空運輸的特殊性和孕婦及胎兒對外界環境因素敏感,乘坐飛機前,建議咨詢産科、婦科或其他主治醫生。
✔️飛行時間較長時,建議穿着寬大、柔軟、保暖性好的衣物和舒适的平底鞋。
✔️請不要将安全帶系在腹部,系在腹部以下大腿根以上即可。
✔️為避免在飛機提升飛行高度或機内溫度改變時出現脫水或惡心的反應,建議攝取充足的水分。
✔️乘機前和乘機時請盡量避免咖啡、茶和軟飲料,咖啡因和飲料中的氣體可能會引起不适。
一、中國國航
1、孕32周(含)以内,除醫生診斷不适宜乘機外,按一般旅客運輸。
2、孕32周(不含)—孕35周(不含)
1、不是多胎或沒有分娩并發症;
2、須在購票及乘機時,出示由縣級或二類甲等及以上醫院出具的适宜乘機的醫療證明,醫療證明開具日期應不早于最早乘機日期前7天(不含起飛當日)。
3、不予運輸
1、孕35周(含)以上;
2、預産期在4周(含)以内;
3、預産期臨近但無法确定正确日期,但已知為多胎分娩或預計有分娩并發症;
4、産後不足7天。
二、南方航空1、孕32周(含)以内,除醫生診斷不适宜乘機外,按一般旅客運輸。
建議随身攜帶注明預産期的證明文件。
4、孕32周(不含)—孕36周(不含)
1、訂座前必須向南航直屬售票部門提出申請;
2、提供包括下列内容的醫生診斷證明:旅客姓名、年齡,懷孕時間,航程和日期,是否适宜乘機,在機上是否需要提供其他特殊照料,等等。
3、診斷證明應在乘機前72小時内填開,并經縣級(含)以上的醫院蓋章和該院醫生簽字方能生效。
5、不予運輸
1、孕36周(含)以上;
2、孕32周(含)以上的多胎孕婦。
三、東方航空1、孕32周(不含)以内,除醫生診斷不适宜乘機外,按一般旅客運輸。
需要在購票、值機和登機時提供證明孕期的連續病曆或經醫院蓋章的孕婦保健手冊(大卡)複印件。
2、孕32周(含)—孕36周(不含)
a、需要在購票、值機和登機時提供證明孕期的連續病曆或經醫院蓋章的孕婦保健手冊(大卡)複印件;
b、于乘機前72小時内,前往醫院開具《診斷證明書》,需要醫院蓋章和該院醫生簽字,一式兩份,内容包括旅客的姓名,年齡、懷孕時期、預産期、航程及日期、适宜于乘機以及在機上需要提供特殊照料的事項。
3、不予乘坐
a、孕36周(含)以上;
b、預産期在4周(含)以内;
c、孕32周(含)以上的多胎孕婦;
d、有早産症狀;
e、預産期臨近但無法确定正确日期,但已知為多胎分娩或預計有分娩并發症;
f、産後不足7天。
四、海南航空1、孕32周(不含)以内,除醫生診斷不适宜乘機外
a、請攜帶預産期證明或近15天内産檢證明購票乘機;
b、若單獨乘機,可申請全程無人陪伴服務。
2、孕32周(含)—孕36周(不含)
c、應有成人陪伴;
d、需在乘機前24小時出具《醫療診斷證明書》,且注明在XX日前适宜乘機有效,《醫療診斷證明書》由中國境内縣、市級或者或者相當于這一級(如國家二甲級)以及以上醫療單位醫師簽字、醫療單位蓋章,方為有效。
3、不予乘坐
a、孕36周(含)及以上;
b、預産期臨近但無法确定準确日期,已知為多胎分娩或者預計有分娩并發症者;
c、難産以及早産經醫生診斷不宜乘機者;
d、産後不足7天;
4、暫不為孕32周(含)—孕36周(不含)孕婦辦理中轉聯程服務。如需搭乘不同承運人運輸的聯程航班,請先征得聯程航班承運人同意後再購票。
五、深圳航空1、孕32周(不含)以内,除醫生診斷不适宜乘機外,按一般旅客運輸。
c、應随身攜帶醫院提供的能證明孕期的證明材料(如母子保健手冊/卡);
d、登機前可能會要求接受機場急救中心的檢查,确認是否适宜乘機。
6、孕32周(含)—孕35周(不含)
e、應随身攜帶醫院提供的能證明其孕期的證明材料(如母子保健手冊/卡);
f、縣市級以上醫療單位于7天内開具的能證明懷孕狀态無不适症狀的診斷說明書;
g、若不能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則須簽署《風險告知确認書》,方能乘機。
7、不予乘坐
g、孕35周(含)及以上;
h、産後不滿7天(含)。
六、廈門航空1、孕32周(含)以内,除醫生診斷不适宜乘機外,按一般旅客運輸。
訂座或辦理乘機手續時均須提供可以證明懷孕時間和預産期的醫療診斷/産檢證明。
2、孕32周(不含)—孕36周(不含)的單胎孕婦
a、定座前必須向廈航直銷機構提出申請,填寫《特殊旅客乘機申請書》;
b、提供檢查醫療診斷/産檢證明或醫生診斷證明書。
c、醫療診斷/産檢證明,應在乘機前72小時内填開,經縣級(含縣級)以上或二級(含二級)以上醫院(境外含診所、醫療中心及醫院)出具,且必須含有“經診斷,該旅客的健康條件在醫學上能夠适應航空旅行”或意思相近的描述,并有醫生簽字和加蓋醫療單位公章方可生效。
3、不予運輸
1、孕36周(含)以上;
2、預産期在4周(含)以内;
3、孕32周(含)以上的多胎孕婦;
4、有妊娠并發症;
5、預産期不确定,但已知為多胎分娩或預計有妊娠并發症;
6、醫療診斷/産檢證明已逾期或無法提供可以證明懷孕時間和預産期的醫生診斷證明書;
7、産後不滿14天的産婦。
七、長榮航空1、孕28周(含)—孕36周(不含)
a. 需事先由其主治醫師于搭機前10日内填具長榮航空之适航證明(MEDIF),并經由長榮航空醫師同意,方可搭機;
b. 建議随身攜帶主治醫師所開立注明預産期之診斷證明。
2、不予乘坐
a、孕36周(含)以上;
b、預産期在4周(含)以内;
c、産後不足 7天。
八、吉祥航空1、孕32周(含)以内,除醫生診斷不适宜乘機外,按一般旅客運輸。
2、孕32周(不含)—孕35周(不含)
購票及乘機時需提供有效的醫療證明,醫療證明應在乘機前 72 小時内填開。
3、不予運輸
i、孕35周(含)以上;
j、産後不滿7天(含)
九、春秋航空1、孕32周(不含)以内,除醫生診斷不适合乘機者外,按一般旅客運輸,按照普通旅客進行訂票。
乘機當天請帶好懷孕周期證明。
3、孕32周(含)—孕35周(不含),按照普通旅客進行訂票。
c. 需要帶好懷孕周期證明。
d. 應辦理乘機醫療許可。乘機醫療許可應在乘機前 72小時内簽發有效,并經縣級以上醫療單位蓋章和醫生簽字方可生效。
4、不予運輸
d、孕35周(含)以上;
e、預産期在4周(含)以内;
f、預産期臨近但無法确定準确日期,已知為多胎分娩或預計有分娩并發症者;
g、産後不足 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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