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
這一章,大家應該也都非常熟悉,傳統的解讀,大緻的意思是說,孔子說,君子通曉大義,小人了解利害。這本身就是中國文化史上,最為重要的命題之一,也就是“義利之辨”,實際上,從古至今,幾乎都是從個人的義利觀入手來進行理解和解讀。言外之意,重義輕利才是君子,重利而輕義的自然就是小人。
這其實是極大、極深的誤讀,也就是把義和利徹底地對立起來了,我們可以思考一個問題,隻有我們現在所理解的道德仁義,隻有高尚的情操,沒有現實的利益,起碼是能夠保證最低的利益,也就是所有人或者說絕大多數人可以以最低的保障水平生存下去,這種方式可以持續嗎?我們,大家也都清楚,在我們的曆史上,這類的“試驗”或者說“情境”出現過不是一次兩次,多次地反複重演過,也反複的“試驗”過,可以說從來沒有成功過。
本身,這裡所說的義利并不矛盾,也不是天然對立的,他們說的其實不是一個層面的問題。同樣,這裡的,大人君子和小人,也沒有道德評判的含義在裡邊。
我們前邊講過很多次這個“義”,之前我也跟大家講過很多次,義者,宜也,也就是适宜的意思。但是,在我們解讀“信近于義,言可複也”的時候,我們又花了很大的篇幅專門講這個“義”字,實際上,這裡的“義”和“信近于義”裡的“義”是一個意思,為了更好地貼合這裡的語境,我們可以把這裡的“義”解讀為“客觀真實”,也就是“本質和真相”,這和“信近于義”裡的“義”的意思和含義沒有區别,這裡我們隻是為了解讀方便,換了一個說法。
這裡的“喻”,簡單的理解的話就是“曉谕”、“譬喻”,和“為政以德譬”裡的“譬”的含義也接近,這裡我們可以解讀成“引導”、“開導”。而這裡的“于”,更應該用“於”,也就是繁體字的方字旁的“於”,意思是“被”。
那這裡的“君子喻于義”,應該如何理解呢?簡單的說,就是君子能夠被客觀現實、真相和本質所引導。如果我們把觀察或者說考察的對象設定為一個社會的話,這個“義”,其實就是社會的現實,當然,這個指的不是表象,而是穿透表象、假象、幻象之後的“真相”和“本質”。我們可以繼續深入思考,“社會的真相和本質”都包含什麼?簡單的說就是文化、制度等等這些内容,但是其背後,說到底就是“利益分配的格局”,文化、制度,甚至是“禮法”,其實都是“利益分配格局,利益分配模式”的具象化。
那我們再理解後邊的“小人喻于利”的話,應該就更好理解了,這說的是小人能夠或者說容易被現實的利益所引導。
這裡,我們可以多說幾句,我們傳統上的理解,或者說解讀,誤導的結果就是,隻有不談利益,以談利益為恥的才是君子,也就成了君子是被道德所引導的,其實,在我們一直的說法中,這是被道德給綁架了。同樣,我們在講“君子不器”的時候,我專門講了,隻有先成器,才有資格談君子不器。換到這個語境中,我們也可以說,先精通利益,能夠在各種利益中遊刃有餘,我們才有可能做到“君子喻于義”,而不是被利益裹挾,陷入利益的漩渦之中,借用我們現在還會用到的一句俗語就是“先小人後君子”,意思就是說,我們隻有能夠做好了小人,才有資格,也才有可能性讓自己成為一個君子。
人生在世,沒有利益肯定是不行的,當然,隻談利益就是小人了。很多人自命清高,滿口的視金錢如糞土,其實無非兩種類型,一種是認為自己隻追求道德,不需要追求利益,這是自命清高,還有一種是嘴上說的視金錢如糞土,但是内心裡又極度的渴望,他隻是想通過這種方式沽名釣譽罷了。追求合理、合法的利益,以其道得之,并沒有什麼不妥,也不需要有任何的負罪感,更不需要把自己不能精通利益就當成是自己可以作為君子的基礎。名和利,其實都是我們可以做更多的事,為了更多的人謀福利的工具,但是,如果你不精通财富之道,不能合理合法的賺錢,那所謂的大人君子之道也隻能是空中樓閣,那些人也就是百無一用的腐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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