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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賂與饋贈的區别:
賄賂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金錢或其它利益,以排斥競争對手,獲得更大利益的行為。
饋贈是指把财物無代價地送給别人,也指贈送的東西、禮品,不存在不正當利益。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财物的,是行賄罪。在經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财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财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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