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記者 韓忠林
在政府職能部門辦公場所參與的團購,項目還登上過區政府政務公開服務指南,這樣的樓盤,誰會想到是違法的?
鄭州市惠濟區河畔春天項目購房者就經曆了這樣一場“鬧劇”。他們買房幾年後,發現項目所在地塊變成了其他樓盤。新的樓盤已經建成入住,而這些購房者卻房錢兩空。
【買房幾年後,發現樓盤“消失”了】
人到中年,最害怕就是别離。4年前,鄭州市民胡娜(化名)的姐姐因病去世,留下了姐妹倆之間一直沒有解開的心結。
2011年,姐姐告訴胡娜,位于中原區的某職能部門正在搞團購房,自己認識熟人,可以幫忙買到“名額”。
團購房最大的優勢,自然是價格,胡娜和愛人都心動了。
項目名為河畔春天,位于鄭州市惠濟區北四環與花園路交叉口西北角。當年胡娜特意和愛人騎着車前往現場看了看,發現正在進行拆遷、施工。
河畔春天項目當年情況
“在政府部門團購的,而且正在如火如荼地建設,我們就放心地購買了。”近日,胡娜告訴河南商報記者,自己當年花了2萬元轉讓費獲得了團購名額,然後又交了20萬元左右首付。
2012年底,約定的交房時間到了,開發商并沒有履約,河畔春天項目延期。
“如果僅僅是延期,我們可能還會好受一點點。”讓胡娜沒想到的是,長時間延期過後,購房者們發現,項目工地上豎起了其他開發商的招牌。
“政府把那塊地賣給了其他開發商,開發了林語溪岸項目。”胡娜稱,忽然間,河畔春天項目流産的消息就在購房者們中間流傳開來,并且很快得到了開發商的印證。
“政府部門組織的團購,而且已經在建設了,後邊還會被取消,這誰想得到。”胡娜表示,姐姐得知河畔春天項目憑空消失後,一直都很愧疚,直到離世前,還一直念叨這事,覺得對不起妹妹。
“我跟姐姐說過,買這房子也是我們自己的選擇,讓她别想太多,可是她的心結一直沒打開。”胡娜回憶。
胡娜表示,當年簽訂協議及繳納房款地點都是在相關部門裡的辦公場所或其組織的場所,這更增加了大家的信任。
【買房時項目已經開始建設】
河畔春天項目的消失,出乎所有購房者意料。
購房者李林告訴河南商報記者,當年團購時,河畔春天項目進行了大張旗鼓地宣傳,讓人眼花缭亂,而整個購房流程,與正常購房流程相差無幾。
河畔春天項目當年情況
李林回憶,團購因為宣傳廣泛,現場去了很多人。他說,不少參與團購的人員也親自到項目現場進行了查看,當時已經開工建設,工地圍牆、臨建及基礎工程已在有序進行。
河南商報記者注意到,時至今日網上還有大量關于河畔春天項目的宣傳信息。
“當年開發商就是想要正常開發項目的,隻是後來發生了變故。”李林表示,因為土地“易主”并不是兩個開發商之間進行的,而是政府主導的,所以新的項目并沒有屬于他們的房子。
【樓盤沒了,購房款也一直要不回】
河畔春天項目究竟是何時消失的,到底為何消失,購房者們到現在也沒搞清楚,隻是他們在2014年前後發現時已經成了現實。
“在那之前,從來沒人跟我們說過。”購房者楊雪(化名)告訴河南商報記者,發現河畔春天所在地塊變成其他項目,業主們找開發商咨詢,得到的回複隻是土地被賣給了其他開發商,無法繼續開發。
既然項目泡湯了,那至少應該把房款給退了吧?可當購房者提出要求時,開發商卻聲稱資金已經投入到項目上。
就這樣,購房者們不僅沒拿到房,也要不回錢。
“我們想了各種辦法,都沒有解決。”楊雪告訴河南商報記者,後來一些購房者起訴了開發商,盡管法院判決開發商退錢,可始終沒有落實。
【原開發商稱:正在辦理手續時,地塊“易主”了】
一時風光之後,河畔春天項目為何會消失了呢?
開發商河南時今星置業有限公司一位鄭姓負責人解釋道,企業原本是惠濟區、迎賓路辦事處通過招商引資對河畔春天所在地塊進行新農村項目建設的,後來規劃發生變化,區域内要建設互通式立交安置項目,因此需要重新辦理手續。
鄭姓負責人稱,公司辦理手續過程中,區裡政府部門在未告知的情況下,将地塊賣給了其他開發商。
“這個時候我們已經投入很多資金。”鄭姓負責人說,企業已經完成了地塊拆遷、清理等工作,并且開始建設。“地樁已經打好,有的樓地面上已經建了兩層。”
鄭姓負責人表示,除了購房者們交的房款外,公司也已經投入了幾千萬元。
鄭姓負責人稱,公司也想盡快退還購房款,但暫時拿不出這麼多錢。目前正在與惠濟區政府洽談前期投入賠償問題,隻有拿到政府賠償,才能解決房款問題。
【惠濟區:河畔春天項目違法用地被叫停】
在政府職能部門裡邊參與的團購,最終卻房錢兩空,一些購房者冀希望于職能部門能夠推進事情解決。
但這些部門回複這個疑問時稱,當年單位并沒有組織團購河畔春天項目,隻是開發商前來推銷,為其提供了房間使用。“買房都是自願的,單位不幹預。”工作人員稱。河畔春天項目“消失”後,他們也積極幫助購房者們進行了協商溝通,以推進事件解決。
河畔春天項目消失的背後,到底發生了什麼呢?針對此事,河南商報記者咨詢了惠濟區宣傳部及迎賓路街道辦事處。
惠濟區宣傳部工作人員經過核實後表示,時今星開發河畔春天項目屬于違法用地,當年區政府予以了叫停。後期其他開發商獲取該地塊是通過合理合法手續。
而針對開發商提出的正在與區政府洽談賠償問題,該工作人員予以否認。
該工作人員表示,河畔春天項目具體情況,可以向迎賓路街道辦事處了解。
迎賓路辦事處回應稱,時今星并不是區政府、辦事處招商引資企業。該公司在惠濟區沒有拿到一寸土地,也沒有取得任何手續。
辦事處在回複中表示,2007年10月,時今星公司在迎賓路街道辦事處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與辦事處馬莊村範莊村(自然村)民組簽訂《項目合作協議書》,在約400畝土地上規劃建設新型居住社區,後時今星公司将該項目取名“河畔春天”。
協議書約定:“乙方(時今星公司)辦理第一期約一百畝土地開發立項手續有效時間為6個月,如6個月内各項手續未辦下來,本協議自行終止”。同時,協議書中也提到,在未經政府審批通過前,時今星公司不得改變土地現狀。
迎賓路辦事處回複顯示,從2010年開始,時今星公司在未取得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開始一期開發建設,2011年,惠濟區國土資源局下達違法用地通知書,該項目因涉嫌土地用地違規被叫停。
據該辦事處回複,2010年年底,時今星公司對外宣傳河畔春天項目,通過與部分職能部門達成合作,由單位組織員工團購房。
2012年4月,在惠濟區政府招商引資項目推介會上,河南正商置業有限公司開始參與馬莊村合村并城項目。
2014年2月,河南晨光正商置業有限公司通過鄭州市國土資源局挂牌出讓依法取得馬莊村合村并城項目用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開始對馬莊村合村并城項目進行開發、建設。
辦事處在回複稱,時今星公司既沒有交房,也沒有退還購房款,前後約有50戶購房戶向管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時今星公司敗訴,退還購房戶所交房款及利息,因時金星公司賬戶上資金較少,法院一直未能執行。
【違法項目為何能登上區政府政務公開服務指南?】
“既然河畔春天是違法項目,為什麼政府部門要給他背書呢?”李林表示,除了在職能部門裡進行的團購外,購房者們發現,政府部門還曾對該項目進行宣傳推廣。
購房者們發現,在當年的鄭州市惠濟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編印的《鄭州市惠濟區政務公開服務指南》中,就曾對河畔春天項目進行推介。
推介中提到,時今星公司投資建設的千畝生态大盤“河畔春天”,位于花園路與北四環城市主幹道交彙處,索須河南岸,交通便利,環境優美。項目的建成,勢必成為鄭州北大門良好形象的代言,也将成為鄭州一張集綠地、人文、宜居于一體的城市名片。
區政府政務公開服務指南推介的項目,為何會是違法項目呢?河南商報記者向惠濟區宣傳部、迎賓路辦事處進行了咨詢,截至目前沒有獲得具體回複。
(河南商報編輯 施尚景 李英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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