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霆鋒出道就大火,是出了名的叛逆星二代,在舞台上多次怒摔吉他,謝霆鋒有飙車的愛好。買了跑車就趁夜深人靜時出來使勁踩油門飙車,2002年3月,他飙車撞到花壇,上千萬的法拉利跑車瞬間變成廢鐵。牽扯出了轟動一時的“頂包案”。
首先案件詳情: 謝霆鋒在港3月23早上6時左右忽然發生交通意外,法拉利跑車被撞毀,後迅速攜張柏芝離開,英皇一名司機後來投案自首,說車禍與自己有關。
4月12日淩晨在張柏芝家中,廉正公署以嫌在跑車撞毀後找司機頂罪和賄賂警察罪名将謝霆鋒拘捕帶返廉署執行處,當時張柏芝及楊受成亦在場,并在律師陪同下陪謝霆鋒一道前往廉署,張及楊在廉署逗留了兩小時後分别離去,謝霆鋒則一直被扣留在廉署内問話,36小時後獲準保釋,離開廉正公署。
時間線也就是2002年3月23日淩晨,車禍發生。2002年10月,終審。妨礙司法公正,判240小時社會服務。2004年10月,警員劉志偉洗刷冤屈(賄賂罪名不成立)。幾點時間久遠流傳洗腦包的澄清點 :
一、撞花壇,沒有人員傷亡。
二、法官判斷無喝酒。
三、一年多後警官劉志偉翻案 (關于賄賂罪的)
頂包案是英皇公關失敗的典型案例,謝霆鋒當然有錯,而且簡直法盲。但大雨天車速過快撞了花壇不是很大的事,他不是酒駕也沒有撞人,如果走正常程序自己報警的話隻是幾天頭版而已。謝霆鋒03年魯豫有約回應過這個:
魯豫:去年3月23日發生"頂包案"時,你當時完全沒有想過後來會有那麼多的事吧?
謝霆鋒:是啊,那個時候我就是趕飛機.平常有什麼意外,我都會打電話給我公司我的一個司機:"對不起麻煩你,我現在在××,我急着趕飛機."他說我幫你搞定,挂了.我過了一個星期回來,整件事都變了,我學到的就是:不要太依賴别人.
時隔二十天後,他在楊受成還有律師陪同下去當時同場的目擊證人張柏芝家商讨,然後被香港廉政公署帶走調查,當時楊受成等人還陪他一起去的廉政公署,逗留二小時後他們先行離開了。後來很多亂七八糟小道把時間線混為一談,把另幾個當場人也抹去不要。搞得跟謝霆鋒被廉政公署抓奸一樣。
沒有撞人沒有醉駕,是下雨天撞到公共設施物,出事後第一時間打給英皇,英皇司機出來解決,讓他先走了,問題就出在這,最後因為妨礙交通司法被判了十天社會服務,整個過程涉及到官司:司機,他本人,警察,其實本來是普通交通事故最終結果最大化了,幾方面的緣故,這其中還有媒體的作用。
“頂包案”加上劈腿,嚴重影響了謝霆鋒的個人形象以及事業發展,甚至被香港學生選為2002年最負面人物,盡管在此之前,謝霆鋒并不在乎外界的看法。但這次事件之後,謝霆鋒意識到了個人形象的重要。但流傳已久的洗腦包,就沒那麼容易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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