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綠色出行、低碳生活的理念已深入人心。“飛馳出行”共享電動自行車一夜之間悄然出現在陝西省商洛市丹鳳縣城的大街小巷。然而在方便城市居民出行的同時,又一定程度上給城市交通管理、居民出行帶來安全隐患。丹鳳縣人民檢察院高度關注,充分發揮檢察公益訴訟職能,促進“飛馳出行”共享電動自行車“規範化”出行。
丹鳳縣“飛馳出行”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在使用中存在很多問題,比如:“随意橫穿馬路、闖紅燈、逆向行駛、亂停亂放、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駕駛等違法行為”。上述行為給廣大市民出行帶來較大安全隐患,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2020年6月23日,丹鳳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丹鳳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加強對“飛馳出行”共享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加大對其通行、停放時的監督管理力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社會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飛馳出行”共享電動自行車投入使用,不僅是方便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也是城市文明的一道亮麗風景線。解決“飛馳出行”共享電動自行車使用中存在的問題,不僅需要相關行政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更需要廣大市民共同努力,讓市民出行騎得舒心,騎得放心。
作者:餘發祥(丹鳳縣人民檢察院)
責編:李朋
總編輯:姚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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