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制中,内閣是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是總理全國政務的最高官署。很多人對此不認同,認為雍正後軍機處才是權力最大的部門,殊不知,軍機處隻不過是一個臨時辦事機構,它并不是一個正式衙門,而軍機大臣中,多數又是内閣大學士兼任,所以說内閣才是行政級别最高的單位。
内閣原意是内廷殿閣的意思,從官制角度來看,内閣大臣也是清王朝品官體系中最大的官員。清内閣雖然沿襲明制,但兩者又不盡相同。内閣常務工作是:宣布皇帝的诏令,草拟和傳達皇帝的上谕;處理奏章以及組織編寫國家典籍和收貯檔籍等。
有清一代,内閣成為最接近皇帝的輔政中樞機構,内閣大學士也成為統領百官、綜理政務、統治全國的最高官員。
清内閣雖然沿襲明制,但與明内閣又有明顯區别。一是明内閣處于初創階段,而清内閣則進一步完善,其機構完整,職掌明确,是明内閣所不能比的;二是明内閣大學士參與機要政務,而首輔大學士俨然以宰相自居,曾幾度出現朝政和閣權獨攬的局面,清内閣隻能在皇帝和議政大臣控制下辦理日常事務,不能向六部發号施令,僅起上呈下達的作用;三是明内閣權力很大,而大學士的官品不高,清内閣權力日益削弱,而大學士的官品很高,但僅是最高榮譽而已。
清朝内閣之下另設有分屬機構,主要有:典籍廳,分南北兩廳,南廳掌關防(對外行文用印),收發、辦理文稿等事;北廳管奏章和皇帝辦公事務。滿本房,負責校閱奏章的滿文部分兼管重要檔案;漢本房,負責把奏章譯成滿文;蒙古房,主管蒙、維、藏以及外國公文的翻譯等。
清内閣的主要官員有:大學士、協辦大學士、學士、侍讀學士、侍讀、典籍、中書等官。大學士,有三殿三閣,滿、漢各2人,皆為正一品。大學士的職責名義上是輔助皇帝,處理機要政務,實際上則是替皇帝草拟诏書,處理奏章,編寫史、志等書,充任會試考官等。
協辦大學士,滿、漢各1人,從一品,不加殿閣銜。他們大多是六部中某部尚書,是大學士的副官和助手。内閣學士,滿6人,漢4人,例兼禮部侍郎銜,從二品,主掌傳達诏命及以政事發表意見。侍讀學士,滿4人,蒙古、漢各2人,從四品,管理奏章并進行翻譯,但不侍讀,也不由文學之士擔任。
侍讀,滿10人,蒙古、漢軍、漢各2人,正七品,是典籍廳的長官,收藏圖書,出納文件。中書,定額滿70人、蒙古16人、漢軍8人、漢30人,又稱中書舍人,辦理奏章翻譯和各項手續,為皇帝草拟命令等。另有貼書中書,滿40人、蒙古6人皆從七品,管作文、記事、翻譯、繕寫等事。筆帖式10人,由旗人擔任,負責書寫皇帝诏令等。
清朝内閣沿襲明朝舊制,内閣大堂設于文華殿南面、午門東側,沿紫禁城城牆設有内閣官署,以辦理閣屬各項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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