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會低于自己的工資嗎?首先我們要了解,女職工生育子女休産假期間工資收入是不能降低的依法繳納生育保險的職工,用人單位申報後,可通過社會保險經辦部門出具的《生育津貼待遇核準表》或《生育津貼支付審批表》(具體名稱以出具單位材料為準),查詢用人單位為職工交納生育保險的月繳費基數,如繳費基數低于實際工資,導緻享受生育津貼的數額低于實際工資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産假工資差額用人單位不主動支付差額的,職工可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生育津貼會低于自己的工資嗎?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首先我們要了解,女職工生育子女休産假期間工資收入是不能降低的。依法繳納生育保險的職工,用人單位申報後,可通過社會保險經辦部門出具的《生育津貼待遇核準表》或《生育津貼支付審批表》(具體名稱以出具單位材料為準),查詢用人單位為職工交納生育保險的月繳費基數,如繳費基數低于實際工資,導緻享受生育津貼的數額低于實際工資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産假工資差額。用人單位不主動支付差額的,職工可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
《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
第十五條規定,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産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标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
《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
第十七條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的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标準先行墊付,再由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地級以上市可以由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委托金融機構将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
職工已經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生育津貼高于職工原工資标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将生育津貼餘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于職工原工資标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職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規定免征個人所得稅。
本條所稱職工原工資标準,是指職工依法享受産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職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參加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其實際參加工作的月份數計算。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