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孩子2歲半了,當時出生報戶口的時候家裡不懂把籍貫報錯了(報成孩子父親的爺爺籍貫了)。參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貫應為本人出生時祖父的居住地(戶口所在地)”,這樣去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科改籍貫需要帶什麼資料辦理?
答複:經膠州市公安局落實,根據《公安部關于啟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記表和居民戶口簿有關事項的通知》(公通字[1995]91号)籍貫填寫本人祖父的居住地。城市填至區或不設區的市,農村填至縣,但須冠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名稱或通用簡稱。請來信人攜帶孩子爺爺的戶口本、身份證或居住證及親屬關系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受理材料。如有疑問,來信人可咨詢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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