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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土地使用稅怎麼算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2-23 12:29:39

日常生活中我們所說的土地使用稅,是指土地稅,它屬于地稅的一種。那麼具體而言,什麼是土地使用稅?哪些土地可以免繳土地使用稅呢?

什麼是土地使用稅怎麼算(什麼是土地使用稅)1

一、什麼是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内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二、土地使用稅怎麼交?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的稅額幅度内,根據市政建設狀況、經濟繁榮程度等條件,确定所轄地區的适用稅額幅度。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将本地區土地劃分為若幹等級,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稅額幅度内,制定相應的适用稅額标準,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執行。

三、違反土地使用稅怎麼處罰?

《征管法》中關于違反土地使用稅的處罰如下:

第四十四條 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應當在出境前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滞納金或者提供擔保。未結清稅款、滞納金,又不提供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第六十五條 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隐匿财産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滞納金,并處欠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 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是抗稅,除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拒繳的稅款、滞納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輕微,未構成犯罪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拒繳的稅款、滞納金,并處拒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八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規定期限内不繳或者少繳應納或者應解繳的稅款,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稅務機關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采取強制執行措施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外,可以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我們知道什麼是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怎麼交?等問題的答案。因為土地使用稅相關政策各地不一,此文章僅供參考,建議大家按照當地政策為準或者咨詢相關部門。

注:本文轉載自土流網,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留言聯系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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