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不良記錄過了五年就會自然消除,再也看不到了嗎?當然沒有這麼簡單!”
關于征信,很多人都有所了解,畢竟關乎每個人的切身利益,随着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征信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顯得愈發重要。
俗話說“民無信不立”,自古以來我們國家就是一個誠信的社會,老祖宗就告誡我們,“有借有還,再借不難”,這也說明信用對于民衆和社會的積極作用。
時至今日,我們國家的征信體系已經建設到了第二代,所有的商業銀行以及主流非銀金融機構都加入了央行的征信系統,我們在金融機構的每一筆貸款,在自己的征信報告上均會有所體現。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征信報告的組成。
個人的征信報告主要分為四類。
第一大類是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通訊信息、居住信息、工作信息以及征信整體評價情況等。
第二大類為貸款彙總信息,包括每一筆貸款的基礎信息以及還款情況。
第三大類是貸記卡/準貸記卡相關信息,包括每一張信用卡的基本情況,消費情況以及還款情況。
第四大類為個人其他有關信息,包括水電煤氣費,物業費,公積金繳納等信息,還有征信查詢機構明細清單。
那麼,個人信貸行為在什麼情況下會對征信記錄産生影響呢?
個人貸款和貸記卡一般分為以下幾類狀态:按時還款、逾期、展期、凍結、止付、欠息等等。
按時還款很好理解,這就是證明我們的每一筆信貸記錄都非常良好,征信不會出現任何的瑕疵,唯一就是貸款或者信用卡比較多的話,征信報告會比較冗雜。
展期指的是暫時無力償還銀行的貸款,與銀行方面進行協商,延長一下還款期限,這種方式并不影響征信,隻是銀行方面是否會同意的問題。
而逾期、欠息問題就比較嚴重了,這就是我們日常所說的征信有問題,也就是沒有按時還款,征信記錄上有了一個不好的記錄。
一般銀行和客戶說審核規則的時候,都會有“連三累六”的說法,意思就是在兩年之内,連續三次、累計六次逾期的話,銀行一般都會拒絕你的貸款申請。
其實在這個要求以外,銀行還有更為細緻的規則約定,隻是涉及到具體的審批要求,也不便于廣而告之,坊間就流傳起來了不要“連三累六”就基本符合銀行的規定。
至于凍結、止付,一般出現在貸記卡狀态下,性質也比較嚴重,銀行不會無緣無故凍結卡片和進行止付,除了客戶可以自行要求凍結外,其他的情況都是因為逾期,銀行方面采取風險控制措施。
很多人都會說,征信不良了也沒有關系,隻要過了五年,就什麼痕迹都沒有了,真相真的是這樣嗎?
其實不然,我隻能說這種解答是一知半解。
在2013年之前,那個時候我們的征信管理辦法是規定征信記錄永久保存的,但是在2013年修訂了一版《征信業管理條例》。
在這個條例中,首次明确了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為五年,因此很多人就覺得,隻要時間過了五年,所有的不良記錄都會消除,今年的所有逾期,最晚2026年也都會自然消除,一幹二淨。
這個理解太誤導别人了,有的朋友甚至覺得國家是放松了要求,征信并不重要了,隻要五年之内不申請貸款就可以了。
《征信業管理條例》中指出的五年,其實指的是你逾期的這筆貸款,結清之日開始再往後推五年,這樣記錄才會被消除。
我舉個例子,小張在2018年申請了一筆貸款,2019年1月有過一次逾期,2020年1月結清了這筆貸款。
那麼,小張的逾期記錄并不是2024年1月就消除了,而是2025年1月才會消除,如果小張一直逾期不還,那麼這筆逾期記錄會永遠在他的征信報告上。
所以,貸款欠的錢或者信用卡,不要想着時間拖久一些就沒事了,不要以為卡片銷戶了就一了百了,其實你的“劣迹”一直存在,當你真正需要用征信的時候,它還是會成為你的“攔路虎”,那個時候也是追悔莫及了。
順便說一句,征信系統是直接央行管理的,沒有人可以随随便便更改征信記錄,現在市場上有很多宣稱可以“美化”征信的,那大部分都是騙子。
有正當理由可以修改征信的,不需要找人幫忙也行,走正常流程辦理就好了。沒有正當理由的,找了人也沒有用,回頭還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愛惜征信,幸福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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