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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剛剛,一個朋友跟我說:“真的害怕結婚,因為感覺婚姻法越來越不保護女性。”
她姐姐剛剛離婚。
因為婚前無财産,婚後做主婦,離婚時,除了孩子歸她,一無所得,幾近于淨身出戶。
而男方呢?
房子是他婚前買的,當然判還他。
婚後賺的錢,他說沒有,她也毫無辦法。
就這樣,8年光陰,猶如竹籃打水一場空。
她姐姐也想過再婚。可一個無業、無貌、無技能、無資源人脈、除了一肚子怨氣,并無太多亮點的離婚帶娃女人,想嫁一個好男人,談何容易?!
朋友當然為姐姐叫屈。可是這毫無辦法。
“婚姻法隻保護有産者,不管你是不是女人,也不管你在婚姻中付出多少。”
也就是說,現在的婚姻法,越來越強調“你有什麼,我保護你什麼。你沒有什麼,對不起,别向人要。你也要不到。”
女性再以婚姻之名索要财産,真的已經game over。
婚姻不是女人逆襲的方法,也不是踏入榮華富貴的途徑,更不是你飛上枝頭變鳳凰,從此一人得道,全家升天的改命秘笈。灰姑娘的故事隻是童話。
現實裡,離婚律師通過無數血淋淋的案例告訴我們:别做夢了。自己有,才是最大的王道。
這種婚姻觀和婚姻法的轉變,對于窮女人、以及不想通過努力改變自己的窮的女人,當然是壞消息。
可是,對于自力更生、自食其力、自己賺錢買房住的獨立女性,它會給予我們更多的底氣,和更多的尊嚴。近日,廣州某論壇出現一則熱帖。
一對情侶結婚前夕,女生問準丈夫:“你房産證加不加我的名字?”
男方馬上就嗆了回來:“要你家給你買房子了,你會寫我名?”言下之意是,加名?你想得美!女生非常棒。沒有訴苦,也沒有道德審判,更沒有感情綁架,以分手相要挾。
她說,沒關系,我自己也可以買。隻是,有些财産和家務關系,還是把界限厘清一下。
一,你的房子是你的,那麼,産權歸你,房貸也歸你。我不要,也不還。
二,生活開銷,我不會要你全部負責,我們各出一半。
三,你父母可以來住,我不會反對。但我不會照顧男方父母,因為我要工作,自己也有父母需要照顧。
四,我不會辭職回家,做全職主婦,因為我喜歡工作,也不會放棄工作。
五,家務兩人共同分擔。
這個提議有問題嗎?毫無問題。
女人界限分明,獨立自主,對對方父母也表達了接納,并未拒絕公公婆婆。隻是希望婚後财務清晰。
但是,剛剛還在“我家是我家,你家是你家”的男方,立馬就不爽了:“合着結婚自己過自己的?我掙的少就少着點用,沒錢就自己活該餓着。”
言語中充滿了對女方的不滿。意思就是: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雖然房子沒有你的份兒,但你也應該和我一起還房貸。
即使女生提出不要彩禮,男生依然陰陽怪氣。真的很令人費解了。
但不管如何,這個女孩赢得了無數網友打CALL。
大家都說:好樣兒,新時代女性就該如此!
我們公司有一直男,直接說了:哪個妹子可以提這個婚前協議,二話不說,娶了。
當我們自己有能力,就會有底氣。你房子不加名,OK,老娘我自己也可以買。你不想養我,OK,我自己可以賺得更多。
有這樣的獨立,才有可能平等。
是誰說,女性的婚姻地位低,往往隻有兩點原因。一是娘家沒有錢。二是自己沒有錢。
婚姻是一場合作。
合作的前提是,我們資源相當,能力相當,産出相當,這樣才能财務共享、風險同擔。
否則,隻是寄生與被寄生,包養與被包養。
其實,男人也好,女人也罷,本質都是人。我們都希望不被占便宜。也希望對方能和自己平等相處。
畢竟,人性本自私,将自己的财産分割出去,多少都會犯嘀咕。
嚴重的,會翻臉,直接決裂。輕微的,會埋下隐患,讓婚姻出現問題。
不管是票子、車子還是房子,想要的,都自己去掙吧!
要記得,我們是女生,能頂半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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