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充電寶能不能扣費?□ 南京日報/紫金山新聞記者 于志兵,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共享充電寶能不能扣費?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 南京日報/紫金山新聞記者 于志兵
使用共享充電寶半小時,及時歸還卻被扣了99元,女子驚訝之餘,卻發現拿不出短時使用和已歸還充電寶的證據。經過聽語熱線協調,問題順利解決,99元錯誤收費将原路徑返還。
據介紹,因身體不适,市民呂女士近日來到建邺區蓮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打點滴,其間她發現手機電量不足,于是求助醫護人員,希望借一個充電寶。醫護人員表示,中心有第三方商家提供的共享充電寶,可供患者有償使用。
“這是一個名為搜電科技的商家,在前台擺放了一些有償使用的充電寶,收費起步半小時2元,1小時4元,封頂是99元,使用前需要填寫一個自動扣費的授權。我填寫後取了一隻,使用半小時後發現效果不太好,電量僅增加了5%,所以半小時左右我就歸還過去了,沒有再繼續使用。”呂女士告訴記者。
但讓呂女士疑惑的是,歸還之後,自己一直沒有收到扣款信息,她以為商家扣款信息滞後,也沒有介意,離開了中心。
“兩天後我收到了商家的扣款信息,讓我大吃一驚:上面顯示,我這個編号為942R12303907的消費,消費時長不是半小時,而是2天4小時51分56秒,費用也不是2元,而是99元,使用地點是蓮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前台,歸還的具體時間是21點多,這個時間段我早就離開醫院兩天了。商家根據我的‘消費時長’扣取了99元,我申訴後,他們表示需要我證明一下我已經歸還了充電寶,或者歸還到了哪裡,這我該怎麼證明呢?”呂女士表示。
面對呂女士的投訴内容,商家搜電科技的回複稱,再核實後,後台還是沒有檢測到呂女士的歸還設備信息,需要呂女士自行檢查設備的歸還地點和歸還的設備編号。
消費發生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前台,呂女士的消費是否有第三方見證?
和呂女士聯系後,記者又聯系了建邺區蓮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孫先生,孫先生表示,自己仔細檢查了前台監控,确認呂女士确實刷了充電寶并使用了半小時,後及時歸還,并無超時或者私自帶走充電寶的問題,問題應該是其他原因引起的,還需要調查,但顯然和呂女士無關。
“我們也把我們的證明發給了商家。商家在得到我們的證明後,已表示會在三天内将這筆錢原路徑退回,其他問題商家自行去内部再查,确保不讓消費者利益受損。我們也将關注此事的下一步進展。”孫先生告訴記者。
來源: 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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