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看看下面兩起事故
這些孩子都是怎麼騎車的:
事故一
11月11日中午13時49分左右,一輛新能源汽車從潭中西路左轉進入潭中西路北一巷後,與一輛從對向車道竄出的自行車發生了碰撞,緻騎自行車的女孩摔倒在地、受輕微傷。而事故發生前,該自行車還在北一巷北往南機動車道上逆行。
柳南交警大隊接警到達現場處置。經了解,新能源汽車途經學校路段,沒有注意觀察路況,未确保安全情況下通行;女孩騎自行車未在斑馬線等過街通道橫過道路,而是逆行到機動車道雙實線處橫過道路,且騎自行車橫過道路未下車推行。這些違法行為讓雙方在發生事故時都得承擔相應的責任。
事故二
11月1日早上7時左右,在白沙路一處沒有信号燈的斑馬線上,一輛直行的出租車與一輛橫過道路的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緻電動自行車被撞飛數米遠,駕駛電動車的學生頭部受傷并昏迷,被送往醫院救治。
柳北交警大隊民警對這起事故進行調查處置,發現出租車在通過沒有信号燈的斑馬線時,沒有進行減速禮讓;而電動自行車在橫過道路時,并未下車推行,且沒有佩戴安全頭盔。雙方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違法行為,目前事故還在進一步處理中。
兩起事故中,都出現了孩子因缺乏交通安全常識,被車輛撞到的情況,令人心痛的同時,我們應該反思,加強對孩子們的監管和教育!
首先需要強調的是:
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
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
家長們在強調上述法律規定的情況下
也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不要為12周歲以下的孩子注冊、掃碼共享單車,發現不滿12周歲孩子違規騎自行車或有其他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要及時教育、勸導、糾正;
不要讓未滿16周歲的孩子騎電動自行車,家裡有電動自行車的,要保管好鑰匙,以免孩子自行駕車出門;
對已達到騎行自行車、電動車年齡要求的孩子,要教給他們安全騎行的法律法規、安全常識,比如騎車時必須走非機動車道、不逆行、不闖紅燈、不載人,騎車過程中不戴耳機聽音樂、不打電話、雙手不離開車把等。
希望廣大成年人在教育孩子的同時
也能規範好自身的駕駛行為
騎行自行車、電動車、駕駛汽車時
謹記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做孩子的好榜樣!
轉自 |柳州交警
來源: 南國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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