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視覺中國)
文|《财經天下》周刊 楊俏
編輯|陽一
寄遞貴重物品時,很多寄件人會特意選擇保價服務。但有用戶也發現,快件丢失,快遞公司隻願賠付部分賠償;那麼,快遞保價到底有用嗎?
9月13日,“順豐寄丢20克黃金,保價八千隻賠兩千”這一話題,登上了微博熱搜。據報道,在9月10日,杭州蕭山的小劉在順豐同城下單寄送了20克黃金。根據黃金的市場價格,小劉特意進行了保價,保價金額為8000元,累計花費了92元快遞費,其中僅為了黃金保價就花費了40元增值服務費。但僅隔了2小時,快遞員就打電話表示“件丢了”。
事情發生的次日,順豐官方客服給出了“願意賠付2000元”的結果。小劉對此表示非常不滿意,但對于這賠付金額2000元是如何确定的,客服人員無法做出回應,隻表示會向理賠部門進一步反饋。
類似的事情也并非第一次出現。前不久,順豐還曾因為“寄丢了價值上萬的手機,隻願意賠付1000元”上過熱搜。
據媒體報道,家住廣東深圳的夏女士在3月份花費11000元買了一部全新未拆封的iPhone 13 Pro Max,從深圳寄給江蘇的家人,但家人遲遲未收到貨。她向順豐詢問時被告知,快件已丢失,隻能走理賠程序,但夏女士由于隻花費了2元保價,根據理賠規定,隻能賠償給夏女士1000元。
在媒體報道中,對此,夏女士表示,下單時未注意保價金額,不接受此賠償。順豐方面則回應稱,事情還在核查處理中,目前能給到的賠付方案是賠償2500元。但夏女士仍表示不能接受。到了5月28日,夏女士稱,其發現寄丢的手機被激活了,她懷疑該手機已被人盜取。事件被曝出後,這一話題登上熱搜,一時之間引發了熱議。
“保價是防止物品損壞,快遞丢失是另一回事,這關乎順豐的信譽問題,本來就不該有保價這種不合理的操作存在,安全送達,否則承擔合理損失,這是該做的,不然這麼高的郵費對得起誰。”對此有網友表示。
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蔣保雙表示,順豐在此過程中應該承擔較大的賠償責任。但根據當前法院的司法實踐,是否保價對理賠金額有很大的影響。
那麼,快遞保價的作用是什麼?
快遞丢失,投訴頻發此前,對快遞保價“賠付不到位”的投訴也屢屢發生。不少消費者表示,其對寄遞貴重物品進行保價,但保價後仍難以得到應有的賠償,以緻于保價維權事件頻發。
在黑貓投訴平台上,關于“快遞丢失”的投訴量,已高達3.6萬條。其中,僅和“順豐保價”賠償不到位相關的投訴,就有6000多條。
其中,有一名學生投訴稱,自己從珠海寄往中山的快遞丢了,該快遞寄送的物品價值為1259元,但順豐以“沒有保價”為由,隻肯賠付丢失物品的十分之一的價格,給予了108元的賠付價。對此,該用戶非常不滿。
針對順豐保價的标準和保價後的賠償原則,《财經天下》周刊查詢順豐速運小程序顯示,消費者可自行選擇是否保價。如果用戶并未進行保價,順豐的賠付是,對未保價物品最高可賠付7倍運費。
對保價物品,在順豐的應用程序上,可分為4個保價等級,對應的物品價值分别從500元到2000元,保價費用也相應地顯示為1元到10元。用戶對保價物品的聲明價值為1000元以上,保價費用為“聲明價值*标準服務費率(0.5%)”。也就是說,如果用戶是為1萬元以上的物品保價,需要其手動輸入物品價值,花費50元的增值保價服務費。
保價是各大快遞公司為用戶提供的增值服務之一,也往往成為快遞公司賠付的一大依據。
但這種情況下,極其容易出現的一種情況是:用戶支付的保價費用,超過了運費甚至達到運費的好幾倍。這也讓不少人在寄送快遞時,為了節省費用而選擇了“不保價”。
一位消費者就對《财經天下》周刊表示,自己從澳門買了兩部新手機寄給家人,為了以防萬一選擇了保價到付,價值2萬元的兩部手機,花費了他100元的保價費用。
對沒有保價的快件丢失情況,蔣保雙表示,目前國内在司法判決中,對此類事件有兩種不同的判決傾向。在用戶未選擇保價的情況下,順豐快遞按照7倍運費賠償消費者,這種司法判決目前占據主流。第二種情況則是,順豐需承擔高于七倍運費的賠償責任,順豐公司應當按照托寄物品的實際價值賠償,具體金額參考消費者舉證證明進行确認;對于消費者請求的合理部分,法院可能予以支持,過高部分則不予支持。
保價為什麼不能全額賠付?但目前國内的快遞保價業務尚沒有統一的收費标準,各大快遞公司大多是按照快遞“聲明價值”,以0.5%-5%的比例收取保價費用。而當寄送物品如果出現損失時,快遞公司是按照保價的上限進行賠付;如果有些物品損壞、丢失後難以确定價值,多數快遞公司選擇按照“比例”進行賠付。在這其中,争議就在所難免了。
在保價說明中,順豐明确規定了理賠規則。其中顯示,保價快件按照實際價值損失賠償,物品損壞可以維修的,在保價金額的限額内賠償維修費用。用戶理賠時需提供真實有效價值證明(如發票,或合同、付款憑證組合),順豐會結合市場價值和第三方機構意見評估損失價值;不足額保價部分或超額保價部分均無法獲得賠償,如用戶無法證明托寄物品的實際價值,順豐将全額退還保價費用,按照未保價快件進行賠償。
而且,也不是所有的物品都可以進行保價。順豐規定,價值不易核實的物品,如古玩字畫、紀念币、翡翠原石、觀賞石等; 易損或不易妥善包裝的物品,如玉雕、木雕、紫砂壺等;以及聲明價值在2萬元以上的生鮮果蔬類,都不提供保價服務。
中通快遞應用程序界面顯示,對保價快件,價值1萬元的物品,需要0.3%的增值服務保價費用;價值1萬-3萬元的,需要0.5%的增值服務保價費用。對于賠付規則,中通也表示,保價快件是按照實際價值損失賠償的,但最高不超過申報價值。而不足額保價或超額保價部分,也無法獲得賠償。
于是在前述事件微博話題中,也有不少用戶表示:“隻賠個零頭,要保價何用?”
快遞保價後,快遞公司賠付金額與消費者認為的寄遞物品實際價值産生分歧,也成為快遞領域較為常見的産生糾紛的原因。
位于四川成都的一家經營服務器的商戶王傑就說,在今年5月19日,他使用順豐寄送了一箱重量200公斤的刀片服務器,從四川攀枝花寄往成都。
王傑稱,他在寄送時已明确表示快遞需要使用木質包裝,并花費了337元的快遞費用;因産品價值在20萬元以上,他還特意選擇了1200元的保價增值服務,累計花費達1537元。“當時快遞員還提醒我說,貴重的東西最好保價。”
但在5月23日,快遞到貨後,他拆開包裹卻發現,裡面的物品變形了,“應該是摔過了”。據他回憶,從快遞簽收到他拿包裹上樓拆封,時間相隔還不到10分鐘。他立即聯系了順豐快遞員,對方直言“你買了保價,走理賠就行”。但在理賠的過程中,他還是陷入了與客服不斷的拉扯中。
(圖/受訪者提供)
對快遞單上顯示的“手動簽收”,王傑表示,自己并未手動進行簽收。在此期間,他還叫了上門維修服務,查詢顯示,維修費用大概為13.6萬元。但經過兩個月的溝通後,順豐方最終決定賠付給他5000元錢,并稱這是理賠範疇内的最高賠付。王傑并不認同這樣的結果,于是在9月1日,他起訴了當地的順豐公司并立案。
之後,順豐對方又給予了新的方案,表示經過市場詢價,賠付近5.4萬元。但王傑說,自己對該方案還是并不十分認同。目前,該案件仍在等待判決結果。
對于類似的案件,往往申訴手續繁瑣,需要的周期長,而涉事雙方對于賠付标準的認識不同,也很難互相取得認同。
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認為,順豐丢失保價的物品,應當按照約定的保價金額進行賠償。雙方在平等自願的繼承上約定保價金額。當順豐因自身原因導緻物品丢失,緻使寄件人遭受财産損失,應當依照約定進行賠償。若順豐拒絕支付,則消費者可以提供快遞運輸訂單、支付快遞費的憑證、個人身份證明等材料向郵政局投訴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順豐的違約責任。
對于快遞公司不同的賠付标準,快遞物流專家、貫铄資本CEO趙小敏也表示,目前國内這一領域的争議比較大,各地判罰所參照的法律路徑也不一樣,最後法院審理的結果也不盡相同,“其實這種規定應該全國統一。”
此外,快遞丢失甚至也出現過快遞企業“内部人”所為的案例。
在2021年,河南曾出現過11萬元黃金在郵寄過程中失蹤的事件。據報道,一位做黃金珠寶生意的女士通過中國郵政EMS寄遞了價值11萬元的黃金,但在郵寄過程的中轉站中,寄遞物品卻“失蹤”了。當時郵政按照保價的2萬元進行了賠償。更加奇怪的是,物流信息暫停更新後,又顯示了“已收貨”,但收貨方卻并未收到包裹。據之後河南郵政發布的通告,經報案後警方調查,這次包裹丢失因内部盜竊引起,涉案的兩人均為鄭州郵區中心提供外包服務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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