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發布關于穿山甲調整保護級别的公告(2020年第12号):為加強穿山甲保護,經國務院批準,将穿山甲屬所有種由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調整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這意味着,當前在我國自然分布的中華穿山甲,以及據文獻記載我國曾有分布的馬來穿山甲和印度穿山甲将受到更嚴格的保護。
同日,世界自然基金會(WWF)北京代表處副總幹事(項目)周非表示,穿山甲保護升級為穿山甲種群恢複帶來生機,随之增強的保護措施不僅有利于對穿山甲的救助、栖息地恢複和保護、種群保護和物種研究,同時執法及處罰力度的加大會使得犯罪成本增加,也有利于控制穿山甲盜獵行為、加強打擊其非法貿易,并提升公衆對穿山甲的保護意識。
周非說,穿山甲在生态系統中的價值遠遠超過它們的肉和鱗片,此次的穿山甲保護升級舉措,無疑向社會和公衆傳遞了積極的信号。
中國升級穿山甲保護級别的消息一出,國際國内長期關注野生動物保護的非營利組織對此給予了積極評價,同時多家機構研究人員建議,後續應禁止一切穿山甲貿易,減少需求,全鍊條(源頭國、中轉國、目的國)嚴厲打擊穿山甲非法貿易和走私,并加強對穿山甲栖息地保護以恢複種群。
為什麼要提升穿山甲保護級别?
穿山甲是世界上現存鱗甲目哺乳動物的總稱。中華穿山甲,古稱“鲮鯉”,曾廣布在我國長江以南所有省份,以及我國周邊的孟加拉、不丹、印度、泰國、柬埔寨、越南、老撾、尼泊爾和緬甸等國家。
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曾岩博士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穿山甲種群數量近年大幅度下降,一是因中國人對野味、藥用的需求,雖然利用效率低,但需求量大;二是對環境的破壞。穿山甲依賴相對完整的叢林生态系統,如果林子被砍伐,穿山甲就很容易暴露在人類視野裡,更容易被抓到了。
西子江生态保育中心項目主任李成從事穿山甲一線調查和保護約四年,他說,自己至今還沒有遇見過野生的穿山甲,隻見過穿山甲新鮮的腳印。透過紅外相機觀察和一線調查,李成團隊發現,全國野外地區穿山甲集中活動的區域不超過十個,種群數量較幾十年前已下降95%以上。
李成說,穿山甲的生存适應能力其實很強,走到瀕臨滅絕的地步,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人類的捕殺和利用,藥用和食用令穿山甲及其制品在黑市上的價格居高不下,并不斷刺激铤而走險的盜獵行為。
世界動物保護協會科學家孫全輝在接受采訪時也指出,由于傳統醫藥和食用的巨大需求,穿山甲是世界上遭受貿易傷害最嚴重的哺乳動物之一,近年來全球穿山甲非法貿易激增,導緻野生穿山甲遭到大量獵捕,野外數量大幅度下降。
2016年9月29日,在南非約翰内斯堡召開的第17屆《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CoP17)大會上,全部8種穿山甲由CITES附錄Ⅱ升至附錄Ⅰ的提案被通過。公約明确禁止其國際商業貿易,以拯救穿山甲野外種群。
在我國,穿山甲長期以來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二級,社會各界頻頻呼籲對穿山甲升級保護。
在此背景下,2019年,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在“關于将穿山甲保護級别提升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的建議”複文(2019年第7397号)中已透露出穿山甲保護級别即将提升的消息。
該複文稱,由于栖息地喪失嚴重,吃食陋習在個别地方仍然存在、規模化人工繁育技術尚未突破、非法獵捕和經營利用活動頻繁發生等因素,我國中華穿山甲資源下降趨勢明顯,面臨的保護形勢非常嚴峻,日益受到國内外廣泛關注。“鑒于此,并綜合各方面意見,積極考慮将中華穿山甲升列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以進一步加大保護和違法懲處力度。”
穿山甲升級意味着什麼?
6月5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在其官網發布了将穿山甲屬所有種由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調整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的消息。長期關注穿山甲保護的相關非營利組織對此給予了積極評價。
“穿山甲保護級别提升是形勢所迫,也是大勢所趨。”孫全輝說,穿山甲已由CITES附錄Ⅱ升至附錄Ⅰ,意味着所有穿山甲的活體、死體及制品的國際商業性貿易均被禁止,即國際商業性貿易實行“零配額”;而中國現将穿山甲升至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有利于加大保護力度,對瀕危物種是利好消息,并且對于升級保護後的穿山甲,國家有望加大栖息地保護力度,同時對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的處罰也會更加嚴厲,這對于拯救瀕臨滅絕的穿山甲無疑具有積極的作用。
“這是我們盼望已久的一次升級。此次升級适用于全部八種穿山甲,雖然除中華穿山甲和馬來穿山甲之外的六種穿山甲在中國沒有分布,但也按照CITES附錄I标準進行保護和管理。我們對此表示歡迎。”國際環保組織野生救援(WildAid)北京首席代表史蒂夫(SteveBlake)在接受采訪時說。
史蒂夫認為,穿山甲升入一級,意味着中國将會出台更有力的保護措施,禁止所有穿山甲及其制品的商業性貿易,從而解決合法市場與非法市場并存的問題。
同時,保護穿山甲的法律支持也将提升,執法力度大大加強,對待涉及一級保護動物的相關案件,處罰程度會重很多。此外,穿山甲今後作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也會随之增加野外研究和保護的投入,保護穿山甲栖息地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樣性。
需要從哪些方面加大保護力度?
穿山甲成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後,非法貿易對這一物種的威脅仍然存在。對此,史蒂夫建議:應從禁止一切涉穿山甲合法貿易,減少需求;全鍊條(源頭國、中轉國、目的國)嚴厲打擊穿山甲非法貿易和走私;加強穿山甲栖息地保護,恢複種群數量三個方面着手加強後續的保護工作。
孫全輝則建議,穿山甲“升級”後有關部門要堅決貫徹國家關于禁食野生動物的規定,完善相關立法,加大違法犯罪的處罰力度,同時也加強公衆的教育宣傳,減少消費需求。
同時,他建議研發穿山甲甲片的替代品,将穿山甲等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從藥典中去除,不斷加強藥用瀕危野生動物的保護。
“目前,我國部分地區還分布有少量野生穿山甲種群,野生動物主管部門要把主要精力放在野外種群的保護上。栖息地是野生動物生存的根本,隻要降低消費需求、嚴格控制獵捕,減少對穿山甲栖息地的幹擾和破壞,野生穿山甲的種群就有可能恢複。”孫全輝說。
【相關法條】
《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二十一條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因科學研究、種群調控、疫源疫病監測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獵捕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向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申請特許獵捕證;需要獵捕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申請特許獵捕證。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條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别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