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我一個朋友如釋重負地和我講,離職手續辦完了。
口氣裡,沒有氣憤,沒有委屈,卻仍有無處安放的傷感。而我真的不知道如何安慰他,或許他也并不需要任何人的安慰吧。
15年前,朋友算是一畢業就進了這家企業,當時還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企業。他從基層業務做起,沒幾年就做到了中層。不過在從中層到高層的關鍵時間,自己家裡出了點事,就錯過了,于是在中層一待就是十年。
在這十幾年裡,企業由小到大,2015年最輝煌的階段也曾成為行業的隐形冠軍。隻是盛極而衰,很快企業内部嚴重的裙帶關系的負面作用開始凸顯。老闆為了上市外聘的行業精英最長的也就是堅持一年便都知難而退。
2020年後,企業經營遇到的困難也越來越大,朋友和自己的直線領導的矛盾不斷積累,便已萌生退意。隻是在一個企業工作15年,怎麼可能沒感情?并且,我朋友直線領導的領導對他還時不時給些關心,讓他總還能殘存一些歸屬感。
2021年,他和領導的矛盾幾乎到了不可調和的狀态。從我個人的角度講,我其實認為之所以有矛盾,我朋友的責任更大一些。公司追業績,所有人都會做點假。他領導也有壓力,别人都做假配合,就我朋友不配合做假。自己不做假,不但影響自己的收入,還會影響領導的考核。
為了企業利益,為了所謂的“誠信”,這種損人不利己的職場操作的結果,一定是首先傷害自己。
于是,2021年年底我朋友就突然被通知調崗。調崗後,級别不動,但是底薪減了1萬。我朋友當時有些咽不下這口氣,我就和他說,從法律上講,如果你不同意,可以勞動仲裁,你100%能勝利。或者借此離職要求公司賠償,也能拿到幾十萬。
但是我朋友覺得在企業15年了,這樣總覺得感情上過不去。在猶豫的期間,他直線領導的領導,又把我朋友調回了原部門(但直線領導是另一個人),對我朋友一番安慰。
我朋友本來就沒有下定決心離開,這一下就更心軟了。可是接下來的幾番操作讓他始料未及:首先,HR重新和全公司人員重簽了勞動合同,尤其是在薪資部分做了重新定義。其次,我朋友雖然是回到了原部門,但是工資卻還是按調崗後,也就是每個月底薪還是少了1萬。
經過一番掙紮,我朋友終于是死心了。提出離職前和原來對他不錯的那個領導發微信說,準備走了。結果,人家連微信都不回了。
我曾經在N年前就和一些朋友講過,在企業裡最忌諱“角色認知錯位”:
1、同事就是同事,千萬不要把所謂要好的同事當朋友,更别說領導。什麼時候才能證明是朋友,是在你離職一年後、兩年後,私下裡還能聚會,平時有事沒事還聯系。
2、如果你出現了“認知錯位”,就很容易無意中傷到别人,或被别人傷害。比如,我朋友。請問,你對你的領導,你領導的領導的價值是什麼?人家憑什麼遷就你,挽留你?是這工作離了你,别人都做不好嗎?還是你逢年過節送了什麼重禮?幫他撈了黑錢,還握住證據了?
當你有機會,讓自己的離職行為最大化的時候,你覺得情感上過不去,你不願意撕破臉,可以。但前提是:
1、後期的工作或生意可能還要用到此公司,或個别領導的人脈;
2、你不差這幾十萬,就當給自己留條路了,萬一用上呢?
3、你不差這幾十萬,你考慮行業内的口碑。
否則,别天真。這錢你不争取,人家也隻會覺得你S13!職場之上講感情的前提是,你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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