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8日,廣東省消委會首次發布違反消費公平典型案例,呼籲社會共同維護消費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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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6個案例是“開發商強制收取天然氣初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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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消委會披露的消息,雲浮市羅定市西城都荟小區強制要求業主不管使用天然氣與否,均需先交天然氣初裝費2800元才準許收樓。對小區開發商這一行為,大部分業主覺得不公平不合理,遂向當地消委會投訴。
這确實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最核心的原因是業主買房的時候,支付的購房款已經包括了天然氣初裝費,開發商再收已經是重複收費了。
換個角度說,天然氣初裝費已經打入了房子的成本,已經在房價中體現,再收就不公平也不合理。
根據廣東省消委會披露的消息,雲浮羅定市消委會接訴後,在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指導下馬上開展調解工作,經多次與開發商威隆房地産有限公司負責人調解,投訴雙方最終達成一緻意見,開發公司承諾将收取的天然氣報裝費如數抵交物業管理費,且不再向未收樓的業主收取該項費用。
廣東省消委會也在點評中提到:
原廣東省物價局早在1999年就制定了《廣東省新建商品房銷售明碼标價管理規定》,明确規定包括管道燃氣預埋在内的所有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設費用應全部在房價中補償,不得在價外另行收費;
2006年更是出台以停止收取初裝費為主要内容的規範管道燃氣價格管理的意見,規定任何單位都不得再向用戶或房地産開發企業收取管道燃氣初裝費、增容費、開戶費等費用。
本案開發商沒有嚴格執行上述規定,仍然在房價之外向業主收取高昂的燃氣初裝費,屬于不公平不合理收費,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價格法》以及有關政策規定,涉嫌強制交易,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需要說明的是,不僅開發商不能再收,燃氣公司也不能再收。
不能再收的原因都一樣:已經收過的費用不能收。
這個道理本身很簡單,但是實務中由于不同名目、不同渠道在收,有些項目就有了重複收費的可能。
比如上文說的初裝費,也有的地方收開戶費或安裝費(實際上可能和初裝費一樣或者類似),應該納入工程安裝成本,很多地區已經打入房價了,用大白話講其實就是收過了。因為用戶在買房的時候等于支付對價了,如果再向用戶收安裝費,就不合理。
但對于一些老舊小區或者城中村改造項目,房子本身沒有安裝管道燃氣,之前買房的成本就不包含安裝成本,這種情況下收取安裝費是合理的。
還有一些應通過配氣價格回收成本的收費項目也是如此,例如:涉及建築區劃紅線外市政管網資産的增壓費、增容費等類似名目費用;涉及市政管網至建築區劃紅線連接的接駁費、開通費、接線費、切線費、吹掃費、放散費等建設及驗收接入環節費用;涉及建築區劃紅線内至燃氣表的設施維修維護、到期表具更換等費用。
因為這些項目已經在氣價體現了,等于用戶支付氣費的時候付過這些成本了,就不應該單獨再收,否則都是重複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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