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亨利.亞當斯,因為一次大膽的航行,從美國舊金山漂泊到英國倫敦,口袋裡僅剩下了一塊錢。
而一個月之後,他憑借着意外得到的機遇,搖身一變,成了擁有百萬美金的富翁。
這就是美國作家馬克.吐溫的短篇小說《百萬英鎊》中那個家喻戶曉的故事。
老哥倆打賭
英格蘭銀行為了一種特殊需要,發行了兩張大鈔,每一張面額都是百萬英鎊。
有一對老紳士,是親兄弟,他們聽說了這件事後突發奇想:
如果有一個非常誠實和聰明的外地人流落到倫敦,他在這裡一個朋友也沒有,身邊除了那張百萬英鎊之外分文全無,并且還無法證明他是那張大鈔的合法所有者,那麼他的命運如何?
一個說,這人會餓死;另一個說,絕不會。
一個說,如果他拿到銀行或其他地方使用,會當場被抓;一個說,願意拿兩萬英鎊來賭一賭:這個人靠那張大鈔,不管怎麼說,也能活三十天,并且不會進監獄。
據說,英國人靠賭博是可以解決一切問題的。
于是,哥倆跑到銀行買下一張大鈔,然後一起坐在窗下,用一整天時間檢閱着一張張經過窗前的臉,物色着合适的人選,但結果令他們失望:
有的雖然老實,卻不夠聰明;有的夠聰明,卻不夠老實;還有不少又聰明又老實的,可人窮得不徹底;等到個赤貧的,又不是外地人——總是不能盡如人意。
直到來自美國舊金山的年輕人亨利.亞當斯出現在他們窗下,哥倆的願望才得以實現,因為亞當斯滿足了聰明、老實、赤貧和是外地人這四個條件。
年輕人被選中
這一年亞當斯二十七歲,在舊金山一個礦業公司打工,負責證券投資方面的業務。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
除了自己的聰明才智和一身清白,就再也沒什麼可依靠的了。
不過,這個年輕人有一個優點,就是很踏實,從來不做那沒影兒的發财夢,死心塌地奔自己的前程。
每到星期六下午股市收了盤,亞當斯喜歡弄條小船到海灣裡去劃船,借此消磨時光。
有一天他駕着小船駛得遠了點兒,不小心漂到大海上。當夜幕降臨的時候,他感到了絕望。
正巧,一艘開向倫敦的大船救了他,直接把他帶到了異國他鄉的土地。
亞當斯在倫敦上岸的時候,兜裡隻剩了一塊錢。他用這一塊錢吃飯住宿應付了一天一夜。
第二天他衣衫褴褛、饑腸咕咕地沿着一條大街漫無目的地遊蕩。他看到一個孩子把手上剛咬了一口的大甜梨扔進了下水道。
他正在糾結怎麼把這隻甜梨撿起來吞到肚子裡的時候,一個衣着華麗的仆人把他領進一個豪華房間,裡頭坐着兩位高貴的紳士。他們打發走仆人,客氣地讓他坐下。
原來,這兩位紳士,就是坐在窗前苦苦尋找“聰明、誠實、赤貧、流落倫敦的外地人”的老哥倆。
兩位對亞當斯的基本情況做了一點了解,弄清了他的來龍去脈,就交給他一個信封,并告訴他先不要打開,帶到住處再去仔仔細細地看。
信封裡裝的正是那張“百萬英鎊”大鈔。除了一張鈔票,還有一封信:
這筆錢借你用三十天,不計利息。期滿時來此宅通報。我們在你身上打了一個賭。假如我赢了,你可以在我的職權範圍内随意擇一職位——也就是說,你能證明自己熟悉和勝任的任何職位均可。
亞當斯受優待
亞當斯走到一個偏僻的地方,打開信封一看,裡邊裝的竟然是一個大鈔!
看到大鈔,他的肚子叫的更歡了,其它先不想,先填飽肚子再說,亞當斯大搖大擺地走進一家飯店。
一陣狼吞虎咽之後,他掏出那張鈔票,對夥計說:“請找錢吧。”
飯店老闆一瞅,百萬英鎊!他的眼裡馬上放光了。他先做了一個禱告的動作,然後道歉說他找不開這張大票。
亞當斯是一個善良誠實的青年,他誠懇地說:“不好意思,給您添麻煩了,我沒帶别的票子。”
老闆客客氣氣地說沒有關系,以後來吃飯時再說吧。先生想什麼時候來就什麼時候來,想吃什麼就吃什麼,想什麼時候結賬就什麼時候結。
這百萬英鎊的威力可真大啊!有了這筆巨款,可以不再餓肚子,而且即使吃山珍海味也不必付錢。
破衣爛衫和裡面揣着的百萬英鎊,似乎有些不搭,亞當斯想到應該換一套行頭了,而且他已經衣不遮體。
于是,他又走進了一家服裝店。他知道除了不屬于自己的百萬英鎊,身上一個子也沒有,所以他專找顧客試過的不合身的衣服買。
一個夥計把他帶到一個房間,在一摞退貨當中翻了一通,給他挑出一套最寒酸的來,讓他試一試。
盡管衣服不合身,可它總算可以遮體,他決定買下來。他遲遲疑疑地對夥計說:
要是你們能等兩天再結賬 ,就幫了我的忙了,現在我沒有帶一點零錢。
那夥計譏諷道:
哦,您沒帶零錢?說真的,我想您也沒帶。我以為像您這樣的先生光會帶大票子呢。
亞當斯對這個店員以貌取人感到憤怒,就把大鈔票遞給他讓找零。
店員隻瞟了一眼鈔票笑容就凝固了;老闆過來一看到那張大鈔,就去那摞退貨的衣服裡亂翻起來,還自言自語說:
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賣給一位脾氣古怪的百萬富翁!托德這個傻瓜!他分不清誰是百萬富翁,誰是流浪漢,從來就沒分清過。
老闆終于找出一件不錯的衣服給了亞當斯,又殷勤地請求為他量尺寸定做高檔衣服。服裝店老闆,也把亞當斯當做了百萬富翁。
但是,無論别人如何對待他,亞當斯始終清醒地知道:那張大鈔不屬于他 ,他欠下的債會在得到工作後用自己的薪水來償還的。
百萬富翁誕生
不久,亞當斯因為口袋裡裝着百萬英鎊而出名了。無論在哪裡,亞當斯隻要拿出了那張鈔票,飯店、服裝店、豪華旅館等所有店家就都願意讓他賒賬。
在倫敦,人人知道有個百萬富翁衣着樸素、行事低調,他成了全倫敦的著名人物,被全英國的報紙争相報道。
後來他被邀請參加美國公使的宴會,在那兒邂逅的一位英國姑娘成了他的戀人,也偶遇了一位他在美國時的老朋友勞埃德。
勞埃德在英國遇到了困難,他是一家礦業公司招股的代理,為勘探商出售開采權,超出一百萬的部分全部歸他。
他竭盡全力,也沒找到一個客戶願聽他的遊說,而他的代理權這個月底就要到期了,他感到絕望,他需要亞當斯幫忙。
亞當斯就以自己的擁有“百萬英鎊”的聲望主動為礦山做擔保,勞埃德開出的條件是賺的錢兩個人平分。
有了“百萬英鎊”富翁的信用擔保,原本無人問津的礦山,一下子變得紅紅火火,不久狂賺200萬美元。
勞埃德也按照契約把賺到的錢和亞當斯作了平分,一人得到一百萬美元。
一個月期滿,當他帶着那張“百萬英鎊”大鈔去見兩位紳士兄弟的時候,才知道他的戀人,那位英國小姐是其中一位紳士的幹女兒。
打賭打赢了的紳士問他需要什麼職位 ,他毫不猶豫地說要做他的女婿。
一張花不出去的大鈔,讓亞當斯用一個月時間,在倫敦國民銀行的戶頭上有了一百萬塊錢的存款,而且意外抱得美人歸。可謂“人生赢家”。
一點思考
大多數人都知道,馬克吐溫的《百萬英鎊》諷刺的是資本主義社會的拜金主義,這一點和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一樣,通過人們對金錢的追捧,揭示人與人之間赤裸裸的金錢關系。
但是,“一千個讀者心裡,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大家可能還記得小說開頭亞當斯的一段獨白:
當時我在社會上是孤零零的,除了自己的智慧和清白的名聲以外,别無依靠。但是這些長處使我站穩了腳跟,有可能走上幸運的路,所以我對于前途是很滿意的。
上帝之所以眷顧亞當斯,應該有兩個原因:一個是智慧,一個是“清白的名聲”,後者我們可以理解為“誠實”。
兩位紳士兄弟物色大鈔持有者時頗費腦筋,要求這個人既要“有頭腦”還要特别“誠實”。
然而,這樣的人寥寥無幾,所以兩位紳士在人選上犯了難,他們放過一張張經過窗口的臉,最後才選中了亞當斯。
從結果看,亞當斯得到這個機會是幸運的。但我們不會忘記:機會總是降臨在有準備的人身上。
亞當斯拿到百萬英鎊,等于有了“第一桶金”,他就是靠自己的智慧“借雞生蛋”“無中生有”,用别人的資金賺到了屬于自己的100萬。
另外,除了智慧的頭腦,“誠實的品格”也給了亞當斯帶來了好運。
試想,如果他見錢眼開,想一夜暴富,他很可能拿着這張大鈔到處招搖撞騙,百萬英鎊就成為騙人的工具,而亞當斯也不會逍遙法外。
亞當斯的聰明,就是能夠審時度勢,巧妙利用不屬于自己的資金卻不違背誠實的底線。
他去飯店吃飯,去服裝店買衣服,去商店買東西,都沒有想怎麼騙過店家,而是想後來掙下薪水再還債。
他和英國小姐談戀愛,也是把百萬英鎊的遊戲先告訴了女孩子,而不是像有些感情騙子那樣赢得女孩子的心。
誠實的人命運不會差,令亞當斯沒有想到的是,那位美麗的小姐,正是那位赢得遊戲勝利的金主爸爸的幹女兒。
由此可見,美國小夥子亞當斯從一文不名,到30天後坐擁百萬,除了運氣,主要靠的是他那智慧的大腦和誠實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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