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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大數據工作模式

職場 更新时间:2024-08-08 23:08:51

檢察大數據工作模式(法學彙三三工作法)1

➤ 檢察業務數據分析研判是把握全局、科學決策的基本依據,是對檢察工作實行科學管理、有效監督的重要手段。讓數據服務司法辦案,讓數據服務領導決策,是促進檢察業務精細化管理、提升檢察專業化水平的必然要求。

➤ 注重發揮檢察一體化優勢,加強上下級檢察院合作,通過開展優秀專項分析報告評選等活動,實行重點課題“派單制”“約稿式”,統籌條線資源,重點培養有事業心、熟悉檢察業務、綜合能力強的同志在信息管理、業務分析崗位上發揮作用,加強鍛煉,成長進步。注重發揮檢察官業績考評“指标棒”作用,設置完善業務數據分析研判質效考核标準,通過考核激勵檢察人員不斷提高業務分析研判能力水平。

檢察業務數據分析研判是把握全局、科學決策的基本依據,是對檢察工作實行科學管理、有效監督的重要手段。讓數據服務司法辦案,讓數據服務領導決策,是促進檢察業務精細化管理、提升檢察專業化水平的必然要求。通過數據分析發現其背後的深層次社會問題,幫助找準檢察工作切入點,實現司法辦案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貢獻檢察智慧。山東檢察機關切實增強做好業務數據分析研判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緊緊圍繞最高檢《檢察機關案件質量主要評價指标》(下稱《評價指标》)加強分析研判,通過構建“三個機制”,依托“三個抓手”,用心盡責做實做深業務分析研判工作,以高質量分析研判服務保障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念好“選、開、答”三字訣

做實做深分析研判工作

(一)圍繞《評價指标》“選好題”。《評價指标》印發後,山東省各級檢察機關及時組織檢察委員會集體學習,省檢察院強調“要緊貼最高檢下發的質量評價标準體系,運用最新的業務數據指标發揮好引領、推動、激勵作用,便于山東省檢察工作固強補弱”。并且,山東省檢察機關注重對中央、最高檢及省委重大決策部署從《評價指标》角度切入,做好“大題小做”文章。例如,圍繞如何控制“案-件比”,提升人民群衆司法滿意度角度,對“案-件比”中“件”的15種業務活動開展分析研判,撰寫《山東省檢察機關刑事案件“案-件比”專項分析報告》《全省檢察機關退回補充偵查案件情況分析報告》《全省檢察機關撤回起訴情況分析報告》,全方位深層次對如何降低“案-件比”提出針對性對策建議。今年1月至6月,全省刑事檢察“案-件比”從2019年的1.7降至1.084。又如圍繞服務“六穩”“六保”,撰寫《全省檢察機關服務保障非公經濟案件辦理情況分析報告》,用《評價指标》衡量“四大檢察”保障非公經濟合法權益方面薄弱點,指導全省檢察機關綜合運用刑事、民事、行政等監督手段,依法平等保護非公經濟合法權益,助力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全省各級檢察機關嚴格落實分析研判會商機制,每兩個月或一個月開展業務數據綜合态勢分析,将《評價指标》進行往年縱向比較分析和本地區橫向比較分析,為檢察業務工作撰寫“體檢”報告,推動“四大檢察”“十大業務”全面協調充分發展。上級檢察院建立完善《評價指标》和态勢分析月通報制度,每月通報至下級院檢察長。

(二)注重系統思維“開好題”。《評價指标》是一個整體,各個指标都不是孤立的,而是與其他指标一起,相互照應,相互平衡,共同反映辦案活動的質量、效率和效果。山東省檢察院梳理出不同訴訟階段有制約平衡關系指标23組,注重系統思維對相關指标開展串聯分析,防止評價指标出現顧此失彼現象。例如對全省“審前羁押率”測算分析的同時,還對“案-件比”“捕訴案件辦結率”“捕後判緩刑率”等指标進行統籌分析,發現“案-件比”“審前羁押率”全國領先,但“捕訴案件辦結率”“捕後判緩刑率”全國落後的數據背離現象。經過會商研判發現,“捕訴案件辦結率”“捕後判緩刑率”指标既與強制措施有關,也與“存量案件”有關。其主要原因,一是适用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的案件多,占到一審公訴案件72.4%,且辦案周期過長,平均辦案時長為56.8天,直接拉低了辦結率。現在看,解決辦案效率、提升辦結率,關鍵在于加快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案件的辦理進度。二是存量案件過大。從前4個月情況看,去年未辦結25125人,占到新受理的案件一半多,是影響辦結率的重要因素。同時案管部門聯合辦案部門對2018年至2020年全省審前羁押率基本态勢、降低審前羁押率可行性等情況進行了分析,并從嚴把握證據關、改變“構罪即捕”理念、加強逮捕标準針對性指導等三個層面提出進一步降低審前羁押率、提高捕訴案件辦結率、捕後判緩刑率的對策,引導辦案人員落實“少捕慎訴慎押”。

(三)成果轉化“答好題”。數據分析研判工作,關鍵還是要解決問題,要将“紙上建議”變成“實際行動”,推動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為國家治理貢獻檢察智慧。一是為服務大局“答好題”。撰寫《關于疫情防控期間案件辦理情況的報告》,對檢察業務應用系統2020年1月22日至2月28日受理案件開展分析研判,針對發現系統顯示案件延期或退查占比較大,“案-件比”較往年同期有較大幅度的上升等問題,經過分析發現,主要原因是因疫情防控無法開展法定程序及證據調查、補查不到位,案件移送、辦理銜接不暢。針對上述問題,辦案部門及時制定印發《關于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應機制的通知》,建立涉疫案件及時報告、提前介入、上下聯動、風險評估等機制。二是為強化法律監督“答好題”。山東檢察機關注重将法律監督從“做起來”到“做好做優”轉變。針對全國排名明顯落後的捕後判輕刑,監督立案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糾正漏捕、漏訴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自行補充偵查等訴訟監督工作,加強分析研判,剖析短闆弱項,研究改進措施,及時在全省檢察機關部署開展刑事檢察工作“百日攻堅行動”,推動全省檢察機關刑事檢察工作由大到強的優化升級。今年上半年,全省刑事檢察“捕後判輕刑率”同步減少0.16個百分點,“監督立案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率”“糾正漏捕、漏訴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率”同比分别提高3.78個百分點和7.78個百分點。三是為改革創新“答好題”。嚴格貫徹落實《山東省檢察機關入額領導幹部辦理案件指導意見(試行)》,每季度對入額院領導辦案數量、案件類型、辦案效率、辦理結果進行分析通報,總結工作成效,及時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精準施策,推動各級院領導辦理案件常态化,确保檢察機關司法責任制落實見效。聚焦繁簡分流,結合認罪認罰從寬質量評價指标撰寫《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研究分析》,助推全省刑事案件繁簡分流工作辦法制定出台,實現大案聯辦、難案精辦,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創新案件分辦機制,促進提升司法效能。

構建“三個機制”

夯實分析研判數據基礎

最高檢常務副檢察長童建明強調:“把統計數據搞準,是業務宏觀指導的基礎性環節。最高檢黨組高度重視業務數據分析,如果數據不準,那麼這樣的分析和指導将成為‘沙上之塔’。”為此,山東檢察機關以數據質量為導向,努力構建“三個機制”,不斷夯實數據基礎,确保分析研判精準性、科學性。

一是構建“四位一體”自查自糾機制。構建“四位一體”自查自糾機制。注重将統計審核與流程監控、案件質量評查、分析研判深度融合,進一步豐富核查手段。全省案管部門充分利用流程監控系統對辦案情況進行動态監督。尤其針對普遍存在的錯填、漏填和不規範填錄等問題,納入流程監控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如一審公訴案件已審結漏填審結情況、公訴二審案件已有裁判結果漏填宣告刑、民事行政監督案件處理結果與案件類型不符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各部門進行補錄、更正。充分發揮業務數據分析研判預警作用,引導業務部門對異常數據進行核實修正。辦案部門依據綜合分析報告中業務數據變化情況,查缺補漏,加強數據動态監控,每月開展數據分析通報,針對性采取措施,補齊短闆。例如針對認罪認罰案件律師見證率低的問題開展了對全省認罪認罰案件律師見證情況的專項督查活動,組織各地深入梳理排查,認真落實整改,對漏填的律師見證案卡信息進行逐一補錄。全省三級院通過開展常态化、集中式案件質量評查,同步加強對業務數據質量的監督檢查。案件質量評查過程中,不僅對辦案實體、程序和效果進行評價,同時對照訴訟卷宗和法律文書,對影響業務數據質量的信息項目填錄問題進行檢查。如對照公安機關立案決定書,檢查監督立案案件日期填錄是否準确;對照《補充移送起訴通知書》,檢查公訴案件“是否追訴對象”是否填錄錯誤。評查結果納入對市級院業務工作整體評價,發揮考核導向作用,督促及時整改到位。

二是構建業務數據質量定期核查機制。認真落實《檢察業務數據管理辦法》,山東省檢察院每年制定方案,明确重點核查數據,在各地自查自糾基礎上,組織力量集中開展線上核查,對核查中發現的問題形成專項核查報告,報省院黨組通過後通報全省。2019年全省檢察機關開展了訴訟跟蹤監督專項活動,省院案管辦據此制定下發《全省檢察機關檢察業務數據質量專項核查工作方案》,着重對退查未重報案件、公訴案件長期未結、民事行政監督案件長期未結、抗訴案件長期無裁判結果、訴訟監督案件被監督單位未回複等情況進行了梳理排查,以解決各項檢察業務訴訟進程中久拖不結、久辦未果的案件問題。其間,針對退查未重報案件填錄不規範問題,專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範統一業務應用系統“退查未重報”案件填錄的通知》,指導各地規範填錄。專項核查共發現如公訴案件已審結漏填審結情況、抗訴案件已判決漏填裁判情況、民事行政監督案件已辦結漏填結案情況、訴訟監督案件漏填被監督單位回複情況等漏填、遲填信息項目問題3013個,堅持邊發現邊整改,督促相關業務部門及時進行了補錄。針對存在問題及産生原因,起草《全省檢察機關檢察業務數據質量專項督查情況通報》下發全省,要求各級院針對通報的突出問題,舉一反三開展糾錯整改,多措并舉确保數據真實準确。

三是構建提高業務數據質量的長效機制。加大檢察業務應用系統2.0的培訓學習力度,将數據填錄、數據審核列入業務培訓内容。案管部門加強與辦案部門聯絡員溝通聯系,對在系統辦案中發現的案卡填錄典型、常見問題進行梳理彙總,形成《檢察業務系統案卡信息填錄指引》,幫助辦案人員提高案卡填錄的準确性、規範性。健全與公安、法院等單位業務數據會商研判機制,定期通過座談會、書面反饋等形式,交流、共享業務運行态勢及業務數據質量問題,推進解決信息孤島造成的數據差異等問題。

依托“三個抓手”

助推分析研判提質增效

一是依托案件質量評查。注重與案件質量評查相結合,形成數據指标與個案類案相結合分析報告,确保全面透徹剖析問題。2018年省院在開展業務數據綜合分析時,發現部分地區糾正意見采納率較高、糾正意見增長異常等線索。在檢察業務應用系統中,抽取了糾正偵查監督活動、刑事執行監督活動、審判監督活動案件310件,開展逐案評查,通過核查發現了部分地區存在書面糾正意見随意發放、拆分監督和适用範圍不明确等問題,撰寫《全省檢察機關書面糾正意見适用情況分析報告》,總結問題産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見及下一步工作要求。院領導主持召開協商會議,共同研究深入推進糾正意見工作的具體措施,推動法律監督工作全面平衡充分發展。青島市檢察院抽樣422件危險駕駛案件為樣本進行逐案核查分析,從區域分布、被告人個體畫像、醉駕案件血液酒精含量檢測情況、訴訟及判決等角度開展深入分析,從加大打擊力度和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認罪認罰從寬層面分類施策。其後,青島市檢察院起草《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與公安、法院共同研究,會簽下發指導辦理此類案件,實現了三個效果統一。

二是依托信息化手段。認真落實《山東省檢察機關大數據智慧檢務工程實施方案(2018-2020年)》,構建完善山東檢察大數據開放平台和職能輔助應用體系,加強對數據的綜合分析和研判,助推檢察決策更有預見性、更加精準化。山東檢察機關内設機構改革後,針對統計子系統沒有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職務犯罪、經濟犯罪數據情況,編寫業務系統數據抓取規則1178條,依托“大數據應用平台”實現“十大業務”數據實時提取,自動形成分析報告模闆。近年來,省院案管辦共完成“十大業務”綜合專項分析報告9篇,為内設機構改革後檢察工作不斷檔、不降速提供有力服務保障。建立上下貫通、内外相連數據共享機制。山東省檢察院打破當前檢察業務數據的壁壘,将省院制作的分析研判模闆和全省數據通過“大數據應用平台”和統計子系統“基礎表工具二”開放共享,為全省檢察機關開展數據縱向橫向比較分析提供技術支持,大大提高分析研判效率,讓統計分析人員能專心進行高層次、高質量的業務态式分析,形成更多更好的分析研判成果。在檢察機關外部,積極推進政法協同平台建設,制定政法機關案件網上協同流轉數據規範,即政法機關刑事案件基礎數據網上協同和技術規範等系列标準,完成了審查逮捕、移送審查起訴、一審公訴、罪犯收押、網上換押、社區矯正等6項業務13個協同節點,為檢察業務分析研判提供更加豐富的數據資源。

三是依托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人才是檢察工作持續發展的第一動力,也是檢察業務分析研判機制能夠順利運行的有力保障。定期舉辦全省案管理論與實務培訓班,邀請全國檢察業務分析研判專家授課,科學設置務實管用的課程,努力培養懂統計、懂業務、懂技術的綜合人才。建立健全案管人才庫,按照業務監管、統計分析、綜合管理等崗位要求分類選拔人才,建立人才跟蹤培育、跟班培養機制,加強人才庫的管理和使用。尤其加大統計分析人才培養力度,每兩個月從人才庫中輪流抽取人員到省院跟班參與業務分析研判工作,為當地培養分析骨幹人才。注重發揮檢察一體化優勢,加強上下級檢察院合作,通過開展優秀專項分析報告評選等活動,實行重點課題“派單制”“約稿式”,統籌條線資源,重點培養有事業心、熟悉檢察業務、綜合能力強的同志在信息管理、業務分析崗位上發揮作用,加強鍛煉,成長進步。注重發揮檢察官業績考評“指标棒”作用,設置完善業務數據分析研判質效考核标準,通過考核激勵檢察人員不斷提高業務分析研判能力水平。

(作者分别為山東省檢察院案件管理辦公室主任龐斌、檢察官張迪)(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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