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期開發的物業項目的承接查驗
分期開發的物業項目,可以根據開發進度,對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物業分期承接查驗與交接。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承接最後一期物業時,辦理物業項目整體交接手續。
2.物業承接查驗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物業承接查驗費用的承擔,由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的,由建設單位承擔。
3.辦理物業承接查驗備案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自物業交接後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市)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1)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2)臨時管理規約;
(3)物業承接查驗協議
(4)建設單位移交資料清單;
(5)查驗記錄;
(6)交接記錄;
(7)其他承接查驗有關的文件。
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将物業承接查驗備案情況書面告知業主。告知方式應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4.其他
物業承接查驗可以邀請業主代表以及物業所在地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參加,可以聘請相關專業機構協助進行,物業承接查驗的過程和結果可以公證。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