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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識人的十大精髓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8-27 19:21:44

【光明書話】

作者:陳赟(華東師範大學中國現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暨哲學系教授)

與當下衆多版本的《莊子》相比,楊國榮先生《莊子内篇釋義》(中華書局2021年版,以下簡稱《釋義》)提供了一個别具一格的《莊子》解讀版本,其特點是以哲學的方式讓《莊子》說哲學。《莊子》采用了寓言、重言與卮言的言說方式,既内涵“詩意地說”,也包括“叙事地說”,但在這個“世界圖像”(即世界通過世界觀而呈現自身)的現時代,這兩種言說方式都已經無法滿足于人們業已理性化的心智與精神的要求。在這種情況下,讓《莊子》說哲學就顯得特别重要,“說哲學”包含兩個層面:一是所說的是哲學,二是以哲學的方式說,兩者結合就是以哲學的方式說哲學。它是在普遍性的哲學義理層面提煉并推進對《莊子》的哲學化理解,并将這種理解引入到現代哲學的智識背景中,這意味着,不是《莊子》文本在特定社會曆史語境中的本來意思,而是它對于現時代我們的意義,構成《釋義》的關切所在。以“内容”與“方式”的雙重哲學化視角切入《莊子》,之所以困難與稀少,乃是因為它要求從事這種活動的作者本身就是哲學家,唯有在哲學家那裡,經典文本的诠釋本身才是一種哲學活動本身。本書作者是當代有影響力的哲學家,有“具體形而上學”的系統性理論建構,從哲學理論高度诠釋《莊子》,相對于從訓诂至辭章再至義理的“自下而上”進路,本身就是一種“高屋建瓴”的方式——畢竟唯有哲人才能真正理解哲學,而以哲學家身份展開的《莊子》诠釋方式本身,也同時是哲學的展開方式。這一點顯然構成了《釋義》最突出的特點。

莊子識人的十大精髓(且有真人而後有真知)1

莊子和惠子遊于濠梁之上,見白鲦魚出遊從容,因辯論是否知魚之樂,後遂用“濠梁觀魚、濠上觀魚”等表示逍遙遊樂。清·金廷标《濠梁圖》資料圖片

莊子識人的十大精髓(且有真人而後有真知)2

《莊子内篇釋義》楊國榮著中華書局

化“詩意地說”“叙事地說”為“邏輯地說”

在《釋義》看來,哲學家說哲學的方式有多種,包括“詩意地說”(以形象性的描述和隐喻的方式言說)、“批判地說”(側重對現實的批判性考察)、“思辨地說”(注重形上或超驗的維度)、“邏輯地說”(關注形式層面的邏輯分析)。“作為哲學家的莊子既善于詩意地說,也擅長叙事地說,通過對人物的形象描述以表達某種觀念,并提出内在的哲學問題”,有時“詩意地說和思辨地說往往結合在一起”,這使得《莊子》的思想“既有思辨的構造,又充滿了想象和隐喻,二者的交錯構成了其言說方式上的個性特點”。這是《釋義》對《莊子》言說方式的把握。莊子曾自叙其言說方式為“三言”(卮言、重言、寓言),卮言是應對象之變化而随之變化的言說方式,它防禦的是凝固化與教義化的言說;寓言則是借此喻彼的間接性言說方式;而重言嚴格意義上可以理解為多重視角的複調交響式言說方式。《莊子》“三言”可有兩種理解:一是以寓言為首,強調整個《莊子》言說的隐喻性質,一是以卮言為主,強調言說自身的流動性以及随言說内容而采用相應言說方式的靈活性。“詩意地說”與“叙事地說”則是現代哲學視域對《莊子》言說方式的概括。“詩意地說”強調想象力、審美與象征等方式對言說的滲透,而“叙事地說”則聚焦于講故事的方式,來闡發哲學的義理。

無論是“詩意地說”,還是“叙事地說”,都不是立足于概念的論證性言說。而此書與衆不同的特色就是發掘或重構《莊子》的哲學性:一方面要實現一種轉化,化《莊子》自身的言說方式為“邏輯地說”;另一方面,則是通過義理之邏輯重建方式突顯《莊子》哲學的論辯特征。

《人間世》論“心齋”,講到“聽”的三層次,即“聽之以耳”“聽之以心”“聽之以氣”,在作者這裡則被轉換為把握世界的感性化、理性化、直覺化三種方式。對于《莊子》思想中的“命”,作者提煉出兩方面的含義:從最一般意義上它表現為某種必然趨向,人力無法改變;另一方面,“命”被視為适然、包含偶然之意。而必然與适然,都與自然相合。《莊子》一再強調的“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被解讀為以順乎必然為指向,同時又安于适然、合于自然。對于《莊子》哲學中的“自然”,《釋義》一針見血地點出其兩個方面的内涵:一是内在自然,即人的天性,未經文明改造的本然之性,一是外在自然,即尚未人化的本然世界,進而将對于《莊子》具有歸宿意義的“逍遙”之本質概括為順乎内在自然與外在自然,即自由與自然的合一。

儒道比較與思史合一的深層視野

儒道的差别被引入對《莊子》的诠釋中,二者分别被提煉為仁道原則(側重曆史文化的創造與文明的延續)與自然原則(側重反文明或前文明的原始混沌或本源的統一性)。與此相應的是儒家對理性的突顯和《莊子》對直覺的強調。儒家強調類的延續,個體融入曆史過程中的文化創造,強調社會性與人道的價值,而《莊子》則側重生命的自然延續,突顯對人間價值的超越。儒家以“事”解“物”,“事”表現為人的有意識的活動,是人之所“為”或人之所“作”,以“事”解“物”意味着将自然之物納入人文之“事”的過程中,即所謂自然的人化。但道家則反對人為之“事”作用于自然之“物”,不以人的活動取代作為自然對象之物,突顯的是順乎自然,不以物為事。學以成人是儒家思想關注的重要内容,“學”與世間人倫價值密切相關,但《莊子》所理解的學主要是順乎自然、合乎天性。儒家所理解的德,是社會規範以及社會性的價值系統,而《莊子》之德則以合乎自然為實質内容。

不難看到,儒道分辨構成了本書的深層視野。儒道兩家是中國哲學史上的兩種思想形态,借此兩種思想形态的深層比較來诠解《莊子》,這本身已經體現了思史合一的視野,後者展現為即哲學以說哲學史、即哲學史以闡發哲學。以這種方式,《莊子》的某些思想與觀念,可以在哲學的曆史展開與不同類型形式中得以定位,從而賦予思想本身以義理上的脈絡性,以突顯思與史的互動與交滲。

以哲學解哲學的平視方式

哲學文本的闡釋本身有多種方式,而不同的态度關聯着不同的介入方式。以信仰的方式去诠解本文,意味着“仰視”,此方式雖然内涵對文本的尊重,但同時也将攜帶教條化理解。另一種理解方式可以稱為“俯視”,即将文本作為進化鍊條上的傳統環節,古典文本的闡釋活動本身成為确證現代人的材料,這種理解從本質上消解了經典闡釋的意義。與此不同,《釋義》采用的是哲學家理解哲學文本的“平視”方式,直面哲學思想本身,正者還其為正,非者歸其為非,使之各得其所,這本身就是一種辯證法的“綜觀”視野。

基于“平視”的切入方式,《釋義》呈現了《莊子》哲學中少有人注意的層面,譬如發現了“有道”與“有德”的不同,唯有化道為德,才能成就主體的精神修養,而修養的過程就是從外在的“合乎道”,轉化為内在于個體的“德”的過程。平視的另一方面則是批判與檢讨。莊子并不是神,而是有血有肉的具體個人,他在有所見的同時也就不能不有所蔽。《釋義》在讨論《莊子》對“用”的理解時,肯定了《莊子》對外在價值與内在價值的區分,無用于外物者而往往有用于自身,因此《莊子》之所見在于對内在價值表達了肯定。然而,《釋義》同時告訴我們,《莊子》過于強調無用之用與内在價值,而忽略人的能力和創造性,後者均屬于外在之用,這導緻了《莊子》對用與無用的看法過于消極。《釋義》看到,《莊子》對文化與文明的正面價值未能給予充分關注,對人的目的性活動及其意義,缺乏适當的定位。《莊子》基于原始的統一性來齊物的思想,源自思辨的設定,而不是根植于社會生活及其曆史發展過程中生産的普遍性。

綜上所論,楊國榮先生的《釋義》作為以哲學家解釋哲學文本的作品,具有顯著的哲學特色,它本身就是哲學的展開,這使其對文本達到更具有本質性的觀看。《莊子》一方面說“且有真人而後有真知”,這意味着唯有哲人才能理解哲學,另一方面又有“知音其難”的慨歎:“萬世之後而一遇大聖,知其解者,是旦暮遇之也”。作為哲學家的莊子似乎在熱切期盼與千年之後的哲學家對話。而《釋義》一書不就是這樣一種發生在哲學家與哲學家之間的對話嗎?

《光明日報》( 2021年08月23日15版)

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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