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找來100人很容易,找來100個價值觀相符的人也不是很難,最難的是将這100人擰成一股繩,使大家朝着一個目标、一個方向去奮鬥。很多公司随着人員擴充,最後崩盤,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沒有規矩。
規矩是什麼?其實,規矩就是公司制度。比如,公司開例會,如果領導提前定好開會時間,誰遲到就罰誰,遲到現象就會少得多,甚至沒人遲到。但如果沒有規矩,大家拖拖拉拉、懶懶散散,就會影響會議正常召開,大大降低會議效率。因此,給團隊定規矩、定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著名的英特爾公司從創立之日起,一直重視用制度管理團隊,大到公司的經營戰略,小到每天的考勤,公司各個方面都有清晰的規章制度。比如,英特爾公司規定每天8:00開始上班,如果誰8:05分才報到,那就要上“英雄榜”,背負遲到的“罪名”。
有人可能會說:“我昨晚加班了,我為公司辛苦熬夜,第二天遲到情有可原!”如果你也這麼想,那你就錯了。在英特爾,即使你前天晚上加班到半夜,第二天仍然要8:00準時上班。這個規定始于20世紀70年代,當時社會盛行嬉皮風格、個人享樂主義,英特爾公司為了規範員工特出台嚴格的考勤制度。
除了考勤制度,英特爾公司的其他管理制度也很嚴格,包括生産制造、财務管理、銷售等方面,都有清晰的規範,英特爾人都以這些制度為行為準則。誰敢挑戰規章制度的權威,必将受到懲罰。
如今的英特爾傲立于世界,其強大的綜合實力令衆多企業仰慕,但它也是從當年的小公司發展而來的,隻不過它一貫注重用制度化管理。這就是制度化管理對企業發展的意義。
張瑞敏剛接管海爾的時候,海爾内部一片混亂,毫無秩序可言。說是8點上班,但9點也不見工人的影子。一位海爾老員工開玩笑地說:“哪怕10點在海爾的生産車間丢一顆手榴彈也炸不到人。”
由于管理混亂,制度沒有得到執行,海爾的生産效率糟糕,産品品質很差,根本沒法賣出去。在這種惡性循環之下,海爾最後連工人的工資都發不出來。
在張瑞敏接管海爾之後,他用最簡單的辦法改變了海爾的混亂:制定嚴格的規章制度,從小事抓起,約束每一道工序,很快海爾就走上了正軌,之後步入了高速發展的快車道。
制度和規則帶來良好的秩序,秩序是高效工作、高效執行的重要條件,不遵守規則,對一個人也好,對一個團隊也罷,必然會導緻混亂和低效,最終将會付出慘痛的代價。那麼,管理者該如何給團隊定制度呢?
總結:(1)好制度應苛求細節、直接到位、可操作性強。
好制度是企業發展的最大保障,好制度應該苛求細節,甚至“奇葩”。萬達集團就是這麼幹的,它的制度嚴格到什麼程度呢?舉個例子,如果有一天,你早8:00-18:00點沒有穿正裝,不但你會被扣錢,你的部門領導也會被扣錢,每人扣200元。女士的裙子可以在膝蓋之上,但最多不能超過10厘米。很多人都反感吸二手煙,在萬達如果有人在禁煙區吸煙,一次就會被罰500元。就算你是煙鬼,你想抽也不敢抽。
好制度應該直接到位,可操作性強。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對萬達的制度作出過這樣的評價:萬達的制度最大的特點是能用、好操作,所有制度都是為有用而設,不搞形式主義。在萬達,制度的内容非常直接到位,一針見血。很多人都關心自己什麼時候可以漲薪,每次漲多少,該走什麼程序,這些在萬達的漲薪制度裡寫得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領導也要遵守制度。
制度是企業的天條律令,誰都不能觸犯,領導也不例外。唯有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才能推行,才能發揮作用。在聯想集團,凡事20人以上的會議,遲到者要罰站1分鐘。這是一項很嚴肅的規定,任何人都必須執行。這項規定出台不久,就有人開會遲到了,這個人是柳傳志原來的老領導,但柳傳志依然按制度規定,讓老領導罰站1分鐘。柳傳志自己也遲到過,照樣罰站。
制度不是形式,不走過場,誰違反制度規定,誰就要受罰。這一點在之前的柯達公司也有很好的體現。柯達公司曾是世界上最大的影像産品生産商,其前北亞區主席兼總裁葉莺曾經說過:“如果你到日本人家裡去,你就必須脫鞋,不管你腳上的鞋多麼貴重,即便你連地都沒有沾,你都要脫鞋。這是一個入鄉随俗的規矩。同樣,如果你到我柯達的‘新房’,你必須聽我柯達的聲音,這是必須的。”她還說過,“你要玩我的遊戲,你就必須遵守我的遊戲規則。”
在葉莺的管理思維裡,一旦員工違反了制度,就會受到懲罰,而她最喜歡用的懲罰手段就是罰款。罰款可以直觸及員工的利益,是僅次于辭職、降職、降薪的嚴厲處罰。但罰款不是為了單純的為難員工,而是為了讓員工長記性,改正不良行為。
小知識:
評價一家公司的制度是否合格、規範,可以參考如下7項标準:1、編号有序——按照公司事務的先後先後邏輯進行排列編号;
2、名稱規範——名不正,言不順,如“銷售部管理制度”、“後勤部管理制度”,這裡的“部”是多餘的,正确的名稱應該是“銷售管理制度”、“後勤管理制度”;
3、目的明确——制度開篇就是明确目的,用一兩句話把制度的目的說清楚,不需要廢話連篇。表述方式通常是:“根據……要求,特制定本規定”或“為了……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4、責任到崗——制度是約束全體員工的,應該責任到崗,才能防止推诿扯皮;
5、對象清楚——制度的約束必須在管崗位之後交待清楚;
6、含義明确——各項制度的定義必須明确,不能有歧義,不能讓人任意解讀;
7、獎懲明晰——制度之中必須有獎懲條款,怎麼獎,怎麼罰,應該具體明确,并按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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