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條文解釋?一、解釋條文《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二十三條:,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條文解釋?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一、解釋條文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二十三條:
精神損害撫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确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予以确定。
二、條文簡讀
(一)本條是指示性條款
從法條類型講,本條是不完全法條中的指示性法條,精神損害撫慰金适用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解釋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确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文号法釋〔2020〕17号,實施日期2021年1月1日,共六條,可歸納為賠償權利人、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确定因素、規則沖突處理三方面。具體如下:
1、賠償權利人
第一條規定了自然人或者近親屬的賠償請求權;
第二條規定了監護人的賠償請求權;
第三條規定了死者近親屬的賠償請求權;
第四條規定了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無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2、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确定的考慮因素
第五條規定了确定的幾個因素。
3、規則沖突處理
第六條規定的規則是“以新解釋為準”規則。
(二)本條是補充性規定,可結合其它條款解讀
從侵權損害後果角度講,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構成要件首先符合侵權責任的一般構成要件,其次是特定類型,即人身或者有人格意義的物受到侵害,再次造成嚴重精神損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1款)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2款)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該條是賠償權利人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二十三條和《精神損害賠償解釋》是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的補充。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格權并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受損害方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不影響受損害方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該條規定了違約行為緻人格權損害,受害方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關于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條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不是完全性法條,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權需符合一般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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