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D姐。
離婚,這幾年居高不下的熱門話題。
本期「不普通女子研究中心」,我們聯系了一位從業多年的「80後離婚律師」。
一起來聊一聊“離婚”這件事情。
INSLADY
你好,請簡單介紹一下自己吧
離婚律師張可
大家好,我叫張可。
是一名從業10年的婚姻家事律師,主要處理婚姻、财産糾紛和子女撫養等相關訴訟與咨詢。
經手過600多起離婚案件,你也可以把我理解為「離婚律師」。
INSLADY
在你看來,現在的「離婚原因」都有那些?
離婚律師張可
非要分類,大緻是:經濟、感情與外界壓力。
經濟原因,很好理解。
什麼女人當“伏弟魔”、男人藏“小金庫”、婚内不明債務等等...
感情原因,最為普遍。
性格不合、婚内出軌、家暴、性冷淡...這些都有可能是離婚的原因。
至于外界壓力,不用多說了吧。
婚姻容錯率低、再婚機會大,激情大于感情的婚姻數不勝數,生活壓力逐年增加...
INSLADY
你有接過什麼比較狗血的案子嗎?
離婚律師張可
雖說生活不是電視劇。
但生活可比電視劇狗血100倍。
比如夫妻為了買房假離婚,然後女方得到房子後,就不願意複婚的。
也有撕破臉分家産,連半卷衛生紙也要争的。
上午中,下午就鬧離婚的。
噢,對了。
還有鬧離婚,鬧的過程中懷了個二胎的...
INSLADY
有你印象比較深刻的嗎?
離婚律師張可
前幾個月。
男方孕期出軌,小三居然就在同一個小區,女方找到我時,已有5個月身孕。
向我哭訴:
為了生育,主動辭職備産,事業停擺。
孕期被出軌,考慮到孩子的健康,本打算息事甯人。
可小三敲她家門,逼她和丈夫離婚,說他們兩個才是真愛,吃閑飯什麼的...
典型的“小三逼宮”。
最後,我們不僅代理了當事人的離婚案,還訴告了小三對她帶來的精神損失。
雖說我接觸過的「全職太太」離婚不少,
但這也太欺負人了!
INSLADY
「全職太太」離婚有什麼不同?
離婚律師張可
她們更弱勢。
「全職太太」大多沒有收入,婚内開支依附于男方,有時還需要娘家的支持。
離了婚,就意味着斷了收入,很難再就業。
其次,就是在财産分割上。
上個月我們就碰到過一位「全職太太」。
丈夫出軌前,早就做了周密的财産轉移:房子是男方父親的,車子是男方母親的,婚後存款不超過10萬...
一旦離婚,女方除了5萬的精神損失費,一無所獲。
看似不合理對吧,但這就是事實:
很多「全職太太」對于家庭經濟,幾乎沒有話語權。
一旦婚姻破裂,她們連離婚咨詢的錢都沒有。
INSLADY
就不能簽署「婚前财産協定」嗎?針對婚内出軌?
離婚律師張可
用處不大。
很多人有一個誤區,覺得一方出軌,就可以要求TA淨身出戶。
但其實,《婚姻法》沒有一條規定要求出軌方不能分得财産,而賠償精神損失,也不會超過5萬。
說得好聽,叫「婚前财産協定」。
但你怎麼知道他有多少财産?難道就不可以财産轉移?并且會不會隐匿債務呢?
之前就遇到過一個奇葩案子:
婚前,女方隐瞞了大量債務,婚後轉贈了一台二手卡羅拉給男方就消失了。
而這台車早被抵押,想借此轉嫁男方十多萬的債務。
最後法院界定為“騙婚”,才允許離婚的,其間男方以及男方的母親,多次被債主騷擾,心神俱疲。
所以,我個人對于「婚前财産協定」,不鼓勵也不反對。
這其中的心機,往往比“離婚”更恐怖...
INSLADY
這麼說「婚前協定」,毫無作用咯?
離婚律師張可
并不是,它可以用來保護孩子。
很多人覺得:婚前協定,保障的是房子、現金、股權的安全。
但其實,鮮有人會将“孩子”考慮進去。
孩子的花銷、教育、成長,萬一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問題...
這些,才是「婚前協定」最應該考慮到的。
沒有哪個孩子,是希望自己父母分開。
我見過太多在離婚法庭上,夫妻惡語相向,為了利益争得面紅耳赤。
孩子隻能在一旁抹眼淚。
即便是不到場,最終也會有一個問題擺在他們面前:
跟爸爸,還是跟媽媽。
與其這樣,倒不如在「婚前協定」就商量好,萬一離婚,也将孩子的傷害減到最小。
INSLADY
提前考慮,總比鬧到法庭上要好。
離婚律師張可
是的。
我曾後悔過一次代理。
法庭上,我明顯感覺到父親在操控着孩子的選擇。
孩子稍微猶豫一下,父親都會表現出恐吓的樣子,出于職業道德,我還是為男方盡可能地争取權益。
孩子最終判給了父親。
可父親又借孩子的由頭,提起了二審,目的是女方手上那台車,出于個人情感,我建議迅速撤銷二審。
并不是我打不赢這場官司,
隻是想盡早停止對孩子的二次傷害。
INSLADY
跳出“離婚”,你覺得會有完美的婚姻嗎?
離婚律師張可
這世上有完美的人嗎?
一個道理。
“婚姻”,它服務的不過是兩個充滿欲望的個體,以經濟為基礎,情感為紐帶,孩子或為羁絆的一種受法律保護的社會關系。
即便不離婚,但無法做到盡善盡美。
就像我剛結婚時,總幻想婚後是浪漫的、幸福的。
但日子久了,就會發現:
接受對方的不完美,才是婚姻的本質。
實在接受不了時,我也會保持冷靜,理智地去分析這段關系。
離婚成本,不高。
但要否定自己曾經的所有努力,卻是一件很難的事情。
INSLADY
對于今年出台的「離婚冷靜期」,你怎麼看?
離婚律師張可
客觀地講,「離婚冷靜期」确實降低了我國逐年上漲的離婚率。
這一點是好的。
但我更想提另一個詞,叫「結婚冷靜期」。
在大家第一次向民政局提交了結婚登記之後,得到的不是簡簡單單一句“你是否自願與TA結為夫妻”,而是實打實的30天婚前冷靜!
類似于澳大利亞。
提前用30天的時間,去構想婚姻未來的樣子。
想好了,再結婚。
才是每一個成年人,面對婚姻最大的體面。
還是那句話:面對“婚姻”,每個人都應該有敬畏之心...
幸福的婚姻大抵一樣,
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失望。
其實,張可還跟我們聊了非常多魔幻的離婚案情,越聽越恐怖,D姐這裡不分享給大家。
原因是,張可離開時說了這樣一句話:
婚姻的本質,是誤解。
兩個人終其一生不過是在“婚姻”這層關系中,在對方身上,丈量自身幸福的容錯率...
希望,看懂這句話的人,能珍惜身邊的那個TA~
當然,原則性離婚除外。
如果你還喜歡這一期的「不普通女子研究中心」,請為D姐點個再看,轉發給身邊的朋友,祝大家幸福美滿,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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