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央行的一則“微信、支付寶收款碼不能用于經營收款”的通知,成為了小夥伴們熱議的話題,有人說,我們3.1過後隻能用現金買東西嗎?有人說,路邊小攤販賣東西也要拿到營業執照嗎?還有人擔心乘坐公共汽車、出租車、在超市購物、在餐館吃飯等等,沒有現金怎麼辦?
所以,宇誠易今天就跟大家仔細解讀央行發布的這個通知。
仔細揣摩這則通知,事實上不是個人收款碼不能用了,而是禁止使用個人收款碼用于具有明顯經營行為的收款。3月1日起,若商戶還想通過微信、支付寶等平台的收款碼進行交易,就必須向收款服務機構申請商戶收款碼。此外,個人靜态收款條碼原則上禁止用于遠程非面對面收款。
大家可以打開支付寶或者微信,有兩種收款碼,一個是個人收款碼,一個是商家收款碼。以支付寶舉例,如果打開支付寶,點擊上面的收付款,裡面的二維碼就是個人二維碼,目前商販一般是選擇把這個收款碼下載後進行打印,然後進行收款。而此次的新規,主要就是說這個收款碼以後不能用于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了。
3.1之後,大家可以打開支付寶,點擊我的,然後找到商家服務,裡面有特約商戶收款碼,這個收款碼申請以後,填寫地址,支付寶一方制作打印好以後,會免費寄到你家裡,新規定實施以後,這個收款碼是可以繼續使用的,并且收款也是直接到自己的賬戶。
而這個商家的收款碼,是不需要大家注冊營業執照的,有些人擔心新規實施後,是不是必須要注冊公司或者個體工商戶,這點不用擔心,是不用申請的,個人也能申請商戶收款碼。同理,微信也有類似的商戶收款碼。
那麼,個人收款碼為什麼會被限制?
近年來個人收款碼在正常的用途之外,也開始出現一些風險隐患。一方面是為了未來對于規範納稅、打擊偷稅漏稅,特别是很多個人電商平台都是用自己的收款碼來處理交易的。而國家近幾年對于偷稅漏稅管理得特别嚴格,不少大主播、明星都被查。
另一方面,不法分子租借個人二維碼進行非法“洗錢”等行為,成為了網絡黑灰産業進行非法支付的主要手段。不法分子利用個人收款碼進行資金轉移,來從事電信詐騙、網絡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由于資金從一個支付寶賬号轉移到另一個是不需要通過網聯的,因此銀行無法做到有效監管。
随着移動支付滲透到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國家對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監管隻會越發嚴格。而此次改革,對于從大方向分析是有利的,隻不過對于小商戶商販來說,需要做出相應的調整,從個人收款碼變成商戶收款碼。各位小夥伴對于此次改革有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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