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昆明滇池大壩
“父母幫男孩抓海鷗塞進塑料罐”事件
引發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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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有網友拍到一男子帶着一名小男孩在雲南昆明海埂大壩抓了一隻海鷗塞進罐子。視頻中,還有一女子拿着手機在旁邊“指導”:“抓它翅膀!你抓它的翅膀!”看見海鷗不停掙紮,該女子索性直接上手幫忙。
據視頻拍攝者宋先生介紹,第一次看到孩子抓海鷗時他就進行了制止,随後,他們把抓到的海鷗放了。視頻拍攝的時候是他去找保安回來,這對父子又抓了海鷗塞進瓶子裡,直到周圍人多次制止才作罷。
在網友拍攝的視頻裡
周圍的遊客都在喊
“放了!趕快放了!”
制止3人的行為
網友們紛紛表示
對于這樣的行為
應該嚴厲處罰
處罰結果來了!
2月3日下午
記者從昆明西山區自然資源局了解到
自然資源執法人員
已對涉事男孩家長做了處罰
虐鷗遊客被批評教育
并處2000元罰款
西山區自然資源局執法人員介紹,事發之後,度假區警方很快就通過調查,找到了相關涉事人員,但由于案件達不到刑事立案标準,2日上午,度假區警方将案件移交到了西山區自然資源局自然資源執法大隊進行處理。
在經過再一次調查之後,西山區自然資源局自然資源執法大隊作出了對涉事男孩監護人進行行政處罰的決定。
西山區自然資源局副總督察陳清松告訴記者,執法人員當面再一次對當事人做了法律宣傳和行政處罰。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對當事人做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并處以2000元的罰款,當事人也認罰。
陳清松介紹,在這起案件中,鑒于涉事人員為外省遊客,并且有未成年人,事後認錯态度也較好,所以自然資源局執法部門并沒有按照上限進行處罰。
通過這起案件,執法人員也提醒遊客和市民,紅嘴鷗屬于國家“三有”野生保護動物,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在相關自然保護區違反相關規定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将依據情節,處以兩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提醒網友們:
關愛野生動物
是使命,也是文明!
本文綜合自:春城晚報、YNTV2都市條形碼
來源: 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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