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拿英語和漢語比較一下,我們就會發現二者造字的出發點是根本不同的。
漢字“人”,從甲骨文、金文直到小篆,都是一個人的側面形象,這是個象形字。
而英語則是“person”或“people”。
漢字“看”,是一隻手放在眼睛上面,表示手搭涼棚,向遠處看,是個會意字。
而英語則是“look”或“see”。
可以認為漢字本質上是一種描摹客觀事物的象形表意文字。而英語是一種音素文字,它是由26個字母作為音素來直接記錄口語發音而表意的。
當然,有人會說,
莫(意為否定副詞“不要”)是“暮”的假借字,
其(作為代詞和語氣詞)是“箕”的假借字,
而難(困難意)是難(名詞,本義是一種鳥)的假借字。
假借字,一般含義比較抽象,因為無法用象形表意的方法,于是假借其他象形會意字的讀音來表示這個抽象意義。
而形聲字則由形旁和聲旁構成,形旁表義,聲旁表音。如“湖”“磚”“粒”“珑”“鲈”都是形聲字。
假借和形聲的存在并不能改變漢字以形體表意的實質。因為,假借字的本字從根源上說來源與象形,而形聲字的形旁更是與象形有着密切的關系。随着漢字的發展,形聲字所占的比重越占越大,而掌握漢字形旁所表示的意義尤其重要,因為它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幫助我們理解這個漢字的含義。
為什麼漢字容易讓人“望文生義”呢?這是由漢字構字的象形本質決定的。但是這種“望文生義”往往是錯誤的,漢字構字自有一套規律,也即字理。
其本義的唯一性是确定無疑的,個人的猜測盡管合理,但如果離開漢字構型的曆史發展順序,不顧忌漢字産生的時代背景,脫離語言的社會性,一千個讀者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以今律古是極容易犯錯誤的。
舉個例子:有人說“重”應是“遠”的意思,你看“重”字上“千”下“裡”,千裡之外,難道不是遠嗎?再看“出”,兩個大山上下摞着,不是“重”的意思嗎?這又使我想到了,上面提到的“立早章”的例子,其實,“章”字,應說“音十”章,音樂一曲終了就是一章。上文對“重”和“出”的解釋是沒有根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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