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勞動法有規定提前一個月嗎?勞動法規定,不辭職直接走人的後果有哪些?,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辭職勞動法有規定提前一個月嗎?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勞動法規定,不辭職直接走人的後果有哪些?
一、不辭職直接走人的後果有哪些
不辭職直接走人屬于離職手續中的自動離職,簡稱自動離職。自離是違法的,勞動者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1、如果勞動者是普通員工且處于試用期内自願離開,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賠償招聘費用、培訓費用;如果你是正式員工自離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賠償經濟損失。如果簽了保密協議,自離後勞動者不能在與原工作單位有競争關系的單位工作,也不能将在原單位知道的信息外傳,否則構成不正當競争,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洩露的秘密價值很大,給對方造成了重大損失,還有可能構成犯罪。簽訂競業協議的,在協議有效期内,不得在與原單位有競争關系或同類企業中工作,否則,原單位可以向勞動者主張賠償。
2、自離就沒有離職證明,還會影響社保手續轉移,影響入職新單位,因為有的單位需要勞動者提供原單位出具的離職證明書。
3、自離也會影響勞動者本人的聲譽。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标準,則按最低工資标準支付
二、不正常辭職後果答疑
網友提問:
你好,請問不寫辭職信直接走人對自己有什麼影響?
律師回答:
不寫辭職信直接走人,對辭職者影響巨大。
具體影響有如下方面:
1、對辭職者本人的誠信和人品産生無形的影響,對今後再度應聘新的崗位不利。
2、辭職者沒有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影響辭職當月工資的正常發放。
3、沒有辦理離職手續,導緻社保、醫保、公積金等無法續接,也沒有辦法再度應聘其他正規單位。
4、個人人事檔案沒辦法正常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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