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實施。 4月27日,教育部召開發布會,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修訂内容的有關情況。這是近期教育領域關注度極高的話題。職業教育法時隔26年首次修訂,新法新在哪兒?新法有諸多新的表述,其中備受關注的初中畢業後的“普職分流”取消了嗎?即将實施的新職業教育法還傳遞出哪些信号?一文帶你了解↓
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職業教育的地位
新修訂後的職業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職業教育的地位,并通過推進普職融通等制度設計,真正實現職業教育從“層次教育”到“類型教育”轉變。
修訂後的職業教育法規定,職業學校教育分為中等職業學校教育、高等職業學校教育;中等職業學校有關專業實行與高等職業學校教育貫通的招生和培養;高等職業學校和實施職業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應當在招生計劃中确定相應比例或者采取單獨考試辦法,專門招收職業學校畢業生。這些規定從制度設計的層面,真正實現了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定位。
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司長 陳子季:除了設立本科層次職業學校,職業教育法還為兩個方面的探索預留了空間:在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本科職業教育專業、在專科層次職業學校設置本科職業教育專業。這表明,職業學校的學生不僅可以讀大專,還可以上本科,從法律層面暢通了職校學生的發展通道。
陳子季表示,修訂後的《職業教育法》要求,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建立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考試招生制度、促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學習成果融通互認。這些規定将推動職業教育真正成為就業有能力、升學有優勢、發展有通道的教育類型。
立法提升認可度 讓一技之長“香”起來
職業教育學生“升學”權利有法可依了,那麼在最重要的出口“就業”上有哪些保障?是否會面臨就業歧視?
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創造公平就業環境。用人單位不得設置妨礙職業學校畢業生平等就業、公平競争的報考、錄用、聘用條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招錄、招聘技術技能崗位人員時,應當明确技術技能要求,将技術技能水平作為錄用、聘用的重要條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職業技能等級要求的崗位,可以适當降低學曆要求。此外,還明确規定,國家采取措施,提高技術技能人才的社會地位和待遇。
國家督學 中華職業教育社常務理事 劉林:整個人才體系當中明确職業技能人才和普通教育培養出的其他人才,他的社會待遇和他的職業發展空間是完全一樣的,細化了暢通職業技能人才發展空間。
去年,人社部專門出台了《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推動企業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點的工資分配制度;印發的《“技能中國行動”實施方案》,将高技能人才納入城市直接落戶範圍;《關于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确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時具有合法權益和平等競争機會。這些舉措在一些用人單位已經先行先試,在清華大學工業訓練中心,因崗選材,不看出身,近年來,已經有30多名職教畢業生入職任教。
清華大學基礎工業訓練中心設計與原型實驗室副主任 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畢業生 楊忠昌:從職業院校畢業的學生已經占到我們訓練中心的三分之一,走工程技術系列,待遇和上升的空間上也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其實是對技能的一種肯定。
産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職業教育辦學基本模式
除了法律保障之外,管理制度和經費投入也是重要保障。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統計,職業教育辦學成本是普通教育的3倍左右。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成為職業教育發展的瓶頸。如何突破? 修訂後的職業教育法規定了從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到縣級人民政府職業教育具體工作職責,與此同時,投入機制也進一步理順。
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司長 陳子季:國家優化教育經費支出結構,使職業教育經費投入與職業教育發展需求相适應,鼓勵通過多種渠道依法籌集發展職業教育的資金。
産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職業教育辦學的基本模式,也是辦好職業教育的關鍵所在。針對産教融而不合、校企合作不深不實是個痛點、堵點問題,修訂後的職業教育法以“産教融合”一詞取代了現行法中的“産教結合”,用9處“鼓勵”、23處“應當”和4處“必須”,進一步明确諸多舉措,同時,還明确了行業和企業支持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社會責任,鼓勵企業舉辦高質量職業教育。
“取消初中後的普職分流”系誤讀
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有諸多新的表述,公布以後,公衆讨論最多的是将舊版中“普職分流”的提法,改成了“在義務教育階段後的不同階段,因地制宜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有媒體把“普職協調發展”解讀為“取消初中後的普職分流”。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司長陳子季表示這其實是一個誤讀。
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司長 陳子季:義務教育後實行“普職協調發展”,絕對不是取消中等職業教育,而是要轉變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思路,實現中等職業教育辦學的基礎性轉向,重點是要放在提升中等職業教育自身質量,拓寬中等職業教育學生成長成才的通道。
陳子季表示,這次新法規定有四個關鍵詞需要把握,第一個關鍵詞就是“義務教育後”,即初中教育以後要實行普職分類教育。第二個關鍵詞是“不同階段”,這是指高中教育階段和高等教育階段,都有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第三個關鍵詞是“因地制宜”。就是說不要搞“一刀切”,要允許各地普職比例在一定範圍内存在差異。第四個關鍵詞就是“協調發展”。就是說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同等重要,這兩個類型的教育沒有高低之分,優劣之别,它隻有辦學模式的融合、育人方式的異同,有相同、有不同。
新法對推動我國職業教育的發展有何作用?
在人才培養的“蓄水池”中,職業教育有着至關重要的作用。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提出,職業教育是指為了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那麼即将實施的新職業教育法傳遞出哪些信号?對推動我國職業教育的發展有怎樣的作用?來看教育部職業教育發展中心副主任曾天山的分析。
1.依法治教有了“尚方寶劍”
2.新法明确了企業的辦學主體地位
3.強化職業教育的多元辦學體制與統籌管理
4.明确了職業教育的多渠道經費保障機制
我國擁有世界上規模最大的職業教育體系,年均輸送1000萬畢業生。
一方面國家對于職業教育高度重視,近年來不斷出台利好政策;另一方面,社會認可度不高、教育質量不高等問題依然是職業教育缺乏吸引力的主要原因。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針對諸多現實問題,也标志着中國進入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和建設技能型社會的新階段,體現了國家對辦好職業教育的決心和願望。
來源: 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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