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科舉考試是按地區、省份分配錄取指标的,也就是說每個省都有固定的名額。這樣做是為了讓各省考生都能享受到科舉帶來的紅利,而不至于發生有些偏遠落後的省份出現“光頭”的現象,從而達到籠絡天下士子的目的。
不過,按名額錄取也有自身的缺陷。比如江浙地區向來文風興盛,不但讀書人多而且整體水平高于其他省,競争就會十分激烈,一些相對優秀的考生将被面臨淘汰的結局;而像甘肅、雲南、貴州等省份則反之,考生獲得功名相對更加容易。如此一來,就出現了科舉考試中的“冒籍”現象。
“冒籍”指的是一些競争激烈省份的考生冒充籍貫到相對落後的省份應試,北宋時期,冒籍現象比較多,東南地區的士人經常移籍到容易考取的河北五路參加考試,關于冒籍,在史書上就有一個典型的案例——周總冒籍。
據《閑居詩話·周總認父》記載,宋真宗天禧二年(1018年),有個叫周總的福州人因為滞留在京師,不能及時回家報考。情急之下,他帶着厚禮來到谯郡(今河南商丘一帶)拜訪一個當官的朋友尋求他的幫助,希望能在谯郡報考。這個朋友當然知道朝廷有規定,不允許外地考生寄籍報考。但是朋友之情不好推辭,他表示自己有一個叫周吉的人,家境不錯,可以讓周總認周吉為父。
經過朋友的介紹,周吉非常高興地接受了周總,并認他為兒子。這樣周總報考的時候,履曆上都填上了周吉一家祖上三代人的姓名。不久,周總順利通過了谯郡的考試,有資格到京師開封參加省試。欣喜若狂的周總急忙寫信給福州的父親報喜。他父親寫了這樣一首詩回給他:
文章不及林洪範,德行全虧李坦然。
若拜他人為父母,直須焚卻蓼莪篇。
周總的父親用《尚書》中的《洪範》篇,《詩經》中的《蓼莪》篇用來諷刺周總亂改祖宗三代的名字。意思是你周總文章寫得并不好,又沒有德行,連祖宗都不要了,實際上是罵周總不孝。被父親責罵後,周總滿心歡喜頓然消失,背上不孝罵名的他不久郁悶成疾,撒手西歸了。
明代時,對于冒籍現象的打擊十分嚴厲,一旦查出,不論中式與否,都要嚴懲。普遍的做法是在貢院前枷号示衆一個月,還有的被打成重傷,最輕的也要革掉考生的應試資格,發回原籍。
清代時,冒籍現象猖獗,而且形成了一定的規模,不僅西部省份存在冒籍現象,東部省份也有冒籍現象。清代,福建文風頗盛,尤其是沿海各府縣童試競争激烈,而台灣新設府縣縣學生員名額較多,比較容易考取,因此許多福建的讀書人往往找個台灣同姓的人,過繼給他們,稱他們為叔叔。伯伯,把自己的籍貫改為台灣,這是典型的冒籍行為。
西南地區的雲南、貴州因為文化教育水平相對較低,是冒籍者向往的地方,因此這些地方冒籍現象比較嚴重。外來考生擠占了當地考生的取中名額,引起了當地考生的不滿與阻撓,甚至到官府控告,外來考生與本地考生的之間關系可見一斑。
光緒二十年(1894年)狀元張謇是我國近代著名的實業家,然而,出身于江蘇海門縣的張謇在參加童試的時候,卻到江蘇如臯縣冒籍報考。事後,幫助他冒籍的人以替他保守秘密為借口,不斷地敲詐他父親,讓他們幾乎傾家蕩産,不堪忍受的張謇最後不得不向官府自首。
由于學政和地方官看到張謇是一個人才,非常同情他,他們向禮部申訴,請求同意張謇以海門籍考生的身份繼續參加科舉考試。通過幾年的漫長等待,禮部同意了這一申訴,張謇得以繼續在科舉應試的路上前進,直到考中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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