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的工作報告中指出,“全面從嚴治黨,要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态’:讓咬耳朵、扯袖子,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态,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大多數,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隻是極極少數”。
在曆史典故《扁鵲見蔡桓公》中,蔡桓公因諱疾忌醫,導緻腠理之疾發展成不治之症,最終無藥可醫而死。故事告訴我們一個道理,對小病不能放松警惕。其實,管黨治黨也應循着這樣的思路,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态”,首先要運用好“第一種形态”,即“讓咬耳朵、扯袖子,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态”。要把紀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嚴”字當頭,防微杜漸,防“大病”于未萌。
小病不治,拖下去就有可能成為大病;小錯不糾正,發展下去就有可能鑄成大錯。紀檢監察部門及時發現問題線索,約談相關責任人,必要時給予紀律處分,不僅能避免對黨的事業造成更大損失,也可以挽救更多黨員幹部。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執紀問責隻是手段,實現風清氣正的黨風政風才是最終目的。
用好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态”,必須把管黨治黨落實到平常的工作生活中去,改變要麼是“好同志”、要麼是“階下囚”的狀況,真正體現對黨員的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這其實是對紀檢監察部門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方面,紀檢監察部門要增強主動性,練就“千裡眼”、“順風耳”,廣泛而深入地了解黨員幹部的情況。另一方面,要摒棄“違紀隻是小節、違法才去處理”的思維方式,不能怕麻煩、怕得罪人,發現問題或者收到下面反映的情況,即使是“小節”,也要盯住不放,一查到底,發揚“啄木鳥精神”;要根據情節輕重,或“咬耳朵、扯袖子”,訓誡談話,或進行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用嚴格的要求告誡全體黨員幹部,黨紀是不可觸碰的紅線。
當然,強調用好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态”,并不是忽略、放松“後三種形态”,對于有違紀甚至違法等更嚴重問題的黨員幹部,涉嫌違紀的按照程序給予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的在給予紀律處分後立即移送司法機關,絕不能姑息。
全面從嚴治黨,關乎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标和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關乎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命運。這就要求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部門狠抓作風建設,用好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争紮實引向深入,努力實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助推全面從嚴治黨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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