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落戶需要哪些材料?辦理戶口遷移需要去哪些部門呢?今天就給大家梳理這個戶口遷移流程。
首先,買房後遷戶口流程需要在所在地的居委會出具一份證明,然後拿着證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會出具一份遷入同意證明,證明你的戶口有地接收。
接下來,就拿着遷入同意證明,戶口本,所購買房屋的産權證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如果出具的資料都沒問題,他們就會出具一份遷出同意證明。需要注意的是,遷出證明是有時間限制的,從這刻起你的戶口已經遷出,如果不在有效期内落戶的話就成黑戶了哦。
買房後遷戶口的辦理條件以及所需要的材料:
1. 必須已在此商品房居住了;
2. 申請填寫《投資、購房落戶、申請表》;
3. 戶藉證明(應該到原籍派出所出具證明);
4. 出具居民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遷入人員16周歲以上的都需要複印件);
5. 出具結婚證的原件及複印件(離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6. 《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在銀行抵押,必須到銀行複印蓋該部門的印章;
7. 購房合同原件及複印件(合同需有“大連市房地産交易所商品房管理專用章”沒有專用章的請到房地産交易所補蓋);
8. 購房發票原件及複印件;
9. 系法定結婚年齡前成年子女需出具未婚證明(到當地婚姻登記部門出具);
10. 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
11. 借款合同原件及複印件;
12. 契稅完稅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13. 如果貸款需到物業複印首付款發票;
14. 如果貸款需到銀行出具目前已還款額證明;
15. 如果貸款已還清的需出具銀行證明;
16. 如果貸款打印貸款還款明細;
17. 兩個孩子的出具二胎生育指标證明(到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
18. 出生證及獨生子女證原件及複印件;
19. 遷入人員的(小孩除外)工資收入證明;
辦理買房落戶(購房入戶)注意事項
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向購房所在地受理單位申請,填寫《購買商品房申請入戶表》;受理單位在10個工作日内對證明材料進行調查核實,将有關材料上報當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在10個工作日内作出審核意見,并将有關材料上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個工作日内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受理單位在接到審批決定2個工作日内,将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經批準同意的,買房後遷戶口申請人可到市公安局戶政科窗口領取準予遷入證明,并持準予遷入證明回原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證,再憑兩證到入戶地受理單位辦理買房入戶手續。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