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軍路網 作者|軍路團隊
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退役金發放,依據《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退役金發放管理辦法》(國轉聯〔 2001〕9号)文件規定,退役金的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
在實際工作中,無特殊情況,退役金每月應到賬日期為當月10号,隻會提前不會滞後。但要說明的是:2021年7月,不少地方的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的退役金實發數額将有變化。
變化的原因,是由于社保部門調整執行新的社保基數,而社保基數的調整,就會影響到個人的實發到手的退役金數額,屬于正常變動。
為幫助大家認識,給大家簡單說明一下:什麼是社保基數?社保基數到底有什麼關系呢?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确定。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每年全國各省份都會在相對固定的時間核定社保基數,其中多靈敏按照慣例一般在4月或者7月,各地在調整時間上略有差異。如北京、上海等地都是
有心的自主擇業的幹部會發現,每次社保基數調整後,自己的退役金發放也會有着一些浮動。社保基數調整的浮動越大,與自己的退役金實發差額也就越大。
自主擇業軍轉幹部退役金調整的差額,主要是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變化,繳費基數調整增加後,代扣的個人繳費部分相應增加,退役金實發數就會相應減少,這是正常現象。
代扣的退役金代繳到社保部門後,除大額醫療保險繳費外,全部劃入自主擇業軍轉幹部醫療保險個人帳戶。
社保部門調整社保基數後,與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退役金的計算公式為:退役金實發到賬金額=應發退役金-醫療保險扣費。
以北京海澱為例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繳費基數為例,上年度退役金月平均數(即繳費基數,四舍五入取整數),每月代扣醫療費為繳費基數的2% 3元繳納個人醫療費,其中2%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費,3元納入大額醫療互助費。
舉例說明:
張三,2010年自主擇業幹部:
調整前 |
6月份退役金應發數 |
6月份原社保繳費基數 |
6月醫保扣費 |
6月份退役金實發 |
9134.5元 |
8000元 |
163元(8000*2% 3) |
8971.5元 (9134.5-163) | |
調整後 |
7月份退役金應發數 |
7月份新社保繳費基數(2020年退役金平均數) |
7月醫保扣費 |
7月份退役金實發 |
9134.5元 |
例如:9035元 |
183.7元(9035*2% 3) |
8950.8元 (9134.5-183.7) |
自主擇業退役金到賬後,若實發數額變化仍不清楚的自主擇業軍轉幹部可以與關系所在的退役軍人事務局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服務管理部門,進行查詢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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