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莫明于體物。
有翻譯為:最高明的莫過于明察秋毫。
有點點疑惑。
首先理解“明”,翻譯成高明,我覺得不太準确,我覺得是“明”在這裡應該是字典裡的第5意項,即能夠看清事物,是不是應該理解為“洞明、清明”。用現在的話說,就是做一個明白人。
再看“體物”,即體察“物”,應該是明察秋毫,體察事物的發展變化。從細微之處明察事情的本質和真相,不被表面現象所迷惑。見微知著,見微知萌,見端知末。這個過程就是體物。
其三“體悟”,即體會和領悟,在實踐中找感覺、感悟,在行動中感受、探索,強調的是身體力行。
其四“體物”和“體悟”。
有人說:“體物"這是一個由物及我的過程。體悟”這是一個由我及物的過程。
個人覺得“體物”是一個“由表及裡”,分析事物-發現規律-指導實踐的過程,就是由事物的表象洞見其已經存在的内在規律,從而使自己洞明、通透。
“體悟”是一個從“理論-實踐-知行合一”的自我提高的過程,就是掌握某種理論,在實踐中去運用、驗證,再形成自己獨特認識的過程。當然這個獨特的認識有可能高于理論、有可能接近理論、有可能低于理論,甚至有可能偏離理論。
個人淺見,供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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