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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02年被拐賣的婦女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8-08 12:25:28

浙江2002年被拐賣的婦女(陝西女子年輕時被拐賣至山東遭家暴多年後逃回家)1

蘭芳(化名)出生于陝西省寶雞市岐山縣,59歲的她有過3次“婚姻”,3次都不幸福。

第一次是20歲,她嫁給同鄉男人,生子7個月後被婆家賣至山東;第二次在山東,她先後生下兩個孩子,因常年被家暴,10年後回鄉探親時,她堅決不肯再回去;第三次是34歲,她帶着孩子嫁給了隔壁縣一個單身漢,男人大她7歲,但仍未擺脫家暴厄運。

因為遭受長期家暴,近兩年,蘭芳精神愈發不正常了,她常痛哭流涕地訴說3次婚姻帶給她的傷害。她害怕和丈夫獨處,隻要對方一回家,她就跑出去。幾十年來,無論周邊村民,還是娘家人,給予她的幫助微乎其微,面對蘭芳遭遇的長期家暴,甚少有人人幫她向外界求助。而她能做的隻是逃跑。

因家庭困難,從小就外出打工甚少回家的兒子,對母親的遭遇也知之甚少,直到2020年12月蘭芳的再次走丢。這一次,她竟然跑了160公裡外的西安市。被派出所發現後她送到救助管理站,家人通過頭條尋人才将其找到。聽聞母親的遭遇後,在新疆務工的兒子決定盡快結束工作返回老家,照顧她的晚年生活。

【1】生産七個月後被婆家拐賣到山東

蘭芳出生在陝西岐山縣安樂村一戶農民家庭,家中6個兄弟姐妹,她排老二。從小腦子不聰明的她上到小學三年級就辍學在家,幫父母做農活。

村裡同齡人都在讀書,到年紀後或外出讀大學或打工,沒人跟她玩,平日裡,她放羊、喂豬、做飯。

她從小腦袋不靈光,幹活不懂技巧,做兩天隻抵别人一天,兄弟姐妹們“看不起她”,但父母卻一視同仁,家中不富裕,盡力讓孩子們吃飽穿暖,一件棉襖,哥哥穿完妹妹穿,6個小孩輪完後破破爛爛,棉襖的使命也完成了。

1983年,蘭芳長到21歲,媒人上門說親,對方也是農民,同鄉人,不太能幹,用蘭芳大哥的話說“能幹的老公不會要她,因為看不起她”。蘭姨很快被嫁出去,400塊錢彩禮。“女娃長大了,不能總待在家裡。”

想象中的幸福生活并沒有落在蘭芳身上,與婚姻相伴而來的是數不清的謾罵和毆打。

她常偷跑回家,帶着渾身的淤青紅腫。在大哥記憶裡,結婚當年的冬天晚上,妹妹光着腳,走了兩裡路回家,哭啼地跟父母控訴丈夫的暴行。次日,丈夫趕來,被父母教訓了一頓,但他并沒有認錯,反而氣沖沖地回到家。蘭芳在家呆了十多天,丈夫又來接,父母服了軟同意他接走。“嫁出去的女兒,不能總在家裡呆着。”

娘家是蘭芳溫暖的港灣,卻不能提供長期庇佑,一次次跑回娘家,終于激怒了丈夫。

1984年8月,大哥去串門,卻發現蘭芳和妹夫的屋門緊鎖,蘭芳公婆告訴他,小兩口外出打工了。

從過年一直到三月份,蘭芳和丈夫都沒回家。大哥心生懷疑,去派出所報了警。

80年代,通訊仍主要靠書信,外出務工人員聯系不上是常有的事,派出所并未受理此案件。

哥哥無奈去縣裡找到婦聯,婦聯聯絡上派出所,這才被重視。

派出所找到蘭芳婆家,公婆承認,兒子以打工的名義将蘭姨賣到山東去了,5000塊錢。

此時,蘭芳剛生下一個兒子才7個月。但婆家似乎并未因此事受到處罰,事情最終不了了之。

大哥想起來蘭芳小時候,每逢新年,村裡熱鬧起來,小姐妹們穿着新衣服回家,她搬着闆凳去串門,聽别人描繪外面的世界,車水馬龍,繁華熱鬧。她心領神往,卻從不抱怨現在的生活,聽完後,照常回家做飯洗碗。

本以為給她找了個好歸宿,卻是她噩夢的開始。蘭芳一走就是10年。

【2】10年後再回陝西娘家探親

蘭芳被賣到了1000公裡外的山東省菏澤市巨野縣,嫁給了當地一個單身漢。1984年過年,哥哥和警方在巨野縣找到将要臨盆的蘭芳,男人不放她,揚言要5000塊錢才能接走。此時,對于蘭芳哥哥來說,路費、住宿費、尋人費用,陸續耗去3000多塊錢,實在沒錢支付這筆“贖人費用”,臨走前他給男人留下陝西娘家的地址,期盼他能帶蘭芳回家看看。

1993年春節,蘭芳和丈夫回娘家探親,随後丈夫獨自返回山東,三月份再來接蘭芳時,她卻怎麼也不肯走,拽着父母的衣角,哭着說,山東婆家沒吃沒喝,丈夫總打她,胳膊都直不起來。父母堅持不肯讓她再回山東。男人悻悻而返。就這樣,蘭芳和7歲的小兒子俊哲留在陝西,9歲的大兒子繼續在山東生活。

2014年,想念母親的大兒子從父親處要到地址,跑來陝西。分離20年後,母子再見,抱頭痛哭,彼時,俊哲還在新疆打工,那年冬天他找到山東生父家,見到了哥哥,兄弟倆拉着手,有說不盡的話。

從山東堂姐口中,他得知,哥哥這些年一直在外打零工,生活狀況并不好。他猜想“或許也跟從小沒有母親照顧有關吧。”

還是三間土房,中間屋早已坍塌,破破爛爛,一如記憶中的模樣。父親讓他留下來,他沒回頭,這兩年父親常給他打電話,稱家中新房已蓋好,盼他回來看看。他沒決定好,隻說等有空就回去。

【3】三婚難忍家暴精神失常 兒子蓋新房盼彌補母親

1997年,蘭芳嫁給了隔壁眉縣黨家寨的一個單身漢,男人大她7歲,哥哥有他的考量,“父母也有兒子,不可能讓姑娘留在娘家。”就這樣,三間土房,五十斤面粉。蘭芳帶着俊哲嫁到了黨家寨。

婚後,夫妻倆感情并不和睦,吵鬧常有,男人外出打工,不常回家,蘭芳就一個人守在家中。日子依舊清貧,三口人住在生産隊的倉庫裡,磕磕絆絆地過日子。

2005年,俊哲16歲,為了賺錢養家,他跟同村人到新疆學修補貨車輪胎。他常給舅舅和小姨寄去零錢,讓他們給母親買點米面,順便看望下母親。

“母親這一生,經曆了尋常女人經曆不了的苦痛,我想多賺點錢,讓她少受點罪。”老房子開始漏雨了,2012年,俊哲花光積蓄,又找親戚朋友借了些,湊上十幾萬在眉縣蓋了一間150平米的平房,給母親蓋了個遮風避雨的家。

這兩年,由于頻繁被繼父毆打,蘭芳精神狀況越來越差,她時常大呼小叫,控訴三任丈夫對她的虐待,三次婚姻帶來的傷害。她将一生受到的傷害一五一十訴來,情緒激動時直打哆嗦,“别打啦,别打啦”。

2020年12月,跟現任丈夫吵架後,蘭芳再度離家出走,跑到了160公裡外的西安市,被派出所發現後送到西安市救助管理站,12月17日,工作人員将蘭芳的信息編輯後發在頭條尋人上。

“藍色上衣、 黑色褲子、膠鞋”,在家的大哥刷手機時看到尋親信息,才發現走丢了一個月的姐姐竟跑到了西安。

遠在新疆的俊哲聽舅舅轉述後急得不行,他連忙訂票,無論如何,今年要帶着老婆和孩子回家過年。

“時光不能倒回,我改變不了過往母親經曆的苦難,作為兒子,我隻能盡力彌補她的晚年生

活。”俊哲早已學成出師,在新疆烏魯木齊開了一家汽修店,他期盼能盡快攢夠錢,回到家陪伴母親。

潇湘晨報記者 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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