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開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因以次充好,将成本75元的羽絨服标價1590元/件售賣,衣念(上海)時裝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衣念公司”)被罰沒15704.45元。
處罰信息顯示,衣念公司于2021年7月委托丹東翔騰服裝有限公司生産80件羽絨服,并于9月将其中的9件在北京部分百貨專櫃進行銷售。該批次羽絨服生産成本為75元/件,專櫃标價1598元/件。截至2021年11月3日,這批羽絨服共售出2件,其中1件為抽檢售出。
衣念公司緻歉,圖片來源于官方微博
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上述産品違反了産品質量法相關規定,衣念(上海)時裝貿易有限公司涉及在産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産品冒充合格産品,處以罰款14382元,沒收違法所得1322.45元并沒收非法财物。
記者搜索發現,衣念公司旗下産品,因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原因,已多次被罰。
那麼,處罰信息中的“以次充好”,指的是什麼呢?
簡單來講,就是用低檔次、低等級的産品,冒充高檔次、高等級産品,或者以舊産品冒充新産品的違法行為。
杭州市市場監管局法規處副處長陳嘯告訴記者:“以羽絨服為例,含絨量是羽絨服保暖性的重要指标,如果産品本身隻有70%-80%含絨量填充物,但标注和對外宣稱有90%含絨量,這就屬于以次充好。”而衣念公司的情況就屬于以次充好導緻的産品質量不合格。
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檢測院輕工與紡織質檢中心主任顧虎介紹,羽絨含絨量不合格目前是羽絨服抽檢中較為常見的問題。含絨量是羽絨服好壞的關鍵,除了上述提到的含絨量不達标,還有用鴨絨來代替鵝絨,也屬于以次充好。“以次充好一般有兩個目的:一是為降低成本有意為之;二是生産管理措施不到位的無意行為,比如用錯了原料。”而如果是在羽絨服填充物中摻雜其他非羽絨的原料,那就屬于“以假充真”了。如果發現上述情況,消費者都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舉報,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按照産品質量法的規定,在産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産品冒充合格産品的,責令停止生産、銷售,沒收違法生産、銷售的産品,并處違法生産、銷售産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售賣的商場是否應承擔責任,陳嘯認為,商場應盡到查驗義務,如果違法行為比較明顯,商場也應當承擔責任。
浙江法制報(記者 邱錦)
來源: 甯波交通廣播FM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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