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知道你的另一方精神出軌,你會選擇分手嗎?
為什麼那麼多人選擇精神出軌?
我想主要的原因無非是當前情感不和諧,尋求某些心理安慰。
正如張愛玲所說:娶了白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成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頭的一顆朱砂痣。
說得直白粗俗些就是:情侶相處久了,新鮮感全無,一旦厭倦了這種無聊的生活,又恰好遇到“白月光”、“朱砂痣”,精神出軌恐怕就是或早或晚的事了。
那些付出過時間和情感的美好記憶,也許會在某一天因為另一個人的出現被重新激活。
在我看來,與不可否認的肉體出軌而言,如何定義精神出軌,如何考慮其嚴重性,取決于個人的婚戀觀。
說到精神出軌的典型人物,就不得不提到何書桓的經典語錄了:我不是唯一一個為兩個女人動心的男人吧!小時候看我覺得太虐了,現在依舊覺得很虐。有人可能會罵何書桓是個渣男,但其實從他說的話也可以知道“他”不是唯一一個同時喜歡兩個人的人,當然無論男女。
在有營養的感情中,最堅韌的不是那熾熱的激情,而是和諧的精神世界。激情的戀愛遲早會在日常的平淡中熄滅,但深深植入心中的共鳴才是最珍貴、最無可替代的。
每個人内心深處都有自己的答案,所以,你覺得精神出軌到底該不該原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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