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近日引發熱議的醫生被害事件中的很多重要問題,媒體和民間有很多讨論。而首先引起筆者深思的是一個并不處于中心但同樣值得探讨的問題:當家中的高齡老人身患重病、生命接近終點時,除了在醫療機構救治到最後一刻之外,家人子女是否還有其他選擇?
我的父親今年4月走了。他老人家86歲了,也算是喜喪。他八十歲以後,基本就在床上躺着,不怎麼動,雖然是五十年代北航畢業的大學生,但是連電視和報紙都沒有興趣看。在他走之前一個月,在屋裡摔了一下,慢慢地各種事情都不能自理(現在回想起來,他摔倒,應該已經是小腦退化的結果了,後面的不能自理,隻是腦退化的進一步表現)。我的一個表姐,我爸二姐的大女兒,是他最喜歡的外甥女,她也把我爸當最親的親人之一。她聽了我爸的情況後跟我說,不要犯她犯的錯誤,她媽身體不好了,非要勸她去醫院;在她媽明擺着不行的時候,糊裡糊塗地簽名同意搶救,結果兩周挨了很多刀,受了很多罪,還是走了。所以她想通了,誰都有這麼一天,但是走得不要太慘。也算是我爸的福分,徹底卧床沒幾天,沒受什麼罪,在睡覺中走的,也算是好走了。
并且,這不隻是老人受罪、子女受累的問題。數據表明,世界上醫療開支的多數,都是花在了人走之前的幾天裡面。用一句聽起來很冷漠的話說,各國政府的醫療開支的主體,花在了徹底沒有結果的救治上。這些資源,如果用到其他人身上,從國家角度來講,會是更有效的政策,使更多人受益。
前幾年我在哈佛訪學,所在的中心(Edmond J. Safra Center for Ethics)成立三十周年慶祝的時候,請來了曾在中心訪學的著名腫瘤醫生和生命倫理學家伊曼努爾(Ezekiel J. Emanuel)。他的一篇最廣為流傳的文章題目叫作“為什麼我希望在75歲的時候死去?”(他在慶祝會上指出,這個标題是編輯改的,他的抗議也沒什麼結果,除了招來編輯一句相當于中文“去你媽的”的話以外。)他指出,平均來講,雖然發達國家如美國,人的平均壽命延長了,但是醫療的進步隻是防止了本來緻命的疾病把人殺死,而并沒有讓人能在延長的生命中健康地生活。對此,我們不得不問:如果要在痛苦很少地死亡,與徹底失去情感與理智乃至活動能力地活着之間選擇,我們真的都會覺得好死不如賴活着嗎?我們是希望子女記住一個生龍活虎、充滿愛的父母的形象,還是一個大小便不能自理、不能言語,甚至舉止暴躁、日漸陌生的親人的形象?在伊曼努爾的文章中,他引了歐思樂爵士(Sir William Osler——他的名字譯成“偶死了”大概更與他說的話般配)的說法:肺炎可以說是老年之友,它可以讓老人相對無痛和比較快地死去,從而逃脫對他自己和親友而言都很糟糕的生命的日漸枯萎。當然,這絕不是鼓勵社會遺棄生病的老人。伊曼努爾自己的主張是,如果他75歲以後被診斷出癌症或者其他緻命的疾病,他将拒絕醫院的治療,在家中與親友告别,盡量平靜地等待死亡。
人類有求生的本能。但早在西哲柏拉圖的《理想國》裡面,蘇格拉底就指出,我們應該問的,是我們的存活是否有價值。他提到了一個醫生,自己病得很重,隻能竭盡精力,發明新的藥讓自己苟延殘喘,然後繼續去發明新的藥救治自己。在蘇格拉底看來,這樣的醫生與這樣的醫藥,是不配存在的。當然,從現代人的角度看,讓我們值得活下去的價值,不僅僅是從國家醫療資源分配的意義上來講,而更多的是從個體尊嚴以及希望在子女和其他親友之間留下美好的記憶而言。一個有尊嚴的人,應該學會勇敢地面對死亡。
但是,存活的價值,是否隻有這些呢?在前面提到的那一場紀念會上,美國著名的(年過75歲但依然充滿活力的)道德理論家侃姆(Frances Kamm)就語帶諷刺地表示,确實如伊曼努爾所說,像愛因斯坦這樣的人,在75歲的時候可能不再能保持一個理論物理學家的活力,但他可以考慮成為生命倫理學家。前面提到的《理想國》裡的醫生,他自己的生命可能不值得救治,但是他發明的醫藥可能會被用在值得救治的人身上(蘇格拉底對此是否定的,但是這個問題可以争論)。并且,一個老年人對生命的執著,也可能激勵下一代。對老年人的短期但是全面的照顧,其實也是子女對自己幼年時被父母全面照顧的一個反哺。當然,如果老年人和親友清楚地知道,他一定會失去所有使他成為家人心目中的他的特征,讓他的生命苟延的代價是他必須承受清醒時絕不想承受的痛苦,他們也許會更傾向于選擇放棄。問題在于,醫學并不能給我們這樣的确定性,因而這種選擇,不但對老人自己,對家人也仍然是一種艱難的選擇。
前面提到我們家老爺子,雖然說是喜喪,也沒有什麼痛苦,但是他的死亡鑒定上,出現了“納差”這個說法。開始我不明白這是什麼意思,但後來猜出來,應該指的是身體吸納得比較差的意思。當時老爺子漸漸放棄了主動進食,最後連喂藕粉都很難。雖然理智上我覺得我們家人是盡力了,但是每每想起,我總還是心裡别扭,覺得老爺子是餓死的,覺得我們還可以多努力一點兒。在開頭提到的醫生被害事件的報道中,我看到那個老太太的診斷裡也有“納差”兩個字,心裡不由得又咯噔一下。我現在還是覺得,如果在類似那種情境下,我是不會讓家裡老人去醫院急診室活受罪的,雖然老人走了以後,我可能會懷疑自己是不是盡了子女應盡的、能盡的孝。這種兩難,總會伴随着我們的生活。人活着,就要接受生活中的種種兩難,就要學會在兩難中做出選擇,包括擁抱死亡的艱難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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