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金是多少?一、1-10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工傷賠償金是多少?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一、1-10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标準如下:
一級傷殘 |
本人工資×27個月 |
二級傷殘 |
本人工資×25個月 |
三級傷殘 |
本人工資×23個月 |
四級傷殘 |
本人工資×21個月 |
五級傷殘 |
本人工資×18個月 |
六級傷殘 |
本人工資×16個月 |
七級傷殘 |
本人工資×13個月 |
八級傷殘 |
本人工資×11個月 |
九級傷殘 |
本人工資×9個月 |
十級傷殘 |
本人工資×7個月 |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下同)。
二、1-6級傷殘津貼(按月享受)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六級傷殘的,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标準如下:
一級傷殘 |
本人工資×90% |
二級傷殘 |
本人工資×85% |
三級傷殘 |
本人工資×80% |
四級傷殘 |
本人工資×75% |
五級傷殘 |
本人工資×70% |
六級傷殘 |
本人工資×60% |
三、1-4級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标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四、5-6級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在難以安排工作的情況下支付,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标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五、5-10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1)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上述兩金标準,根據傷殘等級确定,工傷保險條例未規定統一标準,具體标準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資一定倍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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