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6日起,淇縣限行政策升級為每日單雙号限行,每日7時至20時限行,法定節假日、公休日不限行。結束時間另行通知。今起至6月16日期間,淇縣仍實行每日限兩個車牌尾号的政策。最新公告如下:
為有效減少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我縣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道路交通實際,決定在主城區實施機動車單雙号限行措施,現将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時間
自2020年6月16日起,由原2020年6月5日發布的每日限兩個号升級為每日單雙号限行,每日7時至20時限行,法定節假日、公休日不限行。結束時間另行通知。
二、限行區域
城區區域:太行大道(原泰山路)以南、桃園路以北、107國道以東,比幹路(原衛都路)以西(不含以上路段)。
三、限行規定
(一)對進入限行區域的所有機動車,實行車牌尾号單号單日行駛,雙号雙日行駛(号牌末位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後一個數字為準)。
(二)已辦理通行證的貨車,同時遵守本限行規定。
(三)外埠号牌車輛在限行時間内駛入限行區域内的,按本通告規定執行。
(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車輛:
1.軍車(含武警車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2.公交車、大中型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校車;
3.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标識并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道路清障專用車輛;
4.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标識的環衛、園林、市政(含污泥運輸)、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含報刊發行、快遞 )、押款、保險查勘、新聞采訪、醫療廢物轉運車輛等;
5.懸挂新能源汽車專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車;
6.殡儀館的殡葬車輛。
四、廣大交通參與者要自覺遵守本通告之規定,提前選擇交通方式,合理規劃出行路線。
五、違反本通告規定在限行範圍内行駛的機動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将通過視頻監控抓拍和民警路檢路查依法予以處罰。
六、自2020年6月16日起,與本通告不一緻的限行通告以本通告為準,原通告自行廢除。
2020年6月11日
來源:淇縣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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