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深入實施創業帶動就業示範行動 力促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的通知》,提出力争2022年為高校畢業生提供200萬個高質量就業機會,為全國做好創業帶動就業工作做示範。
聚焦高校畢業生群體
2022屆全國高校畢業生預計1076萬人,他們是城鎮新成長勞動力的主力軍。近年來,越來越多高校畢業生投身創新創業實踐,但也面臨融資難、經驗少、服務不到位等問題。
2022年組織實施示範行動,要緊緊圍繞促進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展開,堅持問題導向,幫助高校畢業生解決創業面臨的突出問題,降低創新創業門檻;供給優質創新創業教育、培訓、實習等資源,幫助高校畢業生提升創業就業能力,創造更多高質量就業機會,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
突出創業帶動就業主線
創業具有帶動就業的乘數效應,是解決就業問題的渠道之一。
在組織示範行動過程中,要堅持抓創業、促就業,抓創業就是要大力扶持高質量的創新創業項目,引導更多創業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共同創業,為高校畢業生提供更多施展才華的機會;
促就業就是要尊重高校畢業生的創業意願,引導高校畢業生正确認識創業風險,着重幫助有強烈創業意願、有良好項目基礎的高校畢業生實現創業夢想;
要多措并舉、深度挖掘工作崗位,為高校畢業生特别是女性高校畢業生、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群體找工作創造機會。
做實四個專項行動任務
各示範基地要将組織示範行動與特色化功能化專業化發展緊密結合起來,與實施示範基地建設三年行動計劃緊密結合起來,結合自身發展方向,從社會服務領域雙創帶動就業、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精益創業帶動就業等3個專項行動中選擇一項承擔,聚焦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開展。
此外,企業、高校示範基地均要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校企行專項行動,要與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加強協調聯動,探索拓展結對共建範圍,将與高校示範基地探索成熟的典型做法複制推廣到其他高校,在促進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中發揮重要作用。
這份扶持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
普惠政策清單,快收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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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1
政府投資開發的孵化器等創業載體應安排30%左右的場地,免費提供給高校畢業生。有條件的地方可對高校畢業生到孵化器創業給予租金補貼。
2
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内按每戶每年12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标準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内确定具體限額标準。
3
畢業後創業的大學生可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申請最高2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合夥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貸款額度可适當提高;對10萬元以下貸款、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号以及經金融機構評估認定信用良好的大學生創業者,原則上取消反擔保。對高校畢業生設立的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300萬元。
4
實施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
5
對小型微利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個體工商戶應納稅所得不超過100萬元部分個人所得稅減半征收。
6
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内減征地方“六稅兩費”(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7
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滿1年以上的離校2年内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具體辦法由省級财政、人社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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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鼓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
1
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高校畢業生等符合條件人員人數達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由财政給予貼息。對小微企業吸納離校2年内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離校2年内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後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标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2
對吸納離校2年内未就業高校畢業生、16-24歲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給予一定标準的就業見習補貼,用于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可适當提高見習補貼标準。對見習期未滿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見習單位剩餘期限見習補貼。
3
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部分。
4
對企業新錄用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内參加由企業依托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位技能培訓的,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給予職工個人或企業一定标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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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鼓勵社會支持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
1
各地區、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實驗室以及科研儀器、設施等科技創新資源可以面向大學生開放共享,提供低價、優質的專業服務。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
2
對國家級或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衆創空間向在孵對象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其自用及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産、土地免征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3
符合條件的(投資2年以上)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初創科技型企業的,可按投資額的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4
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來源: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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