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範圍内實現男女平等,還要108年。
據新京報,男女平等,還需要108年
世界經濟論壇2018年報告這麼“樂觀”地估計。聯合國報告3月7日的報告則說,造成職場不平等的原因,是男女花在家務上的時間不對等,而要實現這一時間的對等,還要205年。
不巧,你是女孩,就隻能在後頭,追趕平等那條線——你的有生之年都追不上。
蘇明玉,你是個女孩,怎麼能跟你兩個哥哥比呢?
《都挺好》中蘇明玉的原生家庭,嚴重重男輕女
《都挺好》引起了一波“重男輕女”的刷屏。蘇明玉能考上清華,卻隻能讀免費的師範學院,把錢省下來給哥哥;哥哥要出國讀書,媽媽就賣掉蘇明玉的房間湊學費。
反正,你是女孩,終歸要嫁人,少讀點書也沒大不了。
過(海)關後,交給一個叔叔,就能拿到‘帶工費’。
羅湖海關截獲142支孕婦血,這些血樣過海關,是為了檢驗胎兒性别
羅湖海關近日攔截了一個女童,她受人之托偷運了142支孕婦的血樣,“寄血驗子”,查肚裡的孩子,是男是女。如果這次偷運成功,孕婦肚中女嬰的命運,不難想象。
算了,你是女孩,沒有Y染色體,來這個世界又是何苦。
一切差别化對待,沒有别的原因,隻因為性别。
這些差異,是人們觀念上的痼疾。如果連法律也規定男女有别,規定譬如同工不同酬之類的性别差異,是合法的,該有多麼令人絕望。
但在美國,直到上世紀70年代,以性别為基準來制定,差别對待男女的法條,還有幾百條。
那時,雇主可以僅僅因為女性員工結婚,就合法地解雇她;男性在過世後,家人可以領到遺屬福利,但同樣繳納社保的女性,卻無法享受這樣的待遇。
陸陸續續有人,想改變這種情況。其中一個,就是現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也是最高法院有史以來,第二位女性大法官,魯斯·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昵稱RBG)。
魯斯·巴德·金斯伯格,于1993年,克林頓任期内,被任命為大法官,擔任職務至今
這位86歲的法官奶奶多年來為平權運動發聲,不斷推動過時法律的修改,即使在九名大法官内部,也常常是個異見者。
她太酷,在美國,已經火出了圈,成為文化偶像。不信請看下圖↓↓↓
呐,這是[樂高大電影2]裡,她的樂高小人出席蝙蝠俠和女王的婚禮。連在它之前亮相的童年偶像居裡夫人、[綠野仙蹤]裡的小可愛鐵皮人,也沒有一個人的呼聲高過她。
去年,已經有一部她的同名紀錄片。而現在,又能看到她的傳記片,[性别為本],講的,正是她如何撼動美國這幾百條,以性别為本來制定的法條。
[性别為本],美國2018年12月25日上映,豆瓣7.6,IMDb6.7
影片中,菲麗希缇·瓊斯([萬物理論]、[星球大戰外傳:俠盜一号])飾演這位“難搞的RBG”,而阿米·漢莫([以你的名字呼喚我])飾演她的丈夫。
主角兩人都有工作,也都負擔家務、育兒的職責
這部影片去年底在北美上映,得到的評價,好壞都有,但具體意見都驚人地一緻,爛番茄73%的新鮮度,就很說明它的争議性。
這個具體意見,很類似人們對[波西米亞狂想曲]的評價:拍攝手法中庸甚至平庸,但它說的是一個太有魅力的人物,一個太值得講述的故事。
正像一家西班牙媒體所說:“這是一部拍給粉絲的電影,也是一部拍給新一代人的電影,它讓人走近這個‘活着的傳奇’,這個迷人的靈魂,這個創造了曆史的女人。”
[性别為本],展現的正是她如何創造了曆史。正是從這電影演繹的故事之後,美國的男男女女,才有了平等的可能,男人女人,同時從刻闆印象裡,解脫出來。
01RBG創造曆史那樁案件,沒有人命關天,也不涉及巨額的金錢。
最有趣的,作為一件女權意味濃重的判例,甚至案件的主角,也不是女性。
這位中年的單身漢,莫瑞茨,為了照顧年邁的母親,請了護工。而美國法律規定,請護工贍養老人而産生的費用,可以抵扣稅款。
但莫瑞茨抵稅,卻收到法院的判決:你逃稅。
原來,這條免稅條文明文規定,隻适用于女性,如果男性要抵扣稅款,必須證明自己離異或喪偶,家中沒有女性能夠照看老人。
莫瑞茨難以憑一人之力照顧母親,隻能雇傭護工,一片孝心卻引來禍端
它實際上,是基于一個前提——照看老人,是女兒、媳婦等女性親屬的責任,甚至是全責。而隻有在女性缺位的情況下,家裡的男人才會不得已,工作之餘,親手照顧長輩。
在此之前,不是沒有人質疑過,美國的法律,并沒有對男女一視同仁,反而摻雜了許多對性别角色的幼稚、刻闆想象。
美國的法庭上,有辯護律師問過:如果法律都以性别為由,實行差異化,那麼男人和女人,怎麼可能平等呢?
法官答:男女就是不可能平等的。
RBG發現,莫瑞茨的案件,恰恰是一個突破口。它證明了,不僅是女性被法律想象的性别角色所限制,男人也會。
某種意義上,莫瑞茨這樣照顧母親的單身漢,在法律上“不存在”
而如果他們能打赢這場官司,以後所有人,男人和女人,都能以此為判例,質疑涉嫌性别歧視的法條。
在當時,RBG就清楚地指出,受到男權社會束縛的,不隻有女人,也有男人。
現實中她辦理的案件,不止這一樁,主角是男性。
在另一個例子裡,一名鳏夫希望能獲得妻子的遺屬福利,如果他是個女人就好辦了,但作為男人,他卻必須證實自己,在妻子生前,靠她的工資生活,才能獲得這樣的福利。
法律規定,女人待家裡,男人上班去。
而包括法官内的許多人都在問,一直以來男女分工都是如此,有什麼不妥嗎?
男人被規定賣力賺錢,女人被規定操持家務;男人被規定買房成家,女人被規定離開娘家。
在準備辯詞時,RBG就一再看到從前判例中可笑的言論:
曆史已經得出了結論,女人永遠需要依靠男人。她就像孩子,需要特殊照顧。女人的命運,就是成為妻子和母親,這是造物主制定的法律。02作為美國曆史上第二位女性大法官,RBG作為女權象征的意義,是不言自明的。
電影,也是這樣表現的。但電影所隐去的,可能更令人敬重。
RBG這樣說,讓她回憶起來,上世紀50年代時,她并不是一個“女權主義者”,她慢慢轉向女權,是出于“個人的、自私的原因”。
她發現自己,非常善于記住、運用各種法條、判例,認定自己能比任何人,都更好地完成律師工作。
而當時的人們,并不認為女性能夠勝任這樣的工作。于是,RBG四處碰壁。
RBG隻能一次次無功而返,望着律所的窗口,卻進不去
為什麼她明明擅長,也有意願,卻無法自由地從事自己想做的工作呢?
在影片的一開場,便是RBG作為哈佛法學院新生,參加開學典禮。禮堂裡烏壓壓的男學生中,零星散落着幾個女同學。
當時哈佛法學院剛剛招收女性,男女比例懸殊
但在此情此景下,學校領導的發言,就顯得有些落伍,甚至刺耳了。
他幾乎每兩句話,就出現一次“哈佛的小夥子(Harvard Man)”,代稱學生的人稱代詞,全都是“他”,就像台下的女學生們,都是隐形的。
就算說這一幕,還是弱勢群體太敏感,RBG去參加新生歡迎酒會的遭遇,就完全沒得洗了。
原本,RBG還打趣,穿哪條裙子,會看起來更像“哈佛的小夥子”,被稱作“女伴”,倒也咽了一口氣作罷。
但院長,竟然單獨點名,讓所有女同學報上家門,說說“為什麼你來到哈佛,占了個本能留給男人的位置”。
這一幕,在現實中真的發生。至少RBG本人,就在回憶過往時提到過。當時,她并不想太過引人注目,尤其是在老師明顯強勢的情況下。
于是她說,丈夫同是法學生,她來法學院,是為了更好地了解,丈夫每天都在做什麼,以做好一個體貼、善解人意的妻子。
RBG在酒會,第一次領教了院長的性别歧視
在電影裡,這句台詞被戲劇化處理,成了對院長的反諷。
而現實中,這不是RBG第一次遭遇歧視,也不是最嚴重的一次。
正像她自己所說,那時候的人們,甚至意識不到自己在性别歧視,還以為是在“贊美”、“恭維”、“照顧”。
影片中,在上法學院之前,她已經有了一個女兒。
她和丈夫共同帶孩子,所以在這部電影裡,還能看到呆萌的錘子哄小孩
但這個女兒的出生,也并不太平。
那時她在俄克拉荷馬州的社會保障辦公室工作,一懷孕,就被降職了。
影片也跳過了她生第二個孩子的經曆,直接來到了一家四口其樂融融的場景。但實際上,第二次懷孕,她學聰明了,穿上婆婆肥大的外套,以掩飾自己日漸隆起的肚子。
電影重點呈現的,是她在職業生涯所遭受的歧視。
她找不到律師工作,每一家律所,給她的理由都荒唐可笑:
認為女性隻能做秘書的;認為她會忙着在大減價時采買,影響工作的;認為能以第一成績畢業的女人,一定不太正經,惹得軍心渙散;認為女人太情緒化,不适合當律師。
終于要看到一點曙光,認為這家律所的合夥人看起來很開明,能打破成見,他卻吞吞吐吐地說,律師們的妻子會起疑心。
厲害了,把RBG和妻子,全給黑了。
然而女人真的不适合當律師嗎?
請看《傲骨之戰》,女律師們虎虎生威,法庭上舌戰群儒。懷孕?看榜樣盧卡。
隻給自己放了十天不到的産假,挺着圓溜溜的大肚子,也腳下生風
真實生活中的RBG也在觀察瑞典案例時發現,女性占了法學院學生的20-25%,女法官懷孕八個月仍然在工作。
而她呢,雖然無比渴望在律師工作的前線奮戰,卻隻能找到一份教職,培養戰士,而上不了戰場。
還有個更殘酷可笑的事實,電影沒有拍進去:1963年,RBG在羅格斯大學第一次擔任教授時,薪水遠遠低于同崗位的男同事們,而給出的理由是,她有一個薪水豐厚的丈夫。
RBG的女權意識,正是因自身被歧視而蘇醒的。
這更珍貴,因為真正的女權,正是意識到每個個體的處境,從自身開始,推己及人,同情一切因為性别,而無法實現自己所想所需的人,不論男女。
02前段時間,一個“同工不同酬”的實驗視頻在網上流傳,每組一個男孩,一個女孩,讓他們做相同的工作,但最後男孩得到的獎勵,卻是女孩的兩倍。
當看見這樣的落差,大人卻告訴他們,唯一的原因,是他們性别不同。
無論男孩還是女孩,都表現出了困惑不解
但視頻下的評論,卻仍有人說,因為這個職場讓男人承受更多辛苦啊,他們沒有意識到,這就像RBG打的這宗稅務官司,同樣是男權社會對男性的歧視,而女權追求的,從來是“同工同酬”,而非“不同工同酬”。
電影裡提到,當時美國還有一條法例,禁止女性當礦工。這看似是對女性的“照顧”。但當同學打趣問,怎麼,你想當礦工?RBG的女兒正色:那不是重點,重要的是,要給我選擇的權利。
無論是“薪水豐厚的丈夫”,還是“職場對女性的照顧”,都是以一種隐秘的方式,借着“甜頭”、“照顧”的表象,一次次強化“女性必須依賴男性”的意識,到頭來,剝削了女性的自由,男性亦不堪重負。
而另一種評論則說,勞務派遣的工作量更大呀,薪水依然少得可憐。
這種論調,又很像電影中,RBG的朋友,一位人權律師。他雖然幫助RBG,卻堅持自己的立場:
女性不是少數派,你們占人口的51%
言下之意,少數族裔的平等權利更應該被重視,正如“勞務派遣的同工同酬更應該保證”。
但女權是平權,而非比慘大會,平等也沒有先來後到,而是共同推進。
03但世界,一定在變得越來越好。
法庭上,對方律師質疑RBG,是想借這宗案件,達成自己的目的:極端的社會變革。
但即使RBG不點明,你也能在影片裡時代的流逝中,看到這種改變,在一點點發生。
影片開頭,隻有RBG等廖廖幾個女學生;而在她當上法學院老師後,70年代,修她這門性别相關法律的,滿屋子全是女學生。
RBG讀書的年代,她是萬綠叢中一點紅
RBG教書的年代,她周圍都是敢說敢質疑的女學生
對于院長無禮的問話,她隻能以玩笑話表示抗議;而女兒遭到路人口頭騷擾,恨不能掄起拳頭和對方幹上一架。
RBG一方,曾試圖專注于這件案子本身,而避開這件案子對于女權的意義。但以這種思路上法庭,卻潰不成軍。因為任誰都知道,這件案子遠超它本身,而意味着法律中性别刻闆印象的徹底颠覆。
所以為什麼要閃躲呢?變化已經發生了。
RBG的法庭陳詞極端動人:
我們今天在這裡,不是要求改變一個國家。即使沒有法庭允許,這種變化,也已經發生在這個國家的各個角落。我們所要求的,是庭上,能夠确保這個國家擁有改變的權利。電影一直在問一個問題,是先改變法律,還是先改變觀念?
理論,永遠也無法有一個正确答案。由法律所強制的平等,聽起來是不可靠的,沒有法律保護的平等,又根本荒謬可笑。但現實,會走出它的路。
我們1980年的《婚姻法》裡,第十六條寫道:“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這在子随父姓的傳統社會中,幾乎不可想象——随母姓,那是入贅,丈夫臉上無光,街坊暗地裡議論。
但你猜怎麼着,我們還能做得更好。《婚姻法》修正案的第二十二條,把那個“也”字去掉了:“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雖然隻是一字之差,但已經破除了延續多少年的“理所當然”,随父姓不是理所當然,而隻是一種選擇,和随母姓一樣普通的選擇。
真正的平等,當然道阻且長。
依然有人污名化“婦女”稱謂;在應聘時,依然會遇到“結婚了嗎”、“什麼時候結”、“什麼時候生”等等帶歧視意味的問題;男人似乎不買房就結不了婚;重活似乎總是留給單位裡的男人,哪怕有些活,女人也辦得了。
網傳三七女生節校園裡低俗的橫幅,歧視女性
我們拒絕所有這些以性别為本,而給人下的定義。
但改變,真的已經發生。
當父母還在催婚、催生,希望“女孩子找個安穩的工作”,兒子去外打拼,而這一代的我們,已經在尋求熱愛的工作,獨立的生活,自我的價值。
我們不再把生活的全部指望,都放在婚姻、孩子上,也不再全部以家庭中的性别角色,确認自己的價值。不論正在讀這篇文章的你,是男是女。
你由你正在做的事情決定,而社會,正給你越來越大的選擇自由。
你可以是個愛做美食的男孩子,開開心心做家庭煮夫,不必遭受異樣眼光;你也可以是寫字樓格子間裡加班到深夜的女孩子,隻要身體健康,偶爾為愛的工作肝兩夜,忍了……
我不知道“完全平等”什麼時候會來。如果是新聞裡預測的108年,那可真夠快的。
但[性别為本]裡,RBG向法官,陳述一次次“極端社會變革”,也不過一百年。
RBG的陳述,讓人驚覺原來我們艱難向前,進了這麼多
100年前,美國的法庭上,第一次有人質疑法律賦予Ta的性别想象;
65年前,職業女性要求法律賦予她們加班的權利,以合法地掙她力所能及的那份工資,卻被法庭拒絕;
當她還在哈佛法學院時,那裡連女廁也沒有,卻沒有女學生質疑;
而影片中的現在,她的女學生們穿着花裙子,思維敏捷,語露機鋒,她的女兒走上街頭參加集會,聆聽女權演講。
現在呢?現在我們也會感到痛苦,為網絡上一則不負責任的歧視留言,為我們和父母不同的性别觀念。
但正是因為一切正在變化,才有撕裂的陣痛。
性别為本,On the Basis of Sex,但性别總有一天,會成為人與人差異最小之處,因為每個人都會擁有那麼多不同的自由,會做出那麼多不同的選擇。
法官在改變的問題上猶豫:“‘女人’這個單詞,從沒出現在憲法中。”
RBG回答:“‘自由’也是。”
但自由和性别平等,早就是題中之義。
所以,這樣一部[性别為本],不光要推薦給女性,也要推薦給男性。因為隻要你笃信人生而平等,性别,不是根本,更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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