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礦山安監局網站公布了兩起較大頂闆事故案例。分别為陝西省銅川市耀州區照金礦業有限公司照金煤礦“6·30”較大頂闆事故案例和山東省新泰市羊泉礦業有限公司“6·5”較大頂闆事故案例。
陝西省銅川市耀州區照金礦業有限
公司照金煤礦“6·30”較大頂闆事故案例
2022年6月30日,陝西省銅川市耀州區照金礦業有限公司照金煤礦(以下簡稱照金煤礦)發生一起頂闆事故,造成3人遇難,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637.53萬元。
一、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照金煤礦隸屬于照金礦業有限公司,為民營企業,核定生産能力180萬噸/年,高瓦斯礦井,水文地質類型複雜。礦井采用斜井單水平上下山開拓,中央分列式抽出式通風,長壁式綜采放頂煤開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頂闆。2020年8月,該礦整體委托給四川省煤炭産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川煤集團)管理。
二、事故直接原因
該礦在三采區五号車場繞道掘進揭露風橋假頂過程中,風橋假頂變形漏風,違章組織人員同時處理風橋假頂漏風并在風橋假頂下繼續進行作業,風橋假頂鋼軌承載能力不夠、垮塌,導緻事故發生。
三、事故暴露出的主要問題
1.現場安全管理混亂。一是違規違章組織工人冒險作業。該礦發現風橋假頂漏風,未按規定及時撤出作業人員,在沒有安全措施前提下同時違章安排職工處理風橋假頂,并指揮其餘職工繼續在風橋假頂下進行支護作業。二是風橋未按設計方案施工,未采用混凝土澆築。三是生産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實。未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對風橋施工重視不夠,未将風橋施工作業作為重要風險點,礦井各級安全管理人員責任心不強,層層漏管失控。
2.技術管理混亂。一是未及時補充編制下穿風橋掘進期間安全技術措施。二是未按設計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三是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執行、驗收把關不嚴。審查人員審批把關不嚴不細、流于形式,對安全技術措施文本内容和所附施工圖紙不一緻問題沒有發現,未明确措施執行現場監督部門,工程質量應驗收而未執行驗收程序。
3.教育培訓不到位,自保互保意識差。五号車場繞道掘進工作面施工過程中,事故發生前已出現風橋變形漏風、垮塌征兆,現場安全管理人員不組織撤離、繼續施工,現場施工人員也未及時主動撤離,安全意識淡薄、自保互保意識差。
4.煤礦承托責任未落實,托管方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不到位。一是川煤集團與照金礦業公司簽署托管合同後,未按照《煤礦整體托管安全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将照金煤礦納入統一管理。二是照金煤礦管理權限下放給川煤集團礦業分公司,增加安全管理層級,未盡到安全整體托管職責。三是托管方對承托方監督不力,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5.地方政府煤礦安全監管不到位。一是對托管煤礦雙方落實安全責任監督檢查不到位。二是駐礦安全監督員配備不夠,安全監管落實不到位。
四、調查處理及行政處罰情況
事故共對30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追責問責。其中,對該礦總工程師、綜掘三隊隊長等3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照金礦業公司總經理、安全副總經理等6人給予政務處分和行政罰款;對川煤集團安委辦主任、礦業分公司總經理等13人給予政務處分或行政罰款,并吊銷有關人員的安全生産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對耀州區政府分管副區長、能源局局長等7名公職人員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對照金煤礦罰款150萬元;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罰款共計75萬元。責令耀州區委、區政府分别向銅川市委、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山東省新泰市羊泉礦業有限公司
“6·5”較大頂闆事故案例
2022年6月5日,山東省新泰市羊泉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羊泉煤礦)發生一起較大頂闆事故,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509.2萬元。
一、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新泰市羊泉礦業有限公司隸屬于山東明興礦業集團有限公司,為國有獨資企業,核定生産能力30萬噸/年,低瓦斯礦井,水文地質類型中等。
二、事故直接原因
礦井無作業規程組織1210補掘巷掘進工作面施工,1210補掘巷揭露采空區後,未經現場勘查、技術會審、測量部門定位定向,掘進一區三隊擅自确定開門點位置、調向施工,盲目揭露老巷道,造成巷道斷面跨度增大(由3.2m增加到6m),未及時調整支護方式及支護參數加強支護,違章安排不施工幫部錨杆和頂闆錨索,爆破作業後迎頭未進行永久支護,空頂空幫作業,巷道支護強度不足,頂闆岩石離層失穩,整體垮塌冒落,導緻事故發生。
三、事故暴露出的主要問題
1.羊泉煤礦。一是違法違規組織生産。采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巷道式采煤”工藝擅自開采回采工作面殘留孤島煤柱。二是蓄意逃避監管監察。繪制多套圖紙應付檢查,采用“假密閉”、不設瓦斯檢查點、不安裝安全監控傳感器、不安設人員位置監測系統分站,與監管監察部門打“時間差”,下井人員不帶定位卡和實行“人卡分離”等方式,隐瞞作業地點。三是區隊管理無章法,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足。揭露采空區和老巷無安全技術措施,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拒不整改礦安檢部門查出的隐患,組織人員冒險作業。四是技術管理虛化弱化。礦井技術管理人員配備不能滿足安全生産需要,未對掘進一區三隊實施有效的技術管理和指導。五是開展風險分級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1210補掘巷掘進工作面位于孤島煤柱内,未辨識出可能存在的應力疊加、頂闆離層、水害以及頂闆垮落等安全風險,1210補掘巷錨索支護滞後、錨杆預緊力不足等隐患長期存在。六是礦井安全監督檢查流于形式。對掘進一區三隊長期存在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視而不見,對胡挖濫采行為制止不力。七是安全教育培訓缺失。未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有的新招錄人員培訓學時不足即獨立上崗工作,現場人員安全風險辨識能力不足,安全意識、自主保安意識不強。
2.明興集團。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足,安全監督檢查不嚴不實,對羊泉煤礦擅自開采殘留孤島煤柱、違規在采空區及老巷周圍布置掘進巷道、無作業規程組織施工、圖紙資料造假、隐瞞作業地點等問題監督管理失控。
3.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一是新泰市能源發展中心安全監管漏管失控,存在對駐礦督查員管理不到位、對煤礦報備的資料審查把關不嚴、組織所屬煤礦開展警示教育活動不到位等問題。二是新泰市發改局(能源局)履行安全監管職責缺位,對市能源發展中心工作監督指導不到位。三是新泰市國有資本運營中心履行安全生産行政責任制不到位。四是新泰市政府履行屬地安全監管責任不力。
四、調查處理及行政處罰情況
事故共對25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追責問責。其中,對羊泉煤礦礦長等2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新泰市委常委、副市長等23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免去新泰市發改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對羊泉煤礦給予警告,并處行政罰款315萬元,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罰款27.98萬元。責成新泰市人民政府向泰安市人民政府做出深刻檢查。
●來源:國家礦山安監局
●編輯:張瑩 董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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