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刷抖音,看到一個短視頻,講蘇轼《念奴嬌—赤壁懷古》這首詞,覺得有些道理。該詞的下阙篇首為“遙想公瑾當年小喬初嫁了雄姿英發”。通常念到這首詞的時候,都是這樣斷句的“遙想公瑾當年 / 小喬初嫁了 / 雄姿英發”。
該視頻其中一個觀點是:按上述斷句不符合”念奴嬌“這首詞牌的格律要求,根據這首詞的詞牌特征,正确的斷句應該是“遙想公瑾當年 / 小喬初嫁 / 了雄姿英發”。“了雄姿英發”的意思是結束了雄姿束發的少年生活。在這句話裡,“了”的意思是“了卻、結束”的意思。另外,如果按“小喬初嫁了”這樣斷句,“了”字僅僅是助詞,沒有實際意義,不符合古人的寫作風格。
這句話該如何斷句,大家可參考其他《念奴嬌》詞作下阕的第二、第三句,分别是4個字、5個字。
了解宋詞的人一般都知道,詞是由嚴格的格律要求的,一旦确定了詞牌名,這首詞的曲調就是确定的,且每句話的字數也确定了,所以過去作詞叫做“填詞”,因為每句的字數都是規定好的。
但是我百度了一下,說《念奴嬌》這個詞牌有多種變體,其中一種變體就是按照“小喬初嫁人了”來斷句的。究竟哪種說法更有道理呢,歡迎大家發表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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